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看板toberich作者 (無所得、故有)時間13年前 (2012/03/31 02:25),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6 (看更多)

03/31 00:21,
我的意思就如同everen大說的,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03/31 00:21

03/31 00:22,
當然前提也是員工本身很有問題的情況下
03/31 00:22

03/31 00:25,
F大用單親媽媽這種弱勢比喻並不適切,我所指的是很多
03/31 00:25

03/31 00:26,
工作態度很有問題的人,的確會利用這種方式領失業給付
03/31 00:26

03/31 00:27,
這些給付都是我們繳的保費,當然應該讓它用在真正需要
03/31 00:27

03/31 00:28,
的人身上,但法律是死的,所以就是很多人會鑽漏洞
03/31 00:28

03/31 00:29,
我對這種巧取給付的行為深有感慨,因為自己曾在相關
03/31 00:29

03/31 00:29,
單位工作過...
03/31 00:29

03/31 00:54,
這當然是工作態度造成的問題...
03/31 00:54
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邏輯謬誤 因為閣下在這類單位工作過 所以當然會遇到許多這樣的人 就好像在葬儀館工作 比較容易遇到家裡有人自殺的一樣 那我再問 請問P大在那單位工作的時候 有沒有遇到過真的需要的 以及真的需要卻拿不出非自願離職證明的 再請問 新聞中有幾次整個星期都沒有失業沒收入自殺或犯罪的? 最後再問 你真的確定工作態度問題符合不開非自願離職的要件嗎 還是許多老闆這樣幹 所以你認為是正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55

03/31 02:28, , 1F
如果P大願意的話 回答我最後一個問題就好
03/31 02:28, 1F

03/31 02:31, , 2F
因為你的相關經驗已經在法律上否定你自己的認定了
03/31 02:31, 2F

03/31 10:20, , 3F
我已說了,p大的想法,在法官面前都是敗訴的!沒人因原po(這文
03/31 10:20, 3F

03/31 10:23, , 4F
f大就不需問了,因有人還是會堅持他的看法,雖那是不合法的
03/31 10:23, 4F

03/31 10:24, , 5F
人總是會以自已的立場來看一件事,若是自已或身邊人有遇到不
03/31 10:24, 5F

03/31 10:25, , 6F
合理的資方,就會較向勞方,反之,則會偏向資方,但就法律來
03/31 10:25, 6F

03/31 10:28, , 7F
說,就沒那麼多自已不爽就不想給的想法!若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03/31 10:28, 7F

03/31 10:29, , 8F
員工堅持,到頭來資方錢也是要給,還浪費一堆時間應付這事
03/31 10:29, 8F

03/31 10:30, , 9F
真的不算明智老闆的做法!
03/31 10:3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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