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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wyht35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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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刪除#1ZHxPyL- (NTU)tinawyht35
31F刪除#1ZHxPyL- (NTU)tinawyht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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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我也 辛苦 版主了 另外在我水桶期間有些人請不要趁10/13 15:13
3F→: 機侮辱我這個帳號喔 我都會看謝謝10/13 15:13
4F→: 當中 有違法的我只能先以我國法律辦理了 先在這裡10/13 15:14
5F→: 聲明了喔 這次犧牲可大了10/13 15:14
6F→: 希望這個事件就到這裡為止........10/13 15:15
8F→: 另外 我也會向上級小組長申訴 微笑 . _ . 在10/13 15:28
9F→: 此請協力配合10/13 15:28
11F推: 上一篇其實應該很多人都有幫存起來了吧 所以基本上10/13 15:33
12F→: 有沒有刪 已不重要 呵呵 且, 我是贊成先刪 尊重版主10/13 15:33
13F→: 以後我就用申訴小組長來處理就好10/13 15:33
15F→: 這個事件雖然虧大 但,公理在人心就暫時先到此為止 ..10/13 15:35
16F→: ..10/13 15:35
19F→: https://i.imgur.com/pBeauTd.jpg10/13 15:38
20F→: 這樣的人我覺得 j大版主值得幫他???10/13 15:39
21F→: 留待 公允10/13 15:40
23F→: 來騷擾我10/13 15:42
27F→: 都可以 我都尊重 而且我也有權利向小組長申訴...呵呵10/13 15:46
28F→: 半年前幫系上同學那次 我只是申訴到一半懶得再申訴10/13 15:46
29F→: 了 j大版主應該很清楚10/13 15:46
30F→: j大心知肚明 總之,大家互相尊重 照程序來走10/13 15:47
32F→: 了10/13 15:49
33F→: 今天這件事就到此為止.....10/13 15:50
3F→: 我只來這裡推測 我認為這件事還沒達到高峰 因為顏同10/11 21:59
4F→: 學真很聰明 會挑在這個選完校長的時間點 可見她頭腦10/11 21:59
5F→: 不簡單 呵呵,值得敬佩惟也可感受到她受害有多大10/11 21:59
8F→: https://i.imgur.com/FzhYAcV.jpg10/12 07:28
9F→: 紅線這兩篇剛好可比對事實,就可知道呂同學講的跟顏姊10/12 07:31
10F→: 妹有出入.10/12 07:31
11F→: 我很佩服顏姐妹不要誹謗我們,Gl你這樣穿鑿附會有點比10/12 07:33
12F→: 較超過,我認為你應該致歉10/12 07:33
18F→: 稍微花點時間閱讀、比對兩篇,就真相大白 了 是說化x10/12 09:18
19F→: 所 , 顏同學已經有請律師了 這之下也是可以調解的,貴10/12 09:18
20F→: 研究所是不是應該還她一個公允 好好的談一下10/12 09:18
22F→: 調解的意思就是溫暖而富有人性,也就是表示主動的關懷10/12 09:54
23F→: 、願意重新調查、願意協助化解紛爭, 這個方案當可以10/12 09:54
24F→: 使事件結案.至於跟呂同學的訴訟,我是認為呂同學有公然10/12 09:54
25F→: 侮辱的犯意,道歉就是上策10/12 09:54
26F→: 這個在法律上確實有侵害到顏同學的健康權.10/12 09:56
28F→: 您表示聲援顏同學有在 follow. mp410/12 10:24
29F→: 我表示我沒有反串其他人我不知道.mp410/12 10:25
33F噓: 顏姐妹的律師告你公然侮辱,你要如何辯解你顯然羅織她10/12 11:38
34F→: 有疾病的前後文???奉勸你 跟她道歉,是您優先要考慮10/12 11:38
35F→: 的10/12 11:38
36F→: 道歉.jpg10/12 11:38
39F→: 奇怪我勸了那麼久怎麼有些人還是都不聽?10/12 12:02
