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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oo 在 PTT [ HateP_Pic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16則
限定看板: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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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Lgvjir5 appoo 板規二-7 二-15
[ HateP_Picket ]232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ChangWufei - 發表於 2015/07/25 15:46(10年前)
6Fappoo: 板規寫的很明確了,2-7,2-15 規範的是"轉錄行為"07/30 13:46
7Fappoo: 轉錄 ─指的是在他板ctrl+X,或者由信箱轉錄07/30 13:46
8Fappoo: 與本人行為"複製貼上" 是不同的行為07/30 13:50
9Fappoo: 由操作上就可以明確得得知兩個行為的不同07/30 13:55
10Fappoo: 由板規還特別訂定轉錄必須刪除推文,也可以得知規範的並非07/30 13:56
11Fappoo: 複製貼上的行為07/30 13:56
12Fappoo: (因為複製貼上就可以"只"貼上推文內容而不違規)07/30 13:56
13Fappoo: 關於兩者的差異,PTT法務板也跟許多的小組板也有說明07/30 13:59
14Fappoo: (例如證據文章只能"轉錄",而不能"複製貼上")07/30 14:00
15Fappoo: 由此可知,檢舉人changwufei 錯誤的將不適用的板規07/30 14:01
16Fappoo: 套在這次的案例上面07/30 14:02
17Fappoo: 最後,轉錄和複製貼上最大的不同點07/30 14:03
18Fappoo: 在於轉錄被公認為有不被修改性07/30 14:04
19Fappoo: 複製貼上的行為,可能基於kuso或者文學創作 而修改07/30 14:07
20Fappoo: 有可能是我 使用了changwufei這個有趣的ID 進行的一場諷刺07/30 14:08
21Fappoo: 創錯07/30 14:08
22Fappoo: 創作07/30 14:08
23Fappoo: 而另一個changwufei 完全沒有做過我文章中虛擬的事件07/30 14:09
24Fappoo: 總而言之,2-7,2-15寫的是"轉錄",轉錄行為在PTT有很清楚07/30 14:10
25Fappoo: 操作型定義了07/30 14:10
26Fappoo: 還有,不能因為任何一篇文章 假擬了某某人的文章07/30 14:11
39Fappoo: 1.政黑板並沒任何版規 禁止"轉述"別人的文章07/30 16:57
40Fappoo: 實際上,政黑也充斥的各種轉述OO在他板講XX 的文章07/30 16:58
41Fappoo: 由此看來,使用別人在他板的文章,並不違反板規07/30 16:59
42Fappoo: 有違規的 是使用的"方式"07/30 17:00
43Fappoo: 那回到政黑板規2-7,2-15 政黑板禁止的方式是"轉錄"07/30 17:01
44Fappoo: 那轉錄的定義是甚麼呢?07/30 17:01
45Fappoo: 根據PTT的系統還有法務部的解釋"轉錄" 是限定在ctrl+X07/30 17:02
46Fappoo: 法務部和許多小組板,明確的定義證據需要"轉錄"07/30 17:02
47Fappoo: 複製貼上是不可以的,由此可得知轉錄完全不等於複製貼上07/30 17:03
48Fappoo: 所以changwufei你說我"轉錄"你的文章,完全是你個人的造謠07/30 17:04
49Fappoo: 以及抹黑,因為本人從未對對你的文章進行"轉錄"07/30 17:04
50Fappoo: 而且政黑板對於轉錄的定義,由規定也可知"轉錄"是ctrl+X07/30 17:05
51Fappoo: (不然就不需要規範應該刪除推文了)07/30 17:05
52Fappoo: 2. 政黑並沒有對文章事實作價值判斷07/30 17:06
53Fappoo: 例如:changwufei你之前造謠馬政府在88風災拒絕外援是因為07/30 17:07
54Fappoo: 物資已經足夠了,雖然我立刻就打你臉,證明你在造謠07/30 17:07
55Fappoo: 可是changwufei你並沒有因為你說錯了,而有任何的板規處分07/30 17:08
56Fappoo: 所以無論我有虛擬錯或虛擬對,都無關板規07/30 17:09
82Fappoo: 我覺得你冷靜一點,回歸板規跟站規07/31 01:23
83Fappoo: 事實上全文複製貼上 跟 轉錄 就是不一樣07/31 01:24
84Fappoo: 站規跟法務部都講的很清楚了,複製貼上不是證據07/31 01:24
85Fappoo: 轉錄才是證據07/31 01:24
86Fappoo: 如同你講的 貼這個#1LLWZvhS (HateP_Picket) 也不叫轉錄07/31 01:25
87Fappoo: 那請問我貼#1LLWZvhS (HateP_Picket) 跟我複製貼上的效果07/31 01:26
88Fappoo: 差在哪裡啊? 根本沒差啊07/31 01:26
89Fappoo: 都完整達到了我引述你的文章的 來證明的目的07/31 01:26
90Fappoo: 所以板規 規定的根本不是 我有沒有使用道你的內容07/31 01:27
91Fappoo: 而是使用你內容的"方式",那板規就是禁止"轉錄"07/31 01:27
92Fappoo: 所以複製貼上 跟 代碼+板名 不在板規的規範內07/31 01:28
104Fappoo: 我覺得你很荒謬耶,哪有你可以提出質疑07/31 09:13
105Fappoo: 我不能回應的道理啊07/31 09:13
