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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ar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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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被一個剛成立的帳號下標,總覺得怪怪的
[ e-seller ]16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sasha0623 - 發表於 2009/07/21 01:02(15年前)
12Fchiaro:確實很不尋常,剛註冊又要求面交,稍有警覺的人都會擔心吧07/23 01:57
13Fchiaro:我第一時間倒想是可能對方誤認你是他的仇家,藉機尋仇? XD07/23 01:58
14Fchiaro:假鈔,除非你的單價很高,不然用這種手法詐騙太沒效率了吧07/23 01:59
15Fchiaro:且他有曝光風險!當然也可能單純新手買家,但還是謹慎點較好07/23 02:01
[問題] 主動邀評價卻死不給評價的買家
[ e-seller ]45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wufhtlsk - 發表於 2009/07/20 00:27(15年前)
37Fchiaro:我覺得a大和p大搞錯重點了吧,就算你認為買家付款後賣家就該07/23 02:04
38Fchiaro:給評價,但主動邀評就表示很在意評價,就不能同理心先給賣家07/23 02:05
39Fchiaro:評價嗎?交易完成後,只有買家有可能主動給負評,沒看過賣家07/23 02:07
40Fchiaro:主動給負評的,頂多一時忘記或如原po說的顧忌所以暫不給評.07/23 02:07
41Fchiaro:買家邀評的同時給賣家好評究竟有何不妥?除非你對賣家不爽07/23 02:10
42Fchiaro:故意不給評,但對人家不爽卻要人家給你好評,不是很奇怪嗎?07/23 02:10
43Fchiaro:我很認同"買賣家平等"這句話,對傲慢買家沒必要熱臉貼冷屁股07/23 02:12
[公告] 受理檢舉違規處分
[ rent-exp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DinaFox - 發表於 2007/08/26 19:25(17年前)
1Fchiaro:閣下何不直接使出最拿手的冷嘲熱諷大絕:08/24 21:27
2Fchiaro:"你以為訴諸法律那麼好玩喔 (  ̄ c ̄)y▂ξ"08/24 21:27
3Fchiaro:如果閣下就是偽造簽名的房東,那也不需勞煩我解釋了08/24 21:29
4Fchiaro:如果又是想唬人,省省吧!偽造簽名契約,需要幫你複習民法嗎?08/24 21:29
5Fchiaro:當真以為天底下只有你這位房東懂法律嗎?08/24 21:30
6Fchiaro:還連當事人的主張和法院裁決都會搞在一起? 浪費時間!08/24 21:30
[閒聊] 流言終結者-紙張對折七次?
[ DiscoveryNGC ]46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chiaro - 發表於 2007/08/24 23:50(17年前)
4Fchiaro:我的意思是,用類推經驗法則就可以驗證正確與否了啊08/25 02:46
5Fchiaro:ex:縮小紙張尺寸或增加紙張厚度-->發現無法對折7次!!08/25 02:47
6Fchiaro:那不就很清楚關鍵所在了嗎? 顯然次數是受變數影響而非絕對!08/25 02:47
7Fchiaro:否則哪天需要地球大的面積來驗證,也要傻呼呼實做嗎?08/25 02:49
27Fchiaro:我就知道寫太詳細會被誤解成理論派,但不寫詳細又看不懂 orz08/26 00:25
28Fchiaro:還是可以實驗啊,只是反向操作,不就能輕易暴露流言的迷思嗎?08/26 00:25
29Fchiaro:重點是,這是用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常識就能想通的吧!08/26 00:27
30Fchiaro:我的內文有一句:"看似複雜,其實觀念只是掠過腦袋一瞬間"08/26 00:27
31Fchiaro:一瞬間用常識就能理解的現象,根本連理論都談不上吧! orz08/26 00:27
32Fchiaro:這道流言就好像問說"同樣尺寸的瓦愣紙比衛生紙難對折"嗎?08/26 00:28
33Fchiaro:有人覺得這種沒啥營養的流言"有必要"大費周章驗證嗎?08/26 00:29
34Fchiaro:網路流言何其多,可以挑些真正有實驗價值的吧! @@"08/26 00:30
35Fchiaro:第一次寫得有點混亂錯誤,有板友來信詢問所以做個修正08/27 00:27
Re: [問題] 請問我可以檢舉房東逃漏稅嗎?
