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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iceOnly 在 PTT [ NTUS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3則
限定看板:NTUSA
看板排序:
19F噓:EM可以找別人帶開發票你還趕拿發票廠商來證明不是EM...07/12 10:22
20F→: 只能07/12 10:23
58F噓:稅捐稽徵法第43條加上財政部賦稅署行政規則。07/12 15:05
59F→:http://ppt.cc/K~x307/12 15:06
61F噓:另外部員的對話就算了總召都覺得是他老闆發的是怎樣?07/12 15:14
62F→:樓上意思是.....譜鐳就是EM嗎?07/12 15:15
66F→:誰"找"我是無從得知啦,陳家鼎的對話是說"發"喔。07/12 15:19
67F→:所以EM沒繳到稅嘛譜鐳繳又怎樣?07/12 15:20
69F→:更何況營業項目不一樣要繳的稅未必會一樣喔。07/12 15:22
5F推:決算都審完了說沒有列入決算,然後直接"提醒"財務部就可07/01 22:50
6F→:以更改啊......07/01 22:50
8F推:言下之意行政部門到底有沒有說謊也非財委會職權所能管束07/02 01:49
9F→:的是吧。07/02 01:49
10F推:剛被刪掉的總召和部員的對話記錄可採信嗎?07/02 01:59
12F推:決算都審完了說沒有列入決算,然後直接"提醒"財務部就可07/01 22:50
13F→:以更改啊......07/01 22:50
2F推:學校裡活動那麼多,油水不一定在這場上啊。06/23 03:31
1F→:為什麼一個要顧全場的單位要盡全力來使你不要忘記該09/13 16:33
2F→:做的事啊?你到底代表哪個社團要不講一下?09/13 16:33
5F推:那感情好,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在"社團"後面說"我們"09/13 16:58
6F→:看起來一副大家都跟你一個態度的樣子。09/13 16:59
11F推:那你要不要"盡力不要使人誤會"一下把文章改一改啊?09/13 17:04
15F推:你可以搜尋一下退費兩個字看看以前的中立(?)學代對09/13 17:20
16F→:類似無實質損害之違約的意見;抹黑或惡意假設、事前09/13 17:22
17F→:未抗議事後理直氣壯等等對未來政策的改變都沒幫助,09/13 17:22
18F→:你與其在這裡發文吵鬧不如去找貴系學代,我記得貴系09/13 17:23
19F→:學代還滿認真負責的正好又是社團委員會(?)成員,應該09/13 17:24
20F→:會是比較容易改善現況的作法。09/13 17:24
22F→:另外提醒你一下搜到的文章中之活動部已經下台了。09/13 17:25
24F→:又沒有說你要退費,只是上次的事件正好是退費。09/13 17:26
26F→:就"無實際損害之違約扣留保證金"作法完全一致啊。09/13 17:28
27F→:而且態度還比較好。09/13 17:28
31F推:可就你一直在喊什麼挖陷阱給人跳之類的部分可是照往09/13 17:31
32F→:例處理啊,你這篇難道不是在講保證金嗎?09/13 17:32
35F推:那你要不要未先前指稱學生會「布下陷阱」這種惡意中09/13 18:03
36F→:傷去NTU公開道歉?09/13 18:03
2F→:認識你也知道你哪個社不好意思開本尊啊。09/13 16:31
79F推:樓上真的有看嗎?我看到的是超壯的警察在拉比他們瘦一半09/09 20:58
80F→:的幾個男生甚至還拉女生,粗暴的是誰啊?09/09 20:58
1F推:唉,這倒是很中肯。05/18 15:00
16F→::)05/18 02:36
2F→:因為大家都在趕時間?05/16 02:05
3F→:我倒想知道學生會的看法如何。05/16 02:14
10F→:唉別當真我不是候選人吶。05/16 02:36
11F→:嘖,我突然覺得回sidelight很沒價值。05/16 03:15
17F推:唉妳只想聽贊成自己的聲音我也沒意見啦。05/17 23:13
18F→:他扣我帽子的事我可是有講明喔。05/1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