106Fappoo: 更別提我一開始的答辯就說了,我從未"轉錄"你的文章07/31 09:14
107Fappoo: ChangWufei,什麼叫做盜文啊 ?07/31 09:15
108Fappoo: 你為了要掩飾你錯誤的抹黑我,一直在改變你的說詞耶07/31 09:15
109Fappoo: 明明板規規定的就是"轉錄",你從轉載、複製貼上、盜文07/31 09:15
110Fappoo: 說詞一變再變,簡單來講,你自己也心虛,知道我根本就沒有07/31 09:16
111Fappoo: "轉錄"你的文章嗎~07/31 09:16
112Fappoo: 再來,政黑板跟政檢板有主從關係07/31 09:19
113Fappoo: 這並不是"完全的"他板07/31 09:20
114Fappoo: 最後,你講的盜文是個很模糊不清的概念07/31 09:22
115Fappoo: 請問引述別人的說法算不算盜文?07/31 09:22
116Fappoo: 如果有標清楚作者是誰是盜文嗎? 還是沒標才是盜文07/31 09:23
117Fappoo: 你有這麼多模糊不清,定義反覆的說詞07/31 09:25
118Fappoo: 我認為板主還是得回歸站規、板規、法務部的解釋07/31 09:25
119Fappoo: "轉錄"是有明確的操作型定義,就是ctrl+X07/31 09:26
120Fappoo: 與複製貼上、轉載、盜文根本就是不一樣的事情07/31 09:26
139Fappoo: 1. 如果你這麼侷限在文字,那我也可以請板主完無視你的推文07/31 13:25
140Fappoo: 因為是請appoo在時間內進行抗辯,而沒有changwufei你在那邊07/31 13:26
141Fappoo: 回應的敘述, 不過我為人落落大方,不像某人心眼小07/31 13:27
142Fappoo: 只要能協助板主進行正確的判決,我不會在意changwufei是不07/31 13:27
143Fappoo: 是"違規"的在推文中回應07/31 13:28
144Fappoo: 2. 站方"從未"禁止轉錄,如果站方禁止轉錄,就不會有轉錄的07/31 13:30
145Fappoo: 功能了07/31 13:30
146Fappoo: 站方還積極的推廣轉錄呢,例如violation板07/31 13:30
147Fappoo: 所有的證據都是要求要"轉錄",而非複製貼上07/31 13:30
148Fappoo: 或者是代碼+板名07/31 13:31
149Fappoo: 有許多的小組板,面對申訴也是如此07/31 13:31
150Fappoo: 這都清楚的告訴我們,轉錄並不等於複製貼上07/31 13:31
151Fappoo: 3. 因為你每多回應一點,就又多一個缺失07/31 13:32
152Fappoo: 政檢板與政黑板有主從關係07/31 13:32
153Fappoo: 是不是能與八卦板、LOL板一樣概括為他板07/31 13:33
154Fappoo: 是值得討論的問題,而不是你硬生生的認為就應該算在他板07/31 13:33
155Fappoo: 4.我認知的盜文 跟你認知的完全不同07/31 13:34
156Fappoo: 盜,私利物也。白話文就是將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07/31 13:36
157Fappoo: 代表著物品的所有權經過轉讓07/31 13:37
158Fappoo: 如果一篇文章,有清楚的標示了作者是誰,我拿來引用07/31 13:37
159Fappoo: 請問該篇文章的所有權會變動嗎?07/31 13:38
160Fappoo: 肯定是沒有嗎~ 因為引述的人也認同原作的所有權07/31 13:38
161Fappoo: 因為"未標示"原作者才是屬於盜文07/31 13:38
162Fappoo: 因此07/31 13:38
163Fappoo: 不過跟你講這麼多,板規也沒規定"盜文"是違規的啊07/31 13:39
164Fappoo: 5. changwufei,你別一直創造一些板規沒出現過的字來定罪07/31 13:41
165Fappoo: 2-7, 2-15 規範的行為叫做"轉錄",不叫做盜文,也不叫做轉07/31 13:42
166Fappoo: 載、也不叫做複製貼上07/31 13:42
167Fappoo: 要是轉錄=複製貼上=盜文,那我問你07/31 13:43
168Fappoo: 為何法務部要特別要求證據只能轉錄而不能複製貼上?07/31 13:44
194Fappoo: 板主是請被檢舉人抗辯,而不是請檢舉人來對辯08/01 23:15
195Fappoo: 檢舉人的主張應該在初始檢舉文內就寫清楚了,而不是隨著08/01 23:16
196Fappoo: 被檢舉人的抗辯而有所更動zzz08/01 23:16
197Fappoo: ChangWufei 你要不要看看你在推文換了多少套說詞了啊?08/01 23:17
198Fappoo: 我遵守站規、板規跟法務部的解釋也被你講成是糾結~08/01 23:18
199Fappoo: 板規中的轉錄,指的是該如何選擇"標題前的類別"08/01 23:19
200Fappoo: 而不是定義"轉錄"好嗎zzz08/01 23:20
201Fappoo: 不然每一篇以"轉錄"為標題的社論或其他平台的文章08/01 23:22
202Fappoo: 都能且有經由對方同意嗎?08/01 23:23
203Fappoo: 你想講事實,那我就跟你講事實08/01 23:24
204Fappoo: "政黑板"從未規定使用別人的文章須要別人同意08/01 23:24
205Fappoo: 你會看到許多的文章使用了之前"板上"或者"非板上"人的文章08/01 23:25
206Fappoo: 回覆功能就是其中的大宗08/01 23:26
207Fappoo: 使用我的文章來作為你撰文的基礎,從不需要我的同意08/01 23:28
208Fappoo: 不然一堆 R:, 飲用先前文章的,難道都是違規了嗎?08/01 23:28
209Fappoo: 錯,所以板規規定的是使用的"方式" 而不是規範使用 ok?08/01 23:29
210Fappoo: 最後,PTT 是一體的,使用政黑板的不特定使用者都可能是08/01 23:32
