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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Plume 在 PTT [ Anti-ramp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65則
限定看板:Anti-ramp
看板排序:
154F→: 所以對方不先和你說要收八百元,等到看出問題後再收你07/31 21:45
155F→: 三千元你會比較高興嗎??07/31 21:45
160F→: 很多工作都有所謂的檢測費,如果對方看不出問題你抱怨07/31 21:49
161F→: 還能理解。07/31 21:49
162F→: 現在對方只是先報價給你你就抱怨,那我想你還是別買東07/31 21:51
163F→: 西好了,不然就會發生以下情況。07/31 21:52
164F→: 服務生:一杯咖啡要100元。07/31 21:52
165F→: 原PO:不合理,我又不知道你泡的好不好喝。07/31 21:53
166F→: 理髮師:洗加染999元喔。07/31 21:54
167F→: 原PO:不合理,我又不知道你剪的我滿不滿意。07/31 21:54
168F→: 售票員:一張電影票250元。07/31 21:55
169F→: 原PO:不合理,我又不知道電影好不好看。07/31 21:56
226F→: 告知有檢測費就是沒來看就先要錢??那你真的不適合去買08/01 00:46
227F→: 東西了,不然以下狀況也會被你罵吧。08/01 00:48
228F→: 還沒給咖啡就先開價說一杯要賣100元。08/01 00:49
229F→: 還沒剪髮就開價剪髮要收100元08/01 00:50
230F→: 還沒看電影就開價一張電影票要250元08/01 00:50
82F→:「這個要送原廠」當結尾有啥不妥嗎?還是我個人這樣認為01/10 00:45
29F→:認同本篇作者和文中的貼心行為是好店家。09/17 21:47
30F→:但不認同將那些行為視為理所當然,甚至將自己的疏忽導致09/17 21:48
31F→:損失時怪罪在是店家不夠貼心上面。09/17 21:49
32F→:疏忽人人都會有,有些店家願意閉一隻眼給顧客方便是很好09/17 21:51
33F→:但也不能當店家按照規定做時就說店家黑吧。09/17 21:53
34F→:大家不一定是為戰而戰,而是有些時候一些客人在強調自己09/17 22:07
35F→:權益受損時,卻忘記自己也沒盡到一個身為客人的益務。09/17 22:08
36F→:客人的義務可不是只有付費用給店家後就沒了啊。09/17 22:09
57F→:如果是時間認知上有誤差,那可以向店家反應有這問題。09/18 17:27
58F→:如果覺得店家的規定有問題,可以選擇不去消費,而不是去09/18 17:30
59F→:了後才抱怨(除非你事前不知道規定)。09/18 17:31
60F→:而你如果覺得一個規定的合理性 適用性有問題,歡迎向相09/18 17:34
61F→:關單位投訴。09/18 17:35
62F→:而且如果真是店家和客人時間不一樣的話,提前10~20分鐘09/18 17:38
63F→:提醒一樣會出現F板友說的問題。09/18 17:39
64F→:因為一般時間不會抓的那麼準,你7點01~04分進場大都是取09/18 17:42
65F→:整數開始計時。09/18 17:43
75F→:客人自己注意一下時間,一樣可以避免某篇遇到的問題。09/19 12:41
76F→:不想上映鐘點戰可以選沒有時限的餐廳。09/19 12:42
77F→:選了有時限的餐廳還抱怨不想上映鐘點戰,根本就是自找的09/19 12:43
89F→:給FA,不想上映鐘點站的是你不是我,要找也應該是你找吧09/20 00:40
90F→:不然請問如何有時限但又不用上映鐘點戰??09/20 00:42
91F→:給D大,所以以後台鐵應該發車前30分鐘前提醒乘客要搭車09/20 00:44
92F→:不然不該收下一班車的錢或必須全額退費給客人。09/20 00:45
93F→:向餐廳訂位,餐廳要30分鐘前通知客人有訂位,不然要保留09/20 00:46
94F→:座位到客人來為止才行。09/20 00:46
95F→:你買票了,主辦單位必須30分鐘前提醒你要記得前往參加。09/20 00:48
96F→:不然不能阻止你遲到進場或必須全額退費給你。09/20 00:49
97F→:所以消費者不需要自己記住時間就是了,只要沒提醒,店家09/20 00:51
98F→:就必須給消費者方便或通融。因為消費者不準時是店家的錯09/20 00:52
99F→:是啊,需要這個版幹什麼呢?客人無視規定OK,店家堅持立09/20 00:55
