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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問題] 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共 1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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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要搞到法律上符合"不需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與給付資遣費"的條件. 是非常非常困難的. 誇張如宏碁的前CEO蘭奇的業務過失以及造成的鉅額損失. 宏碁還是要乖乖付資遣費請他走人. 蘭奇可是直接在任內嗆董事長還在媒體上放話. 難道宏碁的律師團都是吃素的?. 還是台灣的大部分老闆以及認同不須開立的版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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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工作規則,. 是否有嚴重違反工作規則的情況,並沒有一個絕對標準,. 這世界上有惡老闆,不可否認也有不好的員工,. 所以實在沒有必要把兩個不同的個案放在一起相提並論。. 如果就原來的個案而言,. 我個人認為不願意做好份內的工作(而不是沒有能力),. 以及和主管大小聲,就是很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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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m5tLhCZ9Be8%3d. 非自願離職,係指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1.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2.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3.被保險人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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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律規定如此. 再者,這個例子裡面員工犯錯行為重大?. 有發現您將自己的道德高度放得很高嗎?. 社會資源救助並不考慮被救助者的道德問題. 只看適不適用法律相關規定. 要搞到員工犯錯的方法太多了. 五年前我就上過連續兩個月無休 每天14小時起跳. 我自己大原則雖然把握住 但小錯還是難免. 有個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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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員工,. 上個月一堆問題導致上班超級不正常!. 愛請假又愛遲到!. 例如:睡過頭次數超過5次! 遲到早退也有幾次!. 甚至有五天因為睡過頭,直接發個簡訊就說,. 老闆我今天不舒服要請假!. 靠~~你下午才傳簡訊說要請假,上午打電話數十通都沒人接,這種心情..身為員工你不羞恥!?. 貓死了,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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