211Fappoo: 政檢板的使用者08/01 23:32
212Fappoo: 你一開始只想給OO板看,不給XX板看想法就是錯的08/01 23:33
213Fappoo: P.S. 我認為法務是很認真的,你不應該為了你的抹黑來貶低08/01 23:35
214Fappoo: 他們的努力08/01 23:35
Re: [建議] 關於大量檢舉文章
[ HateP_Picket ]1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Fant1408 - 發表於 2015/06/27 00:56(10年前)
6Fappoo: 我是覺得你該冷靜一下了06/27 01:09
7Fappoo: 不當板主天地更廣06/27 01:09
8Fappoo: 你可以花更多時間在論述跟寫作06/27 01:10
9Fappoo: PTT真正的意見領袖沒幾個當過板主06/27 01:10
[建議] 板規 - 個資法相關
[ HateP_Picket ]306 留言, 推噓總分: +109
作者: gun5566 - 發表於 2015/06/10 21:18(10年前)
1Fappoo: 這你就錯了,都知道聯絡方式了,怎麼無法直接或間接的識別06/10 21:24
2Fappoo: 個人…06/10 21:24
3Fappoo: 不過胡志強的手機的確是個資,而且應受個資法的保障06/10 21:26
4Fappoo: 可以在政黑公開胡志強的手機,胡志強是可以用個資法告你的06/10 21:27
5Fappoo: …但是政黑卻沒有違反個資條款06/10 21:27
32Fappoo: 第四章應該改成禁止人肉條款06/12 19:29
33Fappoo: 板主自行定義人肉行為,而不需被現存法規名詞束縛06/12 19:30
44Fappoo: 個資法的訂定是為了防止自然人資料外洩以及濫用06/12 20:55
45Fappoo: 這跟人肉是不同的06/12 20:56
46Fappoo: 人肉的目的是為了破壞匿名性,使使用者心生畏懼06/12 20:57
47Fappoo: 而不是要外洩你的資料或者濫用06/12 20:57
51Fappoo: 那你知道政黑的板規是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嗎...06/12 21:49
52Fappoo: 第四章開頭的定義就是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第二條06/12 21:50
54Fappoo: 你抄人家的東西,然後又說定義不是人家給的06/12 21:51
55Fappoo: 我覺得這種說法很...06/12 21:51
75Fappoo: 法律上不是文藝,法律的定義是要解決人類生活的困境的06/12 23:03
79Fappoo: 重點一直都是板規啊06/12 23:33
81Fappoo: 但是問題在你拿人家的衣服穿,明明是做給女生穿,胸部大,06/12 23:34
82Fappoo: 腰部小06/12 23:34
83Fappoo: 你一個男生穿,穿破了還要嘴硬說我本來就是要穿破爛衣06/12 23:35
84Fappoo: 穿破爛衣是我的style06/12 23:35
86Fappoo: 一樣,個資法要解決的東西,跟政黑有些不同,你拿來套也可06/12 23:37
87Fappoo: 以,如果你只穿到胸部也行06/12 23:37
89Fappoo: 可是你實務執行就是違反明文板規啊06/12 23:38
91Fappoo: 根本不存在id個資這個被約束的東西06/12 23:38
93Fappoo: 起因就在於一開始個資的定義就不是政黑所面臨的困境06/12 23:39
94Fappoo: 板規寫的夠精確了06/12 23:39
96Fappoo: 是你解讀錯06/12 23:39
99Fappoo: 從頭到尾,我都不認為板規不精確06/12 23:40
100Fappoo: 而是你解讀有問題06/12 23:41
102Fappoo: 沒有歧義解讀,就是你解讀錯06/12 23:41
105Fappoo: 你沒有意識到你錯,不代表他存在著歧義…06/12 23:42
107Fappoo: 我可以跟你打賭,你拿板規去問100個律師或法官06/12 23:42
108Fappoo: 90個會跟妳說,你的解讀是錯06/12 23:42
109Fappoo: 他們會跟你說及就是前後都要成立06/12 23:43
111Fappoo: 不是任意的社會行動都會構成個資06/12 23:43
112Fappoo: 我願意接受有人會跟你一樣解讀錯06/12 23:43
115Fappoo: 你跟其他男人必須工作06/12 23:46
116Fappoo: 從這句話就可以得知你是男人了06/12 23:46
117Fappoo: 你及其他男人也行06/12 23:46
118Fappoo: 及後面是補述的連接詞06/12 23:47
120Fappoo: 嗯?06/12 23:48
122Fappoo: 有何不對,你可以造一個有及其他,但是不是補述的句子看看06/12 23:48
124Fappoo: 男人及其他必須工作的人,不也代表著男人必須工作…06/12 23:49
125Fappoo: 你可以造造看啊06/12 23:49
126Fappoo: 有及其他但是完全沒關聯的兩列06/12 23:50
129Fappoo: 那請你造啊…06/12 23:50
130Fappoo: 我要看你怎麼能造出無關的句子來06/12 23:51
133Fappoo: 你到底要不要造啊…06/12 23:52
134Fappoo: 就你解讀錯誤啊…06/12 23:52
137Fappoo: 拜託快造好嗎…造完我們就可以收工了06/12 23:52
138Fappoo: 你快造…06/12 23:53
140Fappoo: 快造一個有及其他這三個字,但是前後無關的句子06/12 23:53
142Fappoo: 男人及其他必須工作的人,可以的得知男人是人,而且必須工06/12 23:54
143Fappoo: 作這兩個元素06/12 23:54
144Fappoo: 就像板規第四章,及其他可以得知不是所有的社會活動都可以06/12 23:54
145Fappoo: 是個資06/12 23:54