100F→:場就罪大惡極。客人只要沒拆封使用店家就該給方便退換,09/20 00:56
101F→:不給退換貨是不給方便的店家的錯。09/20 00:57
102F→:客人帶了外食到禁帶外食的店,若店家請客人出去或罰錢是09/20 00:59
103F→:店家的錯,因為也只是給客人一個方便。09/20 00:59
104F→:只要低觸到店家規定時店家不通融的就通通是非好店。09/20 01:01
105F→:所以以後遇到不守規定的客人只能推「對啊,店家不給通融09/20 01:02
106F→:真的是太過份了」09/20 01:02
107F→:我並非將店家有規定這句話無限上綱,而是不認為客人可以09/20 01:06
108F→:把店家給的貼心和方便視為理所當然,然後把客人本身該盡09/20 01:07
109F→:的義務給遺忘。09/20 01:08
172F→:給ccerixcc:客人因遲到沒享受到應有的服務=白花錢,若U09/25 03:46
173F→:想再享受=要再付一筆費用,和因時間超過而必須多出費用09/25 03:48
174F→: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09/25 03:48
175F→:給falltrace:第一、為什麼找沒時間限制的責任會是我??09/25 03:48
176F→:說想安心的吃飯不想上演鐘點戰的是「你」喔,這無理的要09/25 03:49
177F→:求是「你」提出來的,當然是由你來找,不然我實在不知道09/25 03:49
178F→:如何在有時限的情況下又不用擔心用餐時間。第二、如果真09/25 03:49
179F→:像你說的是用餐時間沒到,店家就來說時間到了,必須收罰09/25 03:49
180F→:款那的確是非好店。但我針對的是今天店家已經有明確告09/25 03:50
181F→:知用餐時限兩小時了,而客人自己也承認是用餐過了兩小時09/25 03:50
182F→:後店家才來說用餐時間到了,也必須針對沒用完的費用加收09/25 03:51
183F→:罰款,這時客人才開始要求店家希望用其他方式代替罰款。09/25 03:52
184F→:而我堅持的點在於店家通融違反規定的客人是權力不是義務09/25 03:52
185F→:給mevi:如果你覺得我舉的例子不好,歡迎你提出來(像d4409/25 03:54
186F→:5566版友一樣),而我舉的例子在我眼中看來都是屬於「賣09/25 03:55
187F→:家未盡到通知時間給買家,導致買家付費後沒享受到該有的09/25 03:55
188F→:服務,甚至必須再多支付費用」的情況,所以我才會提出。09/25 03:55
189F→:給mitzuishi:很顯然你並沒有看到我上一篇的推文,不然你09/25 03:55
190F→:不會說出我「可能還是打工的學生吧」這種話。況且客人的09/25 03:56
191F→:義務本來就不該由店家來提醒,而是消費者自己要注意到的09/25 03:56
192F→:。我不懂當一個客人選擇一個店家時,不就是已經同意了店09/25 03:56
193F→:家的規定了嗎??為什麼可以將客人違反規定這種事視為理所09/25 03:56
194F→:當然。很多的店家也會堅守他們自己定下的規定,為的就是09/25 03:57
195F→:為了維持自己的口碑和品質,不會因為客人有所要求就一定09/25 03:57
196F→:通融,不是嗎?況且那篇文中的那家店幾乎也開了不短的時09/25 03:57
197F→:間,除非是中間換了規定或那名店員太白目又或者大部份的09/25 03:57
198F→:客人都很守電家規定,不然的話堅守規定的店家幾乎也沒像09/25 03:57
199F→:你說的那麼不易生存。09/25 03:57
200F→:給d445566:我承認我舉的例子可能很誇張,但你說的「以09/25 03:58
201F→:後出去消費大家身上都要設鬧鐘」就不誇張嗎?況且不知道09/25 03:58
202F→:是我比較注意這種事還是我剛好去的都是那種有時限的店家09/25 03:58
203F→:,印象中他們事前就會口頭承諾我會在時間到前提醒我用餐09/25 03:58
204F→:時間(雖說大部份我都是吃飽就走人)。我不知道那篇文章的09/25 03:58
205F→:店家是否有事先承諾過消費者,或店家是否有強調過時間到09/25 03:59
206F→:不再提醒消費者。還有,我無法認同的是「店家要給客人通09/25 03:59
207F→:融,不然就是非好店」和「注意時間是店家的事,客人自己09/25 03:59
208F→:不需要注意時間」這兩點。09/25 03:59
255F→:mitzuishi:如果怕鬧上新聞就要迎合客,那真的不要做任何09/29 20:57
256F→:會和人有接觸的工作好了。09/29 20:58
