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會去大老婆板看嗎?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妾)時間17年前 (2007/04/07 23:1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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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之銘言: : 你要我尊重你..那你該先尊重你自己的發言.. : 回應我文章的人是你..與我討論的人也是你.. : 如果你問我任何問題..我都回應你一句.. : 『不信你去問別人看看啊』.. : 請問..心裡作何感想? 當你問我,清高這事兒是以誰的標準來看的時候, 我回應時沒想太多,直接叫你乾脆去HOT 板貼文問人, 這點若讓你感到不開心,那就是我回文的態度有問題,歹勢啦。 不過,我想表達的意思,在前文裡應該都說過了, 一個關於「多數者認同」、「大眾所能接受」的一個主流價值觀。 : 你認真的寫出自己的想法..即便與我的看法不同.. : 我也會認真的反覆閱讀..直到我確認我理解你的想法了.. : 我才會進一步的回應.. : 網路上一堆斷章取義..隨意引伸的文章.. : 你覺得..這樣的態度是尊重嗎? 嗯,是不尊重。 不過網路上他人斷章取義跟隨意引伸的問題,應該不關我事,      至少在此討論串中,我也是很認真的在回應你的文章,縱使我們看法不同。      在4089的文中的我的頭推,並不是在斷章取義你的: 「第一者拿著第三者介入所以分手,來規避在失敗愛情裡的責任」而來, 而是提出另一個角度的個人看法(可以在頭推裡看到我並無任何攻擊性)。 之後又談到清高這回事兒,你指我的「合理化」是種審判後, 我自然也挑出你該文中的「規避失敗的責任」來對應。 : 另外.. : 這個版的版規已經明訂..不希望來此的目的是批判第三者.. : 大老婆版的版規..也是明訂..不要批判他人的感情.. : 你自己想想..有多少人確實做到了? : 多的是丟下一句罵言就跑的人..      嗯,沒錯。      所以我也有乖,照著遊戲規則走。      我一直都認為,這都還算在理性討論的範圍內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 我就認真的陳述一遍..我對第三者的看法.. : 在婚姻中..我個人『不贊成』任何形式的第三者.. : 如果是有小孩子的情況下..『明確反對』第三者.. : 婚姻不是兒戲..是比單純的男女交往更為嚴肅.. : 如果沒有勇氣浮上檯面..只能躲躲藏藏..見不得光.. : 那試問..外遇者..第三者..又豈能有勇氣面對一切? : 如果沒有勇氣..那往往注定了..悲劇的結局.. : 如果對方家庭有了孩子..我更是大力反對.. :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沒有任何的選擇權利.. : 父母絕對有義務與責任給孩子完整的家庭..      以上觀點跟我的觀點是類似的,      差別只在於,不管有無小孩,一旦有婚姻關係,個人皆是『明確反對』。 : 如果不是在婚姻中..男未婚..女未嫁.. : 只要能光明正大..公開透明的競爭.. : 第三者..只是個愛情競爭者而已.. : 人是不能被擁有的.. : 不是談了戀愛就像簽了賣身契..      那就要看所謂的『光明正大』、及『公開透明』是到何種程度。      不知你可曾看過『沈靜的美國人』? 我就很認同該片男主角(第三者)追愛的模式:      他直接走到情敵面前,跟情敵說,他喜歡情敵的女人XD 也沒有在告知情敵前就在背後做出任何偷吃步的行為,      絕對的光明正大與公平競爭。      不過這真的太理想化,我還沒遇這種人。 : 多少人看到自己的姊妹..兄弟遇人不淑.. : 從而拼命鼓吹分手..進而介紹對象.. : 這些人..難道也算是第三者的幫兇嗎? : 在我的標準裡..他們只是提供另一種可能會更好的選擇..      但,要不要做第三者、介入的方式,都是個人的選擇。      你(泛指)可以選擇介入與非介入,及介入的方式是否光明正大公開透明。      在我的標準中,      若選擇介入的方式為光明正大與公開透明,行為是好的,      那鼓吹分手又介紹對象的人,可以是提供另一種可能更好的選擇。      若是一群人合夥起來在第一者的背後做手腳,行為是不好的,      縱使第一者再爛再壞,這都算是一種差勁。      