147Fappoo: 你解讀錯又死要凹,可以~請你造句06/12 23:55
149Fappoo: 你就直造個句子有這麼難嗎?06/12 23:55
150Fappoo: 你就造一個沒有對應關係的06/12 23:56
153Fappoo: 你的上面那句邏輯就錯了06/12 23:56
155Fappoo: 首先,男人是人類的子項06/12 23:57
159Fappoo: 唉你真的錯很大耶06/12 23:58
160Fappoo: 第一件事情,你的句子有套套邏輯06/12 23:59
161Fappoo: 必須工作的人,那個人是你要的定義的人類06/12 23:59
162Fappoo: 所以你的句子一開始就有邏輯問題06/12 23:59
163Fappoo: 不是板規個資規定的沒有問題06/13 00:00
165Fappoo: 再來,人類不是男人06/13 00:00
166Fappoo: 我覺得你真的很誇張耶 ,人類是男人這句話你也說的出來…06/13 00:01
168Fappoo: 你為了硬凹簡直胡說八道耶…06/13 00:01
169Fappoo: 好,請換06/13 00:01
170Fappoo: 麻煩造一個沒有邏輯錯誤的句子好嗎!06/13 00:02
178Fappoo: 唉,你在造句前先把你的邏輯弄好好嗎…06/13 00:06
183Fappoo: 我也聽不下去你的胡說八道了06/13 00:08
186Fappoo: 1.女人為長頭髮的人及其他會化妝的人的為智障句子06/13 00:09
188Fappoo: 女人是性染色體為XY的人類06/13 00:10
189Fappoo: 女人不是是靠長頭髮跟化妝定義的,你卻拿來做定義句06/13 00:11
190Fappoo: 你除了拿一些天生就是沒意義的智障句子還會什麼啊…06/13 00:11
192Fappoo: 請問你,個資的定義能超脫後面的補述用語嗎?06/13 00:12
194Fappoo: 為什麼你就要造一個智障句子然後硬凹他是定義句式06/13 00:12
196Fappoo: 然後啊,你的智障句子打了你的臉06/13 00:14
197Fappoo: 女人為長頭髮及其他會化妝的人這一智障句06/13 00:14
198Fappoo: 如果照你的說法,其他 這兩個字是贅詞06/13 00:15
200Fappoo: 改成,女人為長頭髮及會化妝的人,意思完全不變06/13 00:15
201Fappoo: 你如果加了及其他會化妝的,代表長頭髮也會化妝06/13 00:16
203Fappoo: 長頭髮及其他會化妝的,代表長頭髮也會化妝06/13 00:16
204Fappoo: 哈哈,我的天啊06/13 00:17
205Fappoo: 你真的很誇張耶06/13 00:17
206Fappoo: 不然你說說看,你的句子,把其他拿掉有什麼差啊…06/13 00:17
207Fappoo: 而且照你的意思,應該是用"或"才對06/13 00:18
208Fappoo: 阿,這邊更正一下,你意思表達,一開始的就應該是要用或了06/13 00:18
209Fappoo: ,而不是及其他06/13 00:18
210Fappoo: 算了,我發一篇更正好了06/13 00:19
212Fappoo: 有盲點的是你~06/13 00:21
213Fappoo: 長頭髮的人是女人 其他會化妝的人也是女人06/13 00:21
214Fappoo: 你這個意思,是要用"或",而不是用"及其他"06/13 00:21
218Fappoo: RRRRR06/13 00:24
219Fappoo: 我剛剛測試一下,我找到你的盲點了06/13 00:25
220Fappoo: 你根本就沒注意到 "其他" 字,不是贅詞06/13 00:25
221Fappoo: 其他這個字是有意義的,代表著屬性的"重疊"06/13 00:25
222Fappoo: ex. 你跟其他人 (你跟人的屬性重疊)06/13 00:26
223Fappoo: 我跟其他版友 (我跟板友的屬性重疊)06/13 00:26
224Fappoo: 蘋果及其他水果 (蘋果跟水果屬性重疊)06/13 00:26
225Fappoo: 若屬性沒重疊,你使用"其他"就會很愚蠢06/13 00:27
226Fappoo: ex. 蘋果及其他槌子06/13 00:27
228Fappoo: 電腦或其他水果 (蠢)06/13 00:27
230Fappoo: 所以 你使用了 其他,就代表前後兩個屬性重疊06/13 00:28
231Fappoo: 如果你認為是不屬於,你根本就不會用其他06/13 00:28
232Fappoo: 最簡單的就是"你或我",你不會說你或其他我06/13 00:29
233Fappoo: 我覺得我好蠢耶,jobli也是06/13 00:29
234Fappoo: 你的問題根本就是在於你搞不清楚"其他"的用法06/13 00:30
235Fappoo: 跟甚麼"及"、"或" 毫無關聯06/13 00:30
237Fappoo: 當我說了fant及其他板主,就代表fant也是板主06/13 00:31
239Fappoo: 蘋果跟其他水果屬性重疊啊06/13 00:31
240Fappoo: 都是水果,你有發現了嗎?06/13 00:31
243Fappoo: 這你就錯了,在這個句是完成之前06/13 00:32
245Fappoo: 蘋果跟其他水果已經"先驗"的完成了屬性重疊了06/13 00:32
246Fappoo: 一定要屬性重疊,你才能使用"其他"06/13 00:32
247Fappoo: 所以是蘋果跟水果屬性先重疊後 才完成他們都是禮物06/13 00:33
249Fappoo: 沒有屬性重疊這項要素,你不能使用其他06/13 00:33
250Fappoo: 那請你造一個,沒有屬性重疊 卻使用其他的句子06/13 00:33
252Fappoo: 那請你造一個,沒有屬性重疊 卻使用其他的句子06/13 00:34
254Fappoo: 你使用了"其他" 就代表兩者一定重疊06/13 00:34
255Fappoo: 這就是你使用"其他"的目的06/13 00:34
258Fappoo: 為不是重點啊06/13 00:35
260Fappoo: 重點是社會活動的範疇06/13 00:36
261Fappoo: 為沒有決定蘋果跟其他水果的關係06/13 00:36