257F→:就像你說的「客戶=自己的收入=同組成員的業績獎金」09/29 21:00
258F→:但不代表客人說的就要照做、遵守。09/29 21:01
259F→:當一個客人提出的要求會影響到你提到的收入時,我很好奇09/29 21:04
260F→:你是否會認為客戶是對的。09/29 21:05
261F→:我就是年輕時做出太多以為「沒什麼的」的決定害公司損失09/29 21:06
262F→:太多。或許你沒有或還沒有這經驗,但等到你有過後你就會09/29 21:07
263F→:知道很多你覺得「沒什麼」的事其實是「有什麼」了。09/29 21:09
264F→:還有mevi:不知你是選擇性忽視我之外的文還是真的沒看到09/29 21:11
265F→:除了我之外的其他推文,並非是「大家」和「我」意見不同09/29 21:13
266F→:而已喔。09/29 21:14
267F→:而且D大的文並沒有打我的臉啊。09/29 21:14
268F→:他不相信大家會自己遵守時間不代表這事實不存在。09/29 21:25
269F→:至少就我在這版上看過的狀況,會注意並認同客戶應該自己09/29 21:26
270F→:注意時間的人大有人在。09/29 21:26
21F→:店家已經告知用餐規定在先,你們違反用餐規定在後。09/14 23:46
22F→:不覺得店家有需要特別給你們通融的義務和必要。09/14 23:47
23F→:店家如果願意給你們通融是好心不是義務。09/14 23:49
24F→:不認為照著規定走的店家有什麼錯。09/14 23:50
25F→:如果照規定走的店家不適合臺灣,那我覺得有問題的不是店09/14 23:54
26F→:家,而是習慣認為應該不用守規定的人本身問題較大。09/14 23:57
27F→:moknaa是認為罰錢就可以帶走還是認為沒罰錢也可以帶走?09/15 00:04
56F→:店家沒有說不能打包吧,而是要打包也一樣必須付罰款。09/15 22:47
57F→:是客人想打包又不想付罰款。09/15 22:48
87F→:若是1.給幾分鐘吃完,那規定時間幹嘛?以後吃不完是否都09/17 21:58
88F→:要求再給幾分鐘就好,那罰款規定形同虛設。09/17 21:59
89F→:況且這也可能會影響到下一桌客人的用餐時間。09/17 22:00
90F→:2.打包帶回家不用罰錢的話,那以後時間到前再點一桌菜帶09/17 22:01
91F→:回家就好了,況且帶回家又是否真的會乖乖吃完而不浪費?09/17 22:03
92F→:那罰款規定一樣形同虛設。09/17 22:03
105F→:同樣的,客人知道會罰錢,為何自己不注意時間,很難嗎?09/18 10:22
106F→:可以責備店家不提醒,為何客人不注意時間就不能責備?09/18 10:24
118F→:m板友的說法就是完全忘記了身為客人自己該有的義務也沒09/18 17:10
119F→:錯就是了?我想忘記用餐時間也不會是普遍客人都會犯的錯09/18 17:12
120F→:當一個客人盡到自己該盡的義務時,自然不會出現這樣的09/18 17:13
121F→:問題。就像店家說的「這樣的客人不適合去那樣的店家」09/18 17:16
122F→:越來越多的好店家造出了越來越多忘記義務的客人。09/18 17:19
123F→:客人可以感謝店家的貼心,但請不要視為理所當然,甚至當09/18 17:20
124F→:自己犯錯時反過來怪罪店家不貼心,請自問自己是否有盡到09/18 17:22
125F→:一個客人該有的義務。09/18 17:22
139F→:給JU,那以後警察沒資格抓人,老師也沒資格教人了。09/19 12:31
140F→:因為我相信他們也不會完全沒有疏忽過。09/19 12:32
141F→:如果是自己的表有問題,那更不是店家的錯。難不成電影沒09/19 12:33
142F→:趕上,飛機、火車、船班沒趕上你也要說「因為我的表慢了09/19 12:34
143F→:所以遲到,應該等我到再開或應該退全額票價給我才對。」09/19 12:36
144F→:老話一句,店家給你方便請不要當隨便。店家的貼心不是客09/19 12:37
145F→:人忘記義務的藉口。09/19 12:37
173F→:J大,是你先說護航的最好以後不會浪費食物,言下之意幾09/20 00:11
174F→:呼是說「只有沒犯過錯或未來也不可能犯錯的人才有資格說09/20 00:12
175F→:對方錯」,那麼以同樣的標準還看,扯到警方和老師並沒太09/20 00:13
176F→:太遠。09/20 00:15
177F→:給個方便的確不是難事,但你又如何保證你給的方便不會影09/20 00:18
178F→:響到其他人?今天給這桌客人5分鐘解決,你怎麼知道換來的09/20 00:19