[ rent-exp ]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hiturtle - 發表於 2007/08/24 17:14(17年前)
1Fchiaro:閣下何不直接使出最拿手的冷嘲熱諷大絕:08/24 21:27
2Fchiaro:"你以為訴諸法律那麼好玩喔 (  ̄ c ̄)y▂ξ"08/24 21:27
3Fchiaro:如果閣下就是偽造簽名的房東,那也不需勞煩我解釋了08/24 21:29
4Fchiaro:如果又是想唬人,省省吧!偽造簽名契約,需要幫你複習民法嗎?08/24 21:29
5Fchiaro:當真以為天底下只有你這位房東懂法律嗎?08/24 21:30
6Fchiaro:還連當事人的主張和法院裁決都會搞在一起? 浪費時間!08/24 21:30
Re: [討論] 契約上禁止在房子內自殺、他殺或殺人
[ rent-exp ]14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Nicole5457 - 發表於 2007/08/20 17:16(17年前)
6Fchiaro:回1F,這種條款若屬你在自由意志所簽,有其法律效力!08/20 21:21
7Fchiaro:但真的遇上惡房東也有很多辦法反擊啦!08/20 21:22
8Fchiaro:檢舉逃漏稅是最有效的!最好五月後再檢舉,可以罰更多! = =+08/20 21:23
9Fchiaro:不懂可以再問我! = =+08/20 21:25
13Fchiaro:國稅局網站有很清楚的答覆,似乎與樓上理解有出入08/23 21:17
14Fchiaro:可否清楚交代解釋來源?果真如此那可是造福眾多租屋族!!08/23 21:18
[討論] 契約上禁止在房子內自殺、他殺或殺人
[ rent-exp ]18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mystory - 發表於 2007/08/20 15:57(17年前)
7Fchiaro:笑死人!"他殺"如何"禁止"?這麼腦殘的文字也敢搬上契約!08/20 21:18
8Fchiaro:至於其他法律效力,用2F的見解就可以堵住對方嘴巴!08/20 21:19
13Fchiaro:刑事:自殺不構成犯罪;殺人只有行為主體(房客)需負刑責!08/23 21:09
14Fchiaro:民事:不論什麼殺,家屬既非主債務人也非保證人,都與該債無關08/23 21:09
15Fchiaro:家屬唯一會被株連的情況是房客死亡,但拋棄繼承也不會被牽連08/23 21:12
16Fchiaro:就算被牽連,一千萬這亂開的金額也絕對不會被法院認可!08/23 21:12
17Fchiaro:房東擔心,應該去投保或要求找保證人,訂這種腦殘約只是自嗨!08/23 21:13
18Fchiaro:至於腦殘中的腦殘:他殺,不用討論了吧!08/23 21:15
[問題] 請問有防止小偷從窗外爬進來的東西嗎?
[ rent-exp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lidibi - 發表於 2007/08/02 11:14(17年前)
1Fchiaro:除了鐵窗大概真的沒有方法可以阻絕別人"爬過來"08/02 22:29
2Fchiaro:不過可以採用恫嚇策略:架監視器,偵測式蜂鳴器,08/02 22:31
3Fchiaro:或寫一張警語貼在刺籬上"有電勿近,電死不負責"08/02 22:32
Re: [討論] 崔媽媽說1度4.5元算合理?
[ rent-exp ]4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aolivia - 發表於 2007/08/01 15:11(17年前)
3Fchiaro:包電還不限度數的房東,只能說咎由自取,能怪誰?08/01 20:24
4Fchiaro:有多少房客會這樣奢求?不要巧立名目亂收錢就感激涕零了08/01 20:27
[情報] 台北縣政府中和市重點計劃
[ SongShan ]13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agiko - 發表於 2007/07/25 17:48(17年前)
8Fchiaro:都七月底了華新街哪有什麼改善工程在動工?而且路又超小,要07/25 22:06
9Fchiaro:增加行人徒步空間不如強制商家路霸全面退出騎樓!!!07/25 22:08
10Fchiaro:整條街都是熱哄哄的小吃店,而且大喇喇把桌椅擺到騎樓07/25 22:08
11Fchiaro:每次回宿舍都感到很痛苦!!馬的!已經打定主意期滿立刻閃人!!07/25 22:10
12Fchiaro:經常三更半夜還有緬甸人喝酒吵鬧,什麼觀光街?簡直就貧民窟!07/25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