263Fappoo: 蘋果跟水果的關係,是靠"其他"來定義的06/13 00:36
265Fappoo: 那請你造個其他的句子嗎?06/13 00:37
266Fappoo: 我覺得我真的該拿個文學獎耶 XD06/13 00:37
267Fappoo: 竟然突破了盲點 XD06/13 00:37
269Fappoo: 請你造個有及其他卻沒屬性重疊的句子吧06/13 00:38
271Fappoo: jobli的確說錯了,問題是在其他,不是在及06/13 00:38
272Fappoo: 因為其他的用法必然是如此06/13 00:38
274Fappoo: 其他必然屬性重疊06/13 00:39
276Fappoo: 沒有啊,怎麼會呢06/13 00:39
277Fappoo: 你沒發現個資法沒有"定義"社會活動嗎?06/13 00:39
279Fappoo: 如果你認為社會活動跟其他可連結至個人資料06/13 00:40
281Fappoo: 沒有重疊關係06/13 00:40
282Fappoo: 你可以造個句子06/13 00:40
283Fappoo: 我已經造了幾個沒有重疊關係的智障句子了06/13 00:40
285Fappoo: 人或者其他衛生紙06/13 00:40
286Fappoo: 人及其他衛生紙06/13 00:41
289Fappoo: nonono06/13 00:41
290Fappoo: 是用了"其他" 就代表 社會活動必然有可連結至個人資料06/13 00:41
291Fappoo: 無法連結至個人資料的,及不屬於社會運動06/13 00:42
292Fappoo: 因此也不屬於個資06/13 00:42
293Fappoo: 這樣你懂了嗎?06/13 00:42
294Fappoo: 馬der,你真的該頒文學獎給我啊06/13 00:42
296Fappoo: 你看,你此用了其他人,是不是內含著我也是人的定義啊 XD06/13 00:48
297Fappoo: 你也不用在鬼扯啦~06/13 00:49
298Fappoo: 你想反駁"其他" 不必然 前後屬性重疊,可以06/13 00:49
299Fappoo: 你就造個使用"其他",卻沒有前後屬性重疊的句子就行06/13 00:50
300Fappoo: 不要是智障句子,你只要造出一句,我的文學獎你可以收回06/13 00:50
301Fappoo: 還有,我發在小組板了~ 更正一下我連續犯蠢了好久06/13 00:51
302Fappoo: 竟然被jobli牽著鼻子走...06/13 00:51
[宣判] hw102050 #1LRm507i 判決
[ HateP_Picket ]20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Fant1408 - 發表於 2015/06/06 20:51(10年前)
1Fappoo: fant你知道你這樣又濫權解釋了嗎…06/07 03:53
2Fappoo: 政黑板個資條款,從來沒有任何一條要件是"負面評價"06/07 03:55
3Fappoo: 政黑板個資條款,保護的是個人資料,完全無關善惡06/07 03:55
4Fappoo: 若誠如fant你在該判決中講的,未蒙受負面評價即不屬於"假造06/07 03:57
5Fappoo: "個資06/07 03:57
6Fappoo: 那我說你某某人得了某年的文學獎,是否就不屬於假造個資?06/07 03:58
7Fappoo: 板規明明就很明確的規定了,個資可直接或間接連結至自然人06/07 03:59
8Fappoo: 的個人資料06/07 03:59
9Fappoo: 兩位板主無視板規定義,另闢蹊徑,我這次真是見識到了06/07 04:00
13Fappoo: fant你又不依照板規自創解釋了06/09 14:50
14Fappoo: 捏造網路跟社交行動絕對沒有違反板規06/09 14:50
15Fappoo: 板規禁止的是捏造個資06/09 14:50
16Fappoo: 更遑論我從未捏造,恐同症基督徒是我對dragonballz的觀察06/09 14:51
17Fappoo: 心得06/09 14:51
19Fappoo: 是可直接、間接辨別自然人的資料才叫做個資...06/09 23:11
20Fappoo: 算了,你無法溝通,看小組長怎麼說吧06/09 23:11
[宣判] hw102050 #1LRjJ-Hr 判決
[ HateP_Picket ]43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Fant1408 - 發表於 2015/06/05 22:59(10年前)
1Fappoo: 不認同這項判決06/05 23:16
2Fappoo: 1. 所謂的代受處分,毫無任何現代法理基礎06/05 23:17
3Fappoo: 就算法官判錯了,懲戒法官的有相關的法律06/05 23:18
4Fappoo: 而不是拿因判錯而受利的人應處分的事項來處分06/05 23:19
5Fappoo: 2. 主板與檢舉板板規 從未有過任何"代受處分"相關概念06/05 23:22
6Fappoo: 雖然hw於推文自承要代受,但板規未賦予板主此項權利06/05 23:23
7Fappoo: F板主也不應超越板規如此判決06/05 23:23
8Fappoo: 3. 板規本身的瑕疵不應處分任何人06/05 23:24
9Fappoo: 法律有漏洞,不能處分法官、也不能處分立法委員06/05 23:25
11Fappoo: 更不能處分未違法之人06/05 23:25
13Fappoo: 什麼? 我應該沒眼殘吧 xd06/05 23:26
14Fappoo: 我板規看了三遍了,都沒找到 可以代人受過的條文啊06/05 23:27
17Fappoo: 我認為這項判決是危險而且錯誤的06/05 23:28
18Fappoo: 等於是板主行使了板規沒賦予板主的權力06/05 23:29
19Fappoo: 就算結果是板主受到了處分,但本質上是濫權06/05 23:30
20Fappoo: 執行法律者,應該是法律說可以的才能做,沒說的不能做06/05 23:30
21Fappoo: 而不是向守法者一樣 ─法律沒說不行的就可以做06/05 23:31
22Fappoo: 我當然認同我是無罪的 XD 也認同這項板規可能需要改明確點06/05 23:32