40F→: 上面有一位指涉她人 幻想的, 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 顏同10/12 12:03
41F→: 學的律師也會一併告你, 告下去就知道你是誰了...10/12 12:03
42F→: 做事情要用頭腦.jpg10/12 12:04
43F噓: 我真的是大發慈悲 該勸的我都勸了 再有犯罪的人就是咎10/12 12:06
44F→: 由自取,你們就自己負責10/12 12:06
50F→: 剛才我已經被水桶了 請看我在公告的留言下面所述10/13 15:18
51F→: 幫忙配合一下,謝謝10/13 15:18
5F推: 板主辛苦了 肯定.jpg10/12 12:33
6F推: 版主在此補充一個: 艾(呂)先生經查應該為另外一個10/12 12:41
7F→: 交流版的管理人員,就其為平台管理者,其姓名應該本來就10/12 12:41
8F→: 是為眾人周知、知悉其本名者眾多,從而他的姓名屬於10/12 12:41
9F→: 個資法得例外公開,敬請裁量r(顏)同學貼文時,可考量10/12 12:41
10F→: 此部分. 避免造成顏同學公益發言時有寒蟬效應10/12 12:41
20F推: 請版主就此請求補充裁量:依據版規第四章,第6點,個人10/12 13:00
21F→: 資料保護法中例外者可免責. 顏同學僅講述呂同學的姓名10/12 13:00
22F→: ,並未有再公佈他例如電話、年齡、住居地址、疾病...10/12 13:00
23F→: 等專屬個人資料,應認顏同學確屬於善意的發言,合於個人10/12 13:00
24F→: 資料保護法之免責範圍,亦即屬於版規之例外規定. 避免10/12 13:00
25F→: 善意發言者,會有寒蟬效應,請求針對水桶r(顏)同學的部10/12 13:00
26F→: 分得以重新裁量.10/12 13:00
32F推: 至於呂同學t044的部分,因為他不實宣稱顏同學有疾病,又10/12 13:04
33F→: 沒有辦法附上病歷證明,很明顯是毀人名譽.即應依據站規10/12 13:04
34F→: 水桶10/12 13:04
35F推: ptt 使用者條款 2.0.1 5 (b) 張貼侮辱他人的文字10/12 13:07
38F→: 上述皆請大公無私的 jerejesse 一併裁量10/12 13:09
45F推: 要跟j大版主說明: 比如校長為台大的管理者,他的姓名10/12 13:45
46F→: 本來就是公開而周知;而呂同學他是另外一個臉書版的10/12 13:45
47F→: 管理者,他的姓名本來就是在該板眾人周知,很多人知道他10/12 13:45
48F→: 的姓名; 惟這個就跟在ptt不一樣,ptt是禁止他人公佈pt10/12 13:45
49F→: t任何版主的姓名, 但因為呂同學在臉書版已公開,所以可10/12 13:45
50F→: 考量屬於個資法的例外. 補充這部分請j大參考 辛苦了!10/12 13:45
51F→: !!10/12 13:45
56F→: 要看清楚我寫的 你誤解我的表達10/12 14:09
66F→: 已經有幫顏同學申冤 盡力而為10/12 15:49
67F→: 請勿穿鑿附會 有表示過應尊重人更怕被告10/12 15:56
68F→: 我在學跟兩位當事人的系所都沒有相關, 希望姊妹顏同10/12 15:56
69F→: 學的被尊重權能延續,謹祝她一切順利10/12 15:56
71F→: 另外 想跟j版主講,您再看看我的信我在這裡要表示及證10/12 16:41
72F→: 明一個 顏同學 的公開姓名應該屬於版規合理範圍內,此10/12 16:41
73F→: 即需探究呂同學有無 “自行 同意 公開” 過其個人10/12 16:41
74F→: 資料姓名在其他網站上,若曾有同意, 顏同學依據其同意10/12 16:41
75F→: 的痕跡,所為之公開確應屬於個資法的例外:10/12 16:41
76F→: 請只要在Google鍵入 呂00 台大 其實就會出現我所謂10/12 16:41
77F→: 的 呂00 自行公開的姓名資料.10/12 16:41
82F→: 你可以在這裡試試講我不是 並向公眾為之10/12 17:19
83F→: 我很歡迎.jpg10/12 17:19
84F→: 剛才上述個資推文本來要新貼一篇的10/12 17:20
85F→: 不小心按錯了 sorry10/12 17:20
86F→: 自己曾經同意公開使用這些資料 尤其呂同學的linkedin10/12 17:24
87F→: 資料10/12 17:24
88F→: 這個拿到法院去告呂同學絕對告不贏10/12 17:25
89F推: 既然顏同學不可能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有何民事上或刑10/12 17:31