179F→:不是必須讓下桌客人多等5分鐘才能上桌用餐?那準時到的客09/20 00:19
180F→:人為什麼必須同意店家為了給別人方便而自己必須多等5分09/20 00:20
181F→:鐘。那準時到的客人是否又要上來報怨自己準時到還必須等09/20 00:21
182F→:候5分鐘才有位置?09/20 00:22
183F→:你說扯到火車太遠,也是你先說最好自己有隻好手錶的。09/20 00:23
184F→:那同樣的,我花錢買了票,卻因為自己錶壞了而遲到,所以09/20 00:24
185F→:我只要打電話通知說因為我錶慢5分鐘就到,請等我到才開09/20 00:25
186F→:始。因為也只是給個方便而已啊,我買車票是想享受輕鬆的09/20 00:28
187F→:旅遊而已啊。09/20 00:29
188F→:還有M大,如果什麼都怕那真的不用開店了。因為就像你說09/20 00:30
189F→:的,你永遠不知道客人中會有誰。那連規定都不要訂就好了09/20 00:31
191F→:和氣生財誰都知道,但不代表要漠視自己的規定。09/20 00:34
192F→:當你和氣一次後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到最後你會發現客09/20 00:35
193F→:人完全無視規定,甚至認為店家給方便是理所當然的。09/20 00:36
194F→:服務業也不是奴隸業。09/20 00:36
198F→:我沒30歲,但也在社會打滾3~4年了。而且非黑即白的也不09/20 01:11
199F→:是我,我只是無法認同為什麼很多人覺得只是小事有什麼關09/20 01:12
200F→:係的心態,我也曾經心軟給過一個人方便,覺得沒什麼,但09/20 01:14
201F→:隨之而來的問題和責難是我一個人在承擔。我給A優惠不給B09/20 01:15
202F→:結果B覺得我做人不老實故意報貴給他。後來不給A優惠A又09/20 01:17
203F→:覺得我不近人情。在你們覺得只是給個方便的當下有想過給09/20 01:19
204F→:方便後隨之而來的問題不是你們在承擔,而是當時給你們方09/20 01:20
205F→:便的人。你們覺得只是給個方便的事不代表真的那麼方便。09/20 01:21
206F→:今天你無法認同我的規定,那很抱歉,我無緣繼續服務你。09/20 01:23
207F→:我相信大街馬路上會有更適合你的店家可以提供更符合你的09/20 01:24
208F→:需求,若是你認同我的規定,那我很歡迎你再來讓我為你服09/20 01:25
209F→:務。09/20 01:26
210F→:另外,若是店家堅守規定不盡人情我一樣會生氣或列為拒絕09/20 01:34
211F→:往來戶,但不代表我同時認同店家那樣一定不對或我一定沒09/20 01:35
212F→:錯就是了。09/20 01:35
246F→:給falltrace:服務業也不是奴隸業,如果客人要求就一定09/25 04:28
247F→:要答應不過是換來一堆不合報酬率的工作量而已。09/25 04:29
248F→:給mevi:不用奇蹟,除非所有客人都將違反店家規訂和給方09/25 04:29
249F→:便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不過我很慶興這世界不是這樣子。09/25 04:29
250F→:給julia0291:除非你很喜歡要求店家違反自家規定,不然09/25 04:30
251F→:我不知道我有什麼理由不歡迎你。09/25 04:30
252F→:給mitzuishi:我花兩個小時去處理一位不守規定的客戶要09/25 04:30
253F→:求,不如各花一個小時去處理兩位守規定的客戶要求,業09/25 04:30
254F→:績難道不會更好嗎?況且處理過一次難保不會有第二、三次09/25 04:30
255F→:,等到傳開後也許那些守規定的客人也開始不守規定,到09/25 04:31
256F→:時我只會花更多時間去處理那些以前只需要花一半時間就09/25 04:31
257F→:處理完的事。09/25 04:31
258F→:給d445566:同給mevi的回應,也不是世上所有消費者都將09/25 04:31
259F→:違反規定視為正常,消費者本來就有選擇店家的權力,今09/25 04:31
260F→:天如果是我規定的很爛而沒人要來自然是我要承受的,但09/25 04:32
261F→:如果消費者要來自然代表他們認同了我的規定,這時通融09/25 04:32
262F→:違規的客人是我的權力不是義務。還有我提方不方便不是09/25 04:32
263F→:針對店家有無事先告知時間這件事上面,而是無法認同有09/25 04:32
264F→:些人認為店家不顧自己的規定給予客人通融和方便是理所09/25 04:32