23Fappoo: 但一切的根源必須是板規06/05 23:33
24Fappoo: F板主行使了超越了板規權限,我認為是不對的06/05 23:33
25Fappoo: 希望Fant能更改這項判決06/05 23:34
26Fappoo: 另外,對於該項板規的瑕疵06/05 23:36
27Fappoo: 我認為是Helloladies 錯誤曲解了該條板規06/05 23:36
28Fappoo: 審判完畢後,仍然禁止非相關人士發言是有違言論自由06/05 23:37
32Fappoo: 板規是經由投票投出來的06/05 23:39
33Fappoo: 就算有瑕疵也理當是全體板友共同承擔06/05 23:39
34Fappoo: 板規的瑕疵不應該處罰任何一人06/05 23:40
37Fappoo: 恩恩06/05 23:42
38Fappoo: 那我會進行申訴,深刻討論這條板規到底有沒有限定審理期間06/05 23:42
40Fappoo: 我研究一下吧,話說我上面的申訴案格式有錯嗎?06/05 23:57
41Fappoo: 好像沒有受理的感覺耶 XD06/05 23:57
[檢舉] #1LR6n0UE appoo 第四章板規
[ HateP_Picket ]125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DragonBallZ - 發表於 2015/06/03 21:29(10年前)
1Fappoo: 恐同症(政黑)大vs甲甲(八卦)06/01 22:44
2Fappoo: 不過對於恐同症我還是只給噓,你們太不自然了06/01 22:55
3Fappoo: 又一個恐同症基督徒來了XD06/01 23:13
4Fappoo: 我政黑待的比你就好嗎…是恐同症終於蔓延到政黑來啦06/01 22:46
5Fappoo: 我發現dragonballz首次承認自己的是基督徒耶XD06/02 13:39
25Fappoo: 我發現dragonballz首次承認自己的是基督徒耶XD06/02 13:39
6Fappoo: 果然基督徒很多恐同症06/02 13:40
26Fappoo: 果然基督徒很多恐同症06/02 13:40
13Fappoo: 板規寫明了個資為"可以識別個人的資料"06/04 16:18
14Fappoo: 恐同症基督徒,並沒有包含任何可以識別個人的資料06/04 16:19
15Fappoo: 我指該人為恐同基督徒,單純由該人對同志運動相關發文內容06/04 16:20
16Fappoo: 所判斷06/04 16:20
17Fappoo: 他是種行為的描述,不包含任何指認個人的標的06/04 16:21
18Fappoo: 事實上,我稱呼過很多人為恐同基督徒06/04 16:21
19Fappoo: 例如 在#1LR6n0UE (HatePolitics)06/04 16:23
20Fappoo: 我也稱呼startwinkle為恐同基督徒06/04 16:23
21Fappoo: 若恐同基督徒這五個字能識別個人資料,那startwinkle06/04 16:23
22Fappoo: 和dragonballz 是同一個人嗎?06/04 16:24
23Fappoo: 噓 appoo: 又一個恐同症基督徒來了XD06/04 16:25
24Fappoo: dragonballz文中的證據,其實不是指他06/04 16:25
27Fappoo: 而是指startwinkle06/04 16:26
28Fappoo: "恐同基督徒" 這五個字,乃是描述基於錯誤理由在板上06/04 16:28
29Fappoo: 攻擊同志運動的人06/04 16:29
30Fappoo: 例如,政黑時常稱某某為689、426、9.2 之類的06/04 16:30
31Fappoo: 這些字詞的使用,不包含任何的個資06/04 16:31
32Fappoo: 這些名詞的使用,並不是說你2012年投給馬英九、是中國人06/04 16:32
33Fappoo: 、在某一次TVBS民調中說自己支持馬英九06/04 16:33
34Fappoo: 而是在描述害台灣停滯的罪人們、非台灣人、無腦馬迷06/04 16:34
35Fappoo: 如果有一個被稱為689的,跑出來檢舉說"造謠個資"06/04 16:35
36Fappoo: 因為他2012年沒投給馬英九06/04 16:35
37Fappoo: 這豈不是很荒謬嗎?06/04 16:35
38Fappoo: 在 #1LR7rkRl (HateP_Picket)06/04 16:36
39Fappoo: 我在推文也表示了,我完全不知道dragonballz在他的06/04 16:36
40Fappoo: 自然人身分中是不是基督徒~06/04 16:36
41Fappoo: 我是根據他沒有好理由卻反同運的行為進行描述06/04 16:38
42Fappoo: 所以對於dragonballz對我的檢舉,我的回應簡短如下06/04 16:39
43Fappoo: 1. 稱呼他為恐同基督徒,不包含任何的個人資料06/04 16:40
44Fappoo: 任何使用者皆無法靠著"恐同基督徒"連結至dragonballz的06/04 16:40
45Fappoo: 自然人身分,如同我們稱呼人為689、609、9.206/04 16:41
46Fappoo: 因此不符合"禁止謠言假造特定ID個資" 的要件06/04 16:42
47Fappoo: 2. 恐同基督徒,這項描述,不是謠言、也不是假造06/04 16:42
48Fappoo: 而是我根據dragonballz發言 而形成的判斷06/04 16:43
49Fappoo: 或許我判斷錯誤,或許我判斷對了06/04 16:43
50Fappoo: 就像拿ip 來判斷OO是不是南投人06/04 16:44
51Fappoo: 很可能他只是用跳板,但不會因為真實世界中他不是南投人06/04 16:44
52Fappoo: 就判斷"說他是南投人" 就是假造、謠言吧~06/04 16:45
53Fappoo: 以上請板主明鑑06/04 16:45
54Fappoo: 所以dragonballz你也同意你跟startwinkle不是同個人嗎~06/04 17:04
55Fappoo: 那只是再再的證明"恐同基督徒"這五個字根本就不是個資06/04 17:04