90F→: 事上的違背,確實不應該將她水桶...尤其我很佩服她的勇10/12 17:31
91F→: 敢10/12 17:31
105F→: 針對 篇文:台大可怕的人--台大交流版管理者 艾莉0 呂10/12 17:51
106F→: 00 疑義事件,我覺得真要還給顏同學一個公允及溫暖10/12 17:51
107F→: 否則這個社會就是權與勢而已 太不公平了 唉...10/12 17:51
112F→: 好奇怪 這兩三個帳號就一直要纏著我並喜歡混淆視聽,10/12 19:03
113F→: 請搞清楚對象 請自重點 顏同學都已經委任律師協10/12 19:03
114F→: 助他與呂男的訴訟事件了10/12 19:03
115F→: 敝人也樂見此事 接下來他們就是法院見 訴諸司法是良10/12 19:03
116F→: 策 若顏同學之後還有貼文我也會聲援10/12 19:04
140F推: oboesoul 我支持您之看法 講得好10/12 22:43
141F→: 有些人對於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根本就沒有學過 我完全10/12 22:50
142F→: 不想理會 看了只是想笑 大概就是表示這樣而已10/12 22:50
143F→: 另外,整件事情 其實真相已經大白 接下來就等顏同10/12 22:50
144F→: 學的委任律師 ,透過司法來對呂同學訴訟 當有公允...10/12 22:50
145F→: 一些喜歡顛倒是否者 請多自重10/12 22:50
146F推: 如同別篇我該勸的都已經勸了10/12 22:51
163F推: 剛才我已被水桶 請看我在公告下面的留言 謝謝配合一10/13 15:17
164F→: 下10/13 15:17
1F→: 一些一直要來接觸我的人 請勿再來信. 尤其說我反串的10/13 07:12
2F→: 就請自重一點。 特此聲明已經先講了10/13 07:12
3F→: 您切莫以身試法 好自為之10/13 07:13
13F→: 樓上 請勿指涉 呂同學為感情人渣...10/13 08:25
14F→: 此外把我貼的內容可以參照法律 版規,研究清楚一下 ...10/13 08:27
15F→: 再來發言不遲 XD10/13 08:27
16F→: 呂同學已經私下寄三封信給我了 苦苦哀求我講說他多優10/13 08:30
17F→: 秀 這應該就是他慣用的“網路交友”手法 我不想被他10/13 08:30
18F→: 騷擾 也不想再有其他受害者 要不要我提供證據???10/13 08:30
19F→: ?10/13 08:30
22F→: 你們太不了解女性了 我感覺到的就是噁心、想吐 至於10/13 08:32
25F→: 免於我再被騷擾,難道我點名 呂oo制止他 並且張貼一10/13 08:32
26F→: 個某人曾自行同意公開的資訊 來加以溫和警示 我這10/13 08:32
27F→: 樣子又有錯嗎????10/13 08:32
28F→: 一些呂oo的 護航者 請勿以身試法 自重....10/13 08:33
29F→: 把第一章 第3點 看清楚吧....自重些10/13 08:35
33F→: 把PTT台大版規第一章看清楚 如果看不懂可以去問老師.10/13 08:39
34F→: .. 明載有ptt網路規則不能凌駕台灣的法律 ... 你們10/13 08:39
35F→: 看不懂這些文字 只要j大版主清楚這樣就好了10/13 08:39
36F→: 全部都看過了 你請不要來混淆視聽.... 就說自重一點10/13 08:40
38F→: 該條文乃訓示規定 並無罰則...更況且我貼這個 並非是10/13 08:42
39F→: 要討論 誰是台大可怕的人,請不要 抹黑我10/13 08:42
41F→: 樓上您提 海o,我也怕被告...已經講過了 請不要抹黑10/13 08:44
42F→: 我10/13 08:44
43F→: 奇怪怎麼一直在檢討貼正面文章的人???10/13 08:45
44F→: 一些對法律不清楚的人我不會怪你們.... 但是該有的規10/13 08:47
45F→: 則請遵守10/13 08:47
46F→: 第4 章 5、8先看清楚你們再來發言 有很多人都違反了10/13 08:48
47F→: 我已經先跟版主講過我這一篇主要是要請化x所. 協助顏10/13 08:50
48F→: 同學正名,這很重要10/13 08:50
49F→: 一些護航的人 自重一點10/13 08:50
50F→: 看就好了..... 如果你們要發言 當然歡迎但講得有道理10/13 08:52
51F→: 一點好不好10/13 08:52
52F→: https://i.imgur.com/3sAJC00.jpg10/13 08:53
53F→: g819 跟usercode 就是違反4-5、8等一下我去申訴一下10/13 08:54
