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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iss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1則
限定看板: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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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R2003: D的態度是直接否認有這件事,所以聯絡簿上根本沒寫05/26 21:56
8F→: 而D之前曾有一次在強風來襲時叫A去關門,A當時也是猶豫了05/26 21:57
9F→: 但礙於老師的權威,A 只好試著去關上教室門(現場有其他同學05/26 22:01
10F→: 結果強風瞬間襲來,門直接夾住A的手,傷處直接瘀血成黑色05/26 22:03
11F→: 導師D 的反應居然也是一臉漠然,要A自己去打電話給家長05/26 22:03
12F→: 可能在導師D的眼中,發生在學生身上的一切都不是什麼大事吧05/26 22:06
13F→: 當時D也是否認關門是她指示的,改口說是A自己想要去關門05/26 22:34
14F→: 但全班同學都知道那次是導師D親口指定A去做,也看到A很猶豫05/26 22:35
15F→: 導師D卻叫其他同學不要動,她就是要叫A去關那扇門05/26 22:36
16F→: 同學們都知道A體質很弱,平常都會主動幫忙A,A人緣也很好05/26 22:37
17F→: 那次A手傷很重,同學們當下也是傻掉,導師D居然毫不在意05/26 22:40
37F→: -------- 推文回覆分隔線 ---------05/28 02:06
38F→: @koonobaby: 謝謝您的回覆和分享05/28 02:07
39F→: 這篇文主要在闡述事件經過,請益法律建議,05/28 02:07
40F→: 也間接幫助孩子暸解如何捍衛自己的人權。05/28 02:07
41F→: -------- 關門事件和校園安全問題 --------05/28 02:07
42F→: A當時猶豫並不是缺乏意志或反應力,而是她在思考:05/28 02:07
43F→: 「風真的很大,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更安全幫老師關門?」05/28 02:07
44F→: 也就是說,瞬間風速的強度達到孩子們感到害怕的程度了。05/28 02:08
45F→: 這時,教室環境安全也已經發生變化,05/28 02:08
46F→: 如果導師D真的只是單純想關門避風,其實也可以自行處理,05/28 02:08
47F→: 是什麼原因非要指定一位有重大傷病的體弱小學生?05/28 02:08
48F→: 而其他同學想主動幫忙時,為什麼會被導師制止?05/28 02:08
49F→: 當強風瞬間襲來,教室門砰一聲關上致使A的手受傷,05/28 02:09
50F→: 門的撞擊聲量是整個樓層都聽得到,不是普通的夾傷,05/28 02:09
51F→: 導師D的反應是一臉無所謂,完全沒上前查看情況,05/28 02:09
52F→: (全班同學都現場目擊,大家很納悶為什麼導師完全沒反應)05/28 02:09
53F→: 當A颤抖著自行把手從門縫中拉出來時,傷處已經呈現黑色,05/28 02:10
54F→: 不是青紫的瘀傷,是直接變黑了,可見撞擊力道之大。05/28 02:10
55F→: 導師D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只叫A自己去打電話叫家長來接回05/28 02:11
56F→: 事後還改稱是A自己主動要去關門,於是全班都知道老師說謊。05/28 02:12
57F→: 在此事件中,導師D對於維護教室與學生安全,顯然有疏失。05/28 02:12
58F→: 並非教學方式或訓練學生獨立的問題,D就是單純不在乎;05/28 02:12
59F→: 後續發生B事件時,D也在現場一臉漠然看自己的學生被辱罵,05/28 02:12
60F→: 兩次的行為模式是一致的。05/28 02:12
61F→: -------- 公開辱罵事件和孩子的人權問題 --------05/28 02:12
62F→: 被自然老師B硬塞C的個人物品之前,05/28 02:13
63F→: A已經連續兩次清楚表達想法,都被B直接無視了。05/28 02:13
64F→: 第二次A已經直接說身體不舒服了,B也完全無視。05/28 02:13
65F→: (1) 一件可以暫時由老師保管的外套 (有繡名字和學號)05/28 02:13
66F→: (2) 一位身體不舒服但仍願意嘗試協助老師的小學生05/28 02:14
67F→: B就是覺得(2)不重要,於是強行把C的外套塞給A。05/28 02:14
68F→: 究竟是「外套物歸原主」重要、還是「B的個人意願」重要?05/28 02:14
69F→: 從後續的公開辱罵事件,顯然B是把「個人意願」視為首要。05/28 02:14
70F→: 從B極度自我中心的視角,05/28 02:14
71F→: 回到事件現場,當時只有A和B兩人獨處,05/28 02:15
72F→: 若A並非婉轉溝通而是直接拒絕,以B的思想和行為模式,05/28 02:15
73F→: A有可能平安無事嗎?05/28 02:15
74F→: -------- 推文回覆完成分隔線---------05/28 02:15
75F→: 以上僅就事論事。A從小有幸遇到很多三觀正直的好老師們,05/28 02:16
76F→: 並未因特定事件而一竿子打翻一條船。05/28 02:16
77F→: @lf2net4589:感謝留言~強制罪的部分,會再深入研究!05/28 02:16
24F→: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覆,各位的建議都很有幫助!10/15 23:30
1F→: 補充:事發當天A出門前有先確認過物品還在09/14 15:18
2F→: 所以物品是在A、B外出時被偷的,兩人都有不在場證明09/14 15:20
9F→: 感謝各位的回應! 因考慮到失主A的想法,B只能暫時避免提告09/14 18:29
10F→: 因為A還是想家裡一團和氣,或許在等對方自動歸還物品09/14 18:30
11F→: 雖然A也知道失物返回的機率不大09/14 18:32
12F→: 當下也只能親口為B澄清(B的信譽一向很好,才會受託陪伴A)09/14 18:33
13F→: A阻止報警就是因為怕後續作案者會傷害更多人,大家都心累09/14 18:34
14F→: B無奈之下,便想或許可以用證人+律師函的方式存證09/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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