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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dg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0則
限定看板:NTU
[新聞] 台大國際政經學院揭牌 陳文章盼邀國際學
[ NTU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cuteSquirrel - 發表於 2024/05/06 17:09(1年前)
3Fccdg: 應該先把台大教授薪水拉起來,齊頭平等不應用在人才培育的05/14 11:46
4Fccdg: 產業。第一名的學校跟3-4流學校的教授領一樣薪水?05/14 11:46
[新聞] 「火冒4.05丈」布條涉歧視 台大原民生集
[ NTU ]37 留言, 推噓總分: +10
作者: GuanLaoBan - 發表於 2023/05/22 01:55(2年前)
10Fccdg: 可以不要加分,改成希望入學多點原民的招生名額啊。廢加分05/22 09:15
11Fccdg: 制就不會有歧視05/22 09:15
[問題] 學校附近推薦旅館
[ NTU ]35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idpdcck - 發表於 2023/05/16 22:05(2年前)
1Fccdg: 公務員訓練中心的福華文教會館,印象中台大學生證可訂,可以05/16 22:22
2Fccdg: 問問。如果有公務員證會便宜一點05/16 22:22
3Fccdg: 可以問問系辦助教可否幫忙訂05/16 22:24
9Fccdg: 捷運新店線沿線,像西門町捷絲旅,小南門的花園酒店,坐到05/17 07:59
10Fccdg: 公館站很方便。師大的會館好像也有對外營業05/17 07:59
20Fccdg: 福華文教會館在疫情前可以非公務員,但是比較貴。不然就找05/17 16:31
21Fccdg: 個認識的人幫忙訂和辦入住?小學到大學的老師或系上行政也05/17 16:31
22Fccdg: 算是公務員,畢竟在學校對面很方便05/17 16:31
23Fccdg: 修齊可能兩人房滿了但有單人房,不然問一下加人加床墊擠一下05/17 16:33
24Fccdg: 柯達飯店,google map 離社科或法學院大門走路14分鐘05/17 16:53
[食物] 台大附近最頂的餐廳?
[ NTU ]115 留言, 推噓總分: +74
作者: stoiclogic - 發表於 2023/03/27 00:58(2年前)
76Fccdg: 首爾之家的石鍋拌飯,超過200,但小菜很好03/31 20:35
[問題] 有沒有農化系小黑狗Data的卦
[ NTU ]25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kikko1805 - 發表於 2023/03/15 22:03(2年前)
18Fccdg: 台大校園有很多毒蛇嗎?!欸應該不是只會咬狗吧,人也危險03/21 10:11
19Fccdg: 啊03/21 10:11
[公告] 水桶
[ NTU ]76 留言, 推噓總分: +30
作者: jerejesse - 發表於 2022/10/13 14:55(3年前)
24Fccdg: 板主是公正的,是tina大自己違反板規。但是在推文又繼續洩露10/13 15:44
25Fccdg: 個資,當事人應可再檢舉你再犯應加罰10/13 15:44
60Fccdg: 1.0版好像有人寫女主角隱私,包含車禍什麼的,可能這樣才刪10/17 16:30
61Fccdg: 。我看了是蠻驚嚇的。女方律師朋友要求tina刪文10/17 16:30
66Fccdg: 居然還有在低卡罵我。1.0 版寫的那些奇怪的事又不是我講的,10/17 23:03
67Fccdg: 莫名其妙欸這個人到底有什麼事啊10/17 23:03
[公告] 「 [心情] 台大可怕的人」相關討論串禁回、相關水桶判決
[ NTU ]179 留言, 推噓總分: +47
作者: jerejesse - 發表於 2022/10/12 12:09(3年前)
39Fccdg: 這串文鬧到這樣是因為女方在第一篇文就公布男方的個資,故男10/12 13:13
40Fccdg: 方不得不出來因應。挑起事端戰人的不處理,只處理應戰的,10/12 13:13
41Fccdg: 似乎怪怪的。以上純粹路人的感想10/12 13:13
42Fccdg: 雙方都罰就合理多了10/12 13:14
58Fccdg: 做台大交流板的管理員真慘,個資要被公布到ptt。欸不過,交10/12 14:18
59Fccdg: 流板是限定資格才能看文吧,但ptt台大板好像不是台大的也能10/12 14:18
60Fccdg: 看?10/12 14:18
96Fccdg: 法官都想用加上00XX保護個資了,居然有人只因為是台大交流板10/12 17:43
97Fccdg: 管理員,所以個資可以在ptt 未經同意而被公開!linkedin的10/12 17:43
98Fccdg: 資料是給特定對象看的,不是完全公開,且有些資訊還要另外連10/12 17:43
99Fccdg: 絡經本人同意才能用。你用fb或linkedln有他資料來說這人有同10/12 17:43