61F→: 你可以把我這篇轉到 law版 那裡有很多律師... 由他們10/13 09:01
62F→: 來看看,這樣你可以服氣吧 你就轉吧10/13 09:01
63F→: XD 某一些人10/13 09:02
64F→: " 請不要再講我有問題" 用詞是否應該客氣一點10/13 09:04
66F→: 公理自在人心 我已經講過了如果是我發生研究所的事件10/13 09:07
67F→: 我也會去控訴性騷擾......10/13 09:07
68F→: 我男朋友也會這樣跟我講10/13 09:07
71F→: 我有個看法 不如我把這個事件 透過關係提供給東森爆10/13 09:39
72F→: 新聞...由媒體來評評理 我想這樣子以後一些不尊重女10/13 09:39
73F→: 性的 應該會更自重一點10/13 09:39
74F→: 我確實收到呂先生的三封信看了很噁心 想吐....10/13 09:40
78F→: 想以法律講一句話: 找到寄信3封騷擾的加害人,他的全名10/13 10:08
79F→: 不能被特定,司法要怎麼展開偵查?? 國家要怎樣保護10/13 10:09
80F→: 我??? 知道姓名是基本 ,尤其還是網路同意自行公開10/13 10:09
81F→: 的資料10/13 10:09
82F→: 請不要混淆個資法的原意...台大版版規第一章就講了要10/13 10:10
83F→: 以上級的法律為最終決定 今天我確實是也受害了10/13 10:10
84F→: 不能讓這種受害再傳遞...國家有保護我的義務跟責任10/13 10:12
86F→: 樓上這跟我無關 我講過我不想被告10/13 10:16
87F→: 大家可以看看10/13 10:23
88F→: 今天我站出來 我也開始被霸凌、嘲諷、噓,是不是驗證了10/13 10:26
89F→: 這個社會 根本公理不分 當時顏同學是不是就是這樣被一10/13 10:26
90F→: 面倒 讓人誤認她高尚的人格, 請你們要尊重人一點 理10/13 10:26
91F→: 性發言鼓勵惟網路酸民 請自重...10/13 10:26
98F→: 我想問一下怎麼到現在都還沒有人講說要給顏同學溫暖?10/13 10:39
99F→: ???10/13 10:39
100F→: 反倒是問我一些 我都已經回答過的問題浪費我的時間10/13 10:40
101F→: 請你們不要護航的太明顯 這樣法律系會幫我的人看了10/13 10:42
102F→: 都會想笑 嘻嘻10/13 10:42
105F→: 如果您是呂同學的互航使者 就在這裡大方承認不就好了10/13 10:44
106F→: 嘻嘻10/13 10:44
107F→: 他確實有寄三封信給我 我感受身體很不舒服 這真的是10/13 10:45
108F→: 應該制止10/13 10:45
109F→: 化學系的老師怎麼還沒有出來講??? 要不要出來講一10/13 10:46
110F→: 下說自己是化學系的老師10/13 10:46
111F→: 很想聽聽看您到現在有何更佳的看法10/13 10:47
112F→: 我是沒有給我男友看這三封噁心信 但我有講有這件事10/13 10:48
113F→: 因為我尊重男友10/13 10:48
117F→: 那給您個好任務 您可去查化學系哪個教授10/13 10:50
118F→: 您這樣講是有點失當 難道你有跟其他的人聯絡 ???10/13 10:51
119F→: 知道他們本來就不是護行者10/13 10:51
120F→: 我收到三封信你知不知道我看到那個標題 我就很痛苦10/13 10:52
121F→: 我 據實 講出我的感受10/13 10:52
124F→: ccdg 您有講你不是護行者那我就平心靜氣跟您討論 你10/13 10:54
125F→: 應該可以感受得出來吧10/13 10:54
126F→: 我至少很尊重你10/13 10:54
129F→: 你把此篇轉到 law 版了嗎?? 由他們討論吧, 你不10/13 11:06
130F→: 需尊重我 但是你要尊重 顏同學 想請問你是男的還是10/13 11:07
131F→: 女的,方便說嗎???10/13 11:07
132F→: 另外 我需糾正你說我攻擊人的部分.... 請勿有此不實10/13 11:13
133F→: 傳述10/13 11:13
138F→: 那您就繼續看吧... 尤其 我是能感受到顏同學 真的委屈10/13 11:23
139F→: 很大 就說換做是我 我也會去控訴性騷擾....10/13 11:23
140F→: 確實 有人說我自稱司法官... 嘻嘻10/13 11:24
9F→: 等新校長吧10/1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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