作者查詢 / chule
作者 chu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6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25F推: 有問題的地方在於一審判決採取主要部分觀察法,認為兩商標03/13 20:10
26F→: 予人寓目印象較深刻的部分就是tutor這個字,因而認定兩商標03/13 20:10
27F→: 成立高度近似,但既然tutor這個字用在補教業屬不具識別性部03/13 20:11
28F→: 分,原判決這種判斷操作是牴觸主要部分觀察法的操作原則的03/13 20:11
29F→: 。況且tutorabc整體商標用在英文補教服務(更何況是一對一教03/13 20:11
30F→: 學)識別性甚低,商標權的保護範圍本來就不應該太大。再來一03/13 20:11
31F→: 審判決一方面認為目前普遍國人的英文程度不差,tutor這個字03/13 20:11
32F→: 不是艱深的英文單字,但另一方面卻將不具識別性的tutor作為03/13 20:11
33F→: 兩商標構成近似的判斷基礎,顯然矛盾。03/13 20:11
546F推: 依本法指定(具體時、地)和規劃巡查熱點可不是劃上等號;03/21 01:17
547F→: 如確係6 I 6,大隊何不一開始即說明清楚,還解釋半天合理懷03/21 01:17
548F→: 疑有的沒的,頗值玩味。03/21 01:17
564F推: 如認為警職法立法在後所以要件應優於釋字535適用的,請看釋03/21 01:28
565F→: 字405解釋理由書。03/21 01:28
613F推: 就叫你去看釋字405理由書啊!03/21 01:48
620F推: 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和限制基本權的比例原則是否合憲是兩件事03/21 01:54
621F→: ,請不要混為一談03/21 01:54
637F→: 535在處理的自然不只法律保留的問題,不能只見其一不知其二03/21 02:00
675F→: 不需要公告,但還是要強調依本法指定是具體的時、地,和規03/21 02:12
676F→: 畫巡查熱點絕非等號,究竟是否有依法指定,大隊也說得不清03/21 02:12
677F→: 不楚03/21 02:12
690F→: f大前面講對了,說起來現行警職法很多地方有違重複違憲立法03/21 02:25
692F→: 禁止原則,不過基於司法的被動性,形式上還沒辦法處理。不03/21 02:25
693F→: 過釋字405理由書寫得很清楚,請參考。03/21 02:25
695F→: http://i.imgur.com/gEEqTOv.jpg03/21 02:27
34F推:梅西換C羅,台北站內信06/02 11:32
49F推:總是有人會跳針式批判02/07 12:30
25F推:一樓好弱01/31 17:32
7F推:我的更妙~美容工會(不過也算師字輩的啦...美容師=.=)08/02 15:14
153F推:律師性格?難怪很多律師被一般民眾討厭=.=08/19 12:02
87F→:解釋那麼多幹嘛?好像一定要找人買一樣!有這麼好賺嗎?06/03 13:40
21F推:臨時陪訊就算再怎麼趕~委任契約還是要先簽~簽了不付就嘿嘿..04/23 10:06
43F噓:用阿飄這種詞也太不尊重HIDE跟他的FANS04/10 10:17
95F噓:這樣好了~送你XX~看這樣會不會激起你的熱情04/10 12:36
98F→:有人不是花癡~但眼睛跟文字理解力都不太好~搞不清噓文主軸04/10 12:38
102F噓:喔~抱歉~那就是有人只會亂入兼文不對題的亂回04/10 12:41
108F噓:喔~只有你跟你朋友聽X的方式很帥~別人喜歡X的方式就是花癡04/10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