56Fappoo: 而是通用的描述罷了06/04 17:04
57Fappoo: dragonballz,你這恐同基督徒真的是難以理喻06/04 17:05
58Fappoo: 我再解釋清楚一點,恐同基督徒就等同"肥宅"06/04 17:07
59Fappoo: 你說我是肥宅,是絕對沒有洩漏個人資料der06/04 17:07
60Fappoo: 而且我又瘦又帥,也不會構成假造個資06/04 17:07
61Fappoo: 懂?06/04 17:08
64Fappoo: 恐同症,是翻譯自英文的homophobia,phobia字根的中文正式06/05 19:25
65Fappoo: 翻譯都是恐x症或xx恐懼症06/05 19:25
66Fappoo: 當然不是所有的恐懼症都是精神疾病06/05 19:25
67Fappoo: 如同我再另外一篇講過的,美國精神診斷手冊,並沒有將恐同06/05 19:26
68Fappoo: 症列入06/05 19:26
69Fappoo: 你說要改成反同,反而是翻譯上的誤區06/05 19:27
79Fappoo: 不能服氣啊,恐同症並非生理個資06/05 21:41
85Fappoo: 我會繼續申訴的,不會讓DragonBallZ 這個恐同基督徒06/05 21:46
86Fappoo: 繼續散播錯誤的觀念~06/05 21:47
92Fappoo: 我深深替板主的未來感到不安06/05 21:53
93Fappoo: 我已經可以預料被稱呼為9.2和689的人可以上來檢舉假造個資06/05 21:53
94Fappoo: 只要他們從未在政黑公開自己有接受過TVBS民調電話06/05 21:54
95Fappoo: 或者2012年投過馬英九06/05 21:54
96Fappoo: 照hw的標準就是假造個資06/05 21:55
98Fappoo: 更別提黨工跟朝偉之類的用字了了 ~06/05 21:56
99Fappoo: 沒有喔~ 第四章個資條款沒有排除政治族群06/05 21:57
101Fappoo: 投票跟接受民調是社會行為個資06/05 21:59
102Fappoo: 609是2012投票給小英的代稱啊~06/05 21:59
104Fappoo: 9.2%更是 TVBS 某次民調中支持馬英九的百分比06/05 22:00
105Fappoo: 我是很擔心啊~ 板喵你這樣的標準真的大丈夫嗎?06/05 22:00
108Fappoo: 如果恐同是個資,那政治傾向怎麼不會是個資啊...06/05 22:01
109Fappoo: 投票跟接受民調怎麼不會是社會活動...06/05 22:02
111Fappoo: 609就是2012投給小英的代稱吼06/05 22:02
115Fappoo: nono~ 代稱為何就會脫離社會活動?06/05 22:03
117Fappoo: 恐同症也是是指對同性戀者的排斥,包括厭惡、仇恨、偏見和06/05 22:04
118Fappoo: 歧視的代稱06/05 22:04
120Fappoo: 我是沒有不爽啦,只是挺意外你給自己找的麻煩06/05 22:04
124Fappoo: 所以我有恐同症06/05 22:05
125Fappoo: 也代表我有對同性戀者的排斥,包括厭惡、仇恨、偏見和歧視06/05 22:06
127Fappoo: 首先,DPPer 是個資06/05 22:06
128Fappoo: 因為你要有黨證才會是DPPer06/05 22:06
129Fappoo: 609的起源就是投給小英的代稱06/05 22:07
[檢舉] #1LRMYuQX appoo 政檢2-1
[ HateP_Picket ]11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HelloLadies - 發表於 2015/06/03 18:20(10年前)
4Fappoo: 哈哈哈,本座本座UCCU06/03 20:47
5Fappoo: 審理期間除當事人依板主控管發言外 他人禁止發言06/03 20:47
6Fappoo: 20150602_2126 done06/03 20:47
7Fappoo: (σ′▽‵)′▽‵)σ06/03 20:49
[檢舉] #1LR7rkRl startwinkle 政檢板規三-9
[ HateP_Picket ]6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stratford - 發表於 2015/06/02 16:26(10年前)
5Fappoo: 明明一個是strat…06/02 22:45
[檢舉] #1LR6n0UE appoo 第三章板規
[ HateP_Picket ]91 留言, 推噓總分: +16
作者: DragonBallZ - 發表於 2015/06/01 23:42(10年前)
1Fappoo: 恐同症(政黑)大vs甲甲(八卦)06/01 22:44
2Fappoo: 不過對於恐同症我還是只給噓,你們太不自然了06/01 22:55
3Fappoo: 又一個恐同症基督徒來了XD06/01 23:13
4Fappoo: 我政黑待的比你就好嗎…是恐同症終於蔓延到政黑來啦06/01 22:46
9Fappoo: 首先,恐同症(homophobia)是心理學名詞,並不是指稱疾病,06/02 13:22
10Fappoo: 至少在美國心裡疾病中沒有這一項06/02 13:22
11Fappoo: 恐同症基督徒錯認恐同症為一疾病,單純就只是是英文不好06/02 13:23
12Fappoo: 英文有phobia字根的,學界統一翻譯為恐懼症,是在描述對某06/02 13:24
13Fappoo: 寫物品存在恐懼的心理狀態06/02 13:24
14Fappoo: 退一萬步說,就算恐同症是個疾病06/02 13:27
15Fappoo: 使用疾病來解釋心理狀態並不是人身攻擊06/02 13:28
16Fappoo: 例如我們會解釋228受難者支持國民黨是出自於斯德哥爾摩症侯06/02 13:29
17Fappoo: 群06/02 13:29
18Fappoo: 或者過於不懂人情事理的人為亞斯柏格症候群06/02 13:30
19Fappoo: 所以就算恐同症是疾病,根據事實合理發言,並不構成人身攻06/02 13:31
20Fappoo: 擊06/02 13:31