265F→:當然的事。09/25 04:33
307F→:mitzuishi:你可以以你的經驗認為我沒出社會,我也同樣認09/29 21:29
308F→:為你太年輕,所謂的商譽本來就有所謂的好壞摻在一起。09/29 21:32
309F→:但也多虧那些好與壞的風評幫我們過濾掉不少會影響到收益09/29 21:33
310F→:的客人。今天狀況許可你通融覺得「沒什麼」的事。09/29 21:35
311F→:等到裝況不許可時你還依然能通融那些「沒什麼」的事嗎??09/29 21:36
312F→:可不是每個客人都會笑笑的對你說沒關係啊,多的是說「為09/29 21:39
313F→:什麼上次可以這次不行」或「為什麼他們可以我們不行」或09/29 21:39
314F→:「為什麼上次我們不能這樣」,結果是被客人說「你們不老09/29 21:41
315F→:實」,另外你覺得很OK的回答一樣會被不滿的客人抱怨「明09/29 21:43
316F→:明都先訂好位了,到現場還讓我們等,這爛店下次不去了」09/29 21:43
317F→:d445566:沒人知道這爛規定嗎?原PO好像一開始就說知道用09/29 21:48
318F→:餐時間只有兩小時和吃不完一盤罰一百這個爛規定吧。09/29 21:49
319F→:至於這家店是否是非好店,如果你沒選擇性忽視某些推文。09/29 21:57
320F→:這討論串一樣有去過這家店並稱讚的推文。09/29 21:58
321F→:而和這家店一樣的例子,請用關鍵字「吃到飽」和「罰錢」09/29 21:59
322F→:你絕對會找到那些事的。09/29 22:04
62F→:看完原PO的文,店家只有說接受PSD檔和JPEG檔,你怎麼會08/05 23:01
63F→:認為給他們RGB的檔也OK呢??08/05 23:03
73F→:原po給印刷廠接受的檔和檔案內部的設定是兩回事喔。08/07 22:59
74F→:就像影印店接受word檔,但因為我自己的設定錯誤導致內文08/07 23:01
75F→:變成簡體字,我們也不能因為使用影印店接受的檔就怪影印08/07 23:03
76F→:沒印出繁體字吧(我承認舉的例子很爛,但一時間想不到更08/07 23:04
77F→:好的舉例)08/07 23:04
78F→:再來說到色差問題,因為不清楚他們的流程也不方便多說什08/07 23:10
79F→:麼,不過感覺可能是他們內部沒確認就印的可能性很大。08/07 23:11
84F→:色光三原色和色彩三原色08/13 10:22
83F→:店家承認沒和團購網協調好不一定是店家的錯吧。07/25 11:02
84F→:只是沒協調好就開賣團購卷,問題出在誰身上就不一定了。07/25 11:03
33F→:但如果是團購網自己亂改條件的話,也不應該是店家買單吧07/25 11:08
35F→:如果是店家亂改條件,是否可以告知團購網說店家違約?07/25 13:02
222F→:若是原PO認為自己沒錯,其實可以不必太過於和別人爭辨07/29 23:54
223F→:將該店的行為PO在網上已達到原PO告知該店為非好店的目的07/29 23:55
224F→:至於是非對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去丈量。其他店家態度07/29 23:57
225F→:如何幾乎也無法和此一事件的店家相提並論,多說無益。07/29 23:58
152F→:「客人永遠是對的」本來就不是對的說法。07/08 20:58
153F→:我也不認為可以把這句話解讀成「要站在客人的立場」。07/08 20:59
154F→:至少在我學習過的認知裡是不會把這兩句話解讀成是一樣的07/08 21:01
155F→:還有,寫文章不是寫考卷,是要寫給大家看的懂的,寫的大07/08 21:04
156F→:家看不懂還怪大家只看字面上的涵意,你還是寫考卷算了。07/08 21:05
157F→:認為「過的了白目和奧客這關就會讓生意越來越好」只是理07/08 21:10
158F→:想,而現實上是不會對你的生意有任何變化。07/08 21:12
159F→:另外,原PO覺得是非好店而PO是原PO的自由,大家認同與否07/08 21:15
160F→:也是大家的自由。07/08 21:15
167F→:依版規你當然可以PO,但不代表大家就一定會認同就是了。07/08 22:24
168F→:而且大家不高興的點幾乎也不是原PO的發文。07/08 22:25
29F→:如果一堆人無法理解你在說什麼,你不去思考自己的表達方06/08 22:15
30F→:式,而是指責別人的理解能力太差,我只能說想你會被噓和06/08 22:16
31F→:被別人誤會真的不會讓人太意外。06/08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