100Fccdg: 意把他的事公開姓名在ptt被討論?真的誇張啦!fb和linkedln10/12 17:43
101Fccdg: 有很多同名人,誰是誰?如果你不在交流版又怎知?而交流板只10/12 17:43
102Fccdg: 給限定人看,ptt是路人不登入也可看10/12 17:43
103Fccdg: 照你這樣講,系辦的助教有同意資料放系上網頁過的,完全不10/12 17:48
104Fccdg: 能被保護個資,可以任你們放ptt討論或戲耍......10/12 17:48
167Fccdg: 交流板的文好像刪到剩一篇?最早的都刪了10/13 16:33
Re: [心情] 台大可怕的人已刪文
[ NTU ]144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tinawyht35 - 發表於 2022/10/13 07:10(3年前)
4Fccdg: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或處理」及「利用」情形有所規10/13 07:54
5Fccdg: 定,必須要有法律明文、增進公共利益、有利於當事人權益……10/13 07:54
6Fccdg: 的情況使得為之。就算網路上爬到資料,你可私下蒐集,但未經10/13 07:54
7Fccdg: 同意而利用這資料放到ptt,還是違法的。更何況你還寫出他的10/13 07:54
8Fccdg: 系所,使人可以辨識出他是誰。受害者應該可以告你10/13 07:54
11Fccdg: t大是不是沒看過台大交流板的相關文?那上面男方用的不是這10/13 08:18
12Fccdg: 名字10/13 08:18
21Fccdg: 我是覺得你可能沒讀過交流版相關討論文。男方在上面的帳號10/13 08:32
23Fccdg: 並非使用真實姓名,而且他應該也不是你提到的化0系所教授。10/13 08:32
24Fccdg: 這樣你上法院應該會吃虧吧10/13 08:32
30Fccdg: 我路人感覺,是你先在推文瘋狂打擾男主角吧。你先去申請交流10/13 08:36
31Fccdg: 版帳號看一下文,弄清楚一點喔10/13 08:36
69Fccdg: 只有你是法律真理,不論內容。不同意見者皆錯10/13 09:36
70Fccdg: 只剩板主可以處理了10/13 09:38
94Fccdg: 男女主角的名字,google都查得到,這叫已同意公開資訊?這10/13 10:33
95Fccdg: 樣都可以隨便上ptt公開,把他們連結到某事件?你是不是太雙10/13 10:33
96Fccdg: 標?你主張只罰男的?原本網路上同名者好幾個欸,你怎麼連10/13 10:33
97Fccdg: 到這人?交流版可不是用這名字10/13 10:33
103Fccdg: 你google女主角名字,看是不是一樣會出現你所謂的已同意公開10/13 10:42
104Fccdg: 的資訊?你沒有雙標?10/13 10:42
114Fccdg: 我不認識男女主角喔,平常也沒在看交流版,是看ptt這串才去10/13 10:49
115Fccdg: 交流版爬文。你不要隨便污衊人。多數人都不是護航誰,只是10/13 10:49
116Fccdg: 看不慣你10/13 10:49
122Fccdg: 你憑什麼說我們是護航者?難道你認識我們?是不是同理可證?10/13 10:54
123Fccdg: 護航是你説的,被污衊不能反駁?10/13 10:54
127Fccdg: 這一連串文中,我個人感覺,一直在攻擊人的就是t大。很抱歉10/13 10:58
128Fccdg: 我感受不到你的尊重,只感受到你的不尊重人和亂扯10/13 10:58
134Fccdg: 這種事如何裁判,只跟證據相關,無關性別。聽別樓說你是法10/13 11:13
135Fccdg: 律系而且考上司法官,真是嚇死。可憐的小老百姓!支持誰要10/13 11:13
136Fccdg: 證據決定,不是性別,更何況多數路人吃瓜看戲,沒有要支持10/13 11:13
137Fccdg: 誰10/13 11:13
[問題] 高知識份子會吵架?
[ NTU ]68 留言, 推噓總分: +26
作者: kbt2720 - 發表於 2022/10/11 13:22(3年前)
14Fccdg: 這幾篇除了男女主角,就你最大聲最咄咄逼人而已吧......10/11 17:16
19Fccdg: ptt又不是法院,孰是孰非?憑什麼決定誰道歉?還跟校長性別10/11 17:38
20Fccdg: 扯上關係?我們看個熱鬧而已,不能斷案,不應指定誰來道歉10/11 17:38
28Fccdg: 大家都需要被尊重,不是你決定誰應該被尊重。一面之詞不叫10/11 17:48
29Fccdg: 做證據,性別不是原罪。法官才能指定誰應該道歉10/11 17:48
35Fccdg: 沒有證據,沒有判決,你憑什麼叫某一方道歉?把交流板看ptt10/11 17:55
36Fccdg: 的文都看完,沒有看到足以定罪的證據啊10/11 17:55
[問題] 問妨礙名譽已刪文
[ NTU ]120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ricoricoyan - 發表於 2022/10/11 09:41(3年前)
109Fccdg: 跟台大校長性別有什麼關係啊?真偉大10/11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