21Fappoo: 至於恐同症不自然,是因為自然萬物中,有同性戀傾向的百百06/02 13:32
22Fappoo: 種,但只有人類有恐同症,因此我稱之為不自然06/02 13:32
23Fappoo: 恐同症基督徒,描述的是有恐同症的基督徒,也有沒有恐同症06/02 13:33
24Fappoo: 的基督徒06/02 13:33
25Fappoo: 指稱某群體中有特殊條件的小群體也不是人身攻擊06/02 13:34
26Fappoo: 例如支持國民黨的高雄市民怎麼會是人身攻擊呢?06/02 13:35
27Fappoo: 希望板主明鑑06/02 13:35
28Fappoo: 恐同症並非貶義詞,而是根據事實的描述06/02 13:37
29Fappoo: 首先,恐同症是不是疾病,不是恐同症基督徒或者是我本人說06/02 13:56
30Fappoo: 了算06/02 13:56
31Fappoo: 美國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列表(DSM5 2013)裡頭,並沒有恐同症06/02 13:57
32Fappoo: (homophobia)06/02 13:57
33Fappoo: 所以心理學界跟醫學界目前人的共識是,恐同症並非疾病06/02 13:59
34Fappoo: 所以說人恐同症,完全不是說人得了什麼病,這種無視科學事06/02 14:00
35Fappoo: 實的說法06/02 14:00
36Fappoo: 再來,讓我們無視科學事實,就算恐同症是疾病,用疾病來描06/02 14:01
37Fappoo: 述心理狀態,根據合理的事實內內並不是人身攻擊06/02 14:01
38Fappoo: 例如我已經提及過的亞斯柏格與斯德哥爾摩症06/02 14:02
39Fappoo: 只要有合理的事實(例如受害者卻支持加害者,不會閱讀空氣,06/02 14:03
40Fappoo: 討厭同性戀)06/02 14:03
41Fappoo: 用疾病來解釋,描述心理狀態,並不是人身攻擊06/02 14:05
42Fappoo: 最後,恐同症不是貶義,基督徒也不是貶義,不是貶義的兩個06/02 14:06
43Fappoo: 詞串在一起也不會產生貶義06/02 14:06
44Fappoo: 如同高雄市民跟 投國民黨,兩個都不是貶義,投國民黨的高06/02 14:07
45Fappoo: 雄市民也不會是貶義06/02 14:07
46Fappoo: 恐同症基督徒認為我給他的描述是貶義,完全是他個人的誤解06/02 14:09
47Fappoo: ,基於此項誤解,dragonballz可能是敵基督06/02 14:09
48Fappoo: 因為恐同症不是疾病,那dragonballz肯定是因為我稱他為基06/02 14:10
49Fappoo: 督徒生氣06/02 14:10
50Fappoo: 另外,我當初對於恐同症的認知錯誤,查了資料後也更改了,06/02 14:13
51Fappoo: 我的認知目前跟學界主流相同,恐同症不是疾病,如同同性戀06/02 14:13
52Fappoo: 也不是疾病06/02 14:13
53Fappoo: 在此誠懇的期盼dragonballz能出櫃,大方的承認自己是恐同症06/02 14:14
54Fappoo: 非基督徒喔06/02 14:14
55Fappoo: 也希望板主能營造出一個能讓恐同症非基督徒安心出櫃的政黑06/02 14:14
56Fappoo: 板06/02 14:14
63Fappoo: 哈哈,dragonballz啊,說你是恐同基督徒的證據都自己跑來了06/02 20:39
64Fappoo: 物以類聚啊~等一下舔女童出現我都不會驚訝了06/02 20:40
66Fappoo: 女板很多板友都說我罵恐同基督徒罵得好XD06/02 22:46
67Fappoo: 我也跟你說了,你這恐同基督徒誰也不是,如同我一樣,恐同06/02 22:47
68Fappoo: 症是不是疾病不是我們說了算06/02 22:47
69Fappoo: 就算是疾病,也是對於你討厭同性戀這個事實合理的描述06/02 22:50
70Fappoo: 我絲毫不認為恐同基督徒這五個字有任何的人身攻擊06/02 22:52
71Fappoo: 你討厭,仇恨同性戀的事實,是根據你長期以來的發文06/02 23:01
72Fappoo: 恐同症,是個心理學上的詞彙,用來形容有你這種的人06/02 23:02
73Fappoo: 至於基督徒,你不是基督徒嗎?06/02 23:02
74Fappoo: 如果你不是,你可以說你不信上帝,不是基督徒,我之後就不06/02 23:03
75Fappoo: 會再稱你是基督徒06/02 23:03
76Fappoo: 至於我曾經說你是基督徒,請問說人基督徒是人身攻擊嗎XD06/02 23:04
77Fappoo: 你這整篇的檢舉就建立在一個完全錯誤的觀念,你認為恐同症06/02 23:05
78Fappoo: 是明顯貶義06/02 23:05
79Fappoo: 但事實上,恐同症是個中性的名詞,跟同性戀一樣,是在描述06/02 23:06
80Fappoo: 某種特定的狀態06/02 23:06
81Fappoo: 恐同症如同同性戀,都沒列入美國的精神疾病當中06/02 23:06
82Fappoo: 如果你認為恐同症具有貶義(公認的錯誤行為ex.賤人,婊子),06/02 23:08
83Fappoo: 那你應該停止仇恨同性戀的行為06/02 23:08
84Fappoo: 而不是當個恐同基督徒,又不准人這樣中性合理的描述你06/02 23:09
85Fappoo: 恐同基督徒,懂?06/02 23:09
94Fappoo: 唉~06/05 22:09
95Fappoo: 恐同症基督徒真的很煩啊~06/05 22:10
[建議] 請問可否自請水桶
[ HateP_Picket ]19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hangWufei - 發表於 2015/05/15 22:55(10年前)
9Fappoo: zzz,被電爆就想跑07/0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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