或許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做出來的行為不好(背後搞鬼),      那誓必會讓人有話可說。      簡單點應該怎麼講,我想想……應該是類似「連坐法」吧。      另,是要先分手,讓不再合意的感情告終,再去找下一春,      或是先劈腿後分手,這也都是第二者的選擇。 : 一段變調的愛情..不算失敗? : 我想請你先弄清楚『因果關係』.. : 變調的愛情..誰都難辭其咎.. : 你不也接受了『分手絕對不是單一原因』的說法.. : 第一者..有沒有責任?泰半是有的.. : 劈腿者..第三者..有沒有責任?當然也有.. :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 : 閣下不覺得..太過於簡化感情裡的問題了嗎.. : 所有的責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不,我不認為所有責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我的文章中也從未如此說過。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的確是太過簡化感情裡的問題      但這句話一直都不是我回應的點,      「規避失敗的責任」的判定才是。 : 前半段..上面回應過了.. : 失敗的感情..不是評判..而是一個現實陳述.. : 還是你認為..變調的感情..分手的戀情..不算失敗告終?      若要單就你的定義,以結果來看的話,那是失敗沒錯。      但我個人是認為,這感情生變這事兒,並無法論成敗。      且責任不該由第一者概括承受。      論成敗,個人認為,      縱使發現了原因,造成失誤的那個點,也沒有解決力可言,      說要修正,也只能修正某些自覺讓人難以忍受的部份      但有些位於模糊地帶的原因,則完全不知該修正到哪邊      因失去一段感情的有些原因,也許會變成下一段感情的成因。      這完全沒有可依據準則,且無標準答案,也不該是由外人來判斷。       : 合不合理..意味著你有標準去區分.. : 這不算是一種審判?      我不認為一個從「多數者認同」、「大眾所能接受」為出發點的 主流價值觀會是種審判,      那對我來說是種理所當然,它有一個裁定的標準。 當然你可以指這是種多數暴力, 而主流的價值觀為何,相信身處小眾的人也很清楚。 若合不合理是一種關於對與錯的審判, 以主流價值觀來判定的話,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對,還是錯? 若不以主流價值觀來判定的話,以我們兩者的看法來看:         既然,有婚姻關係的第三者,你不贊成,我也不贊成,      沒有不同的看法,那我們就放到一邊,給它貼上一個「X」      再把「第三者」的範圍縮小到非婚姻關係中的第三者來看:      在非婚姻關係中的第三者中,你前文有指:      只要光明正大、公開透明的競爭,第三者,只是個愛情競爭者而已      這點我也是贊同的,唯一的但書是要看光明正大、公開透明到何種程度。      所以,「光明正大」、及「公開透明」的「愛情競爭者」型的第三者,      我們也可以放到一邊不用看,給它貼上一個「○」。      那剩下的第三者類型是什麼?      是否為你我皆不能接受?       : 第二者無法把劈腿歸罪於第一者的失敗.. : 只能歸罪於自己的怯懦..不敢面對現實.. : 我從來都不認為..劈腿是合理的..是該被允許的.. : 只是..很多人只看到A被打..就開始同情.. : 卻忘了..今日之事..所來為何.. : 對表面上的弱者..給予無限同情.. : 卻忽略了事件背後個根本原因.. : 進而大加撻伐..致死方休.. : 試問..你們的道德..是這樣子的嗎? 因為,打了,就是打了,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B 曾有機會(也許不只一次)可以選擇不動手打A ,但他還是選擇動手。 : 當然有『沒有傷害過誰』的第一者.. : 曾經..我在BG版寫過一篇文章..後收到一封來信.. : 那位網友陳述自己的故事..詳述事情發生的經過.. : 故事中的第一者..的確無辜..令人不捨.. : 對此..我只能說..緣分有時盡..聚散本無情.. : 但是..是每一個第一者都是如此嗎? : 如果不是..那是你不是該對你的說法做些修正.. 嗯…… 那我把「至少第一者沒有傷害誰,相對之下是比第三者清高」 修正為:「至少有部份第一者沒有傷害誰,相對之下是比部份第三者清高」 : 還是回你那句.. : 物有本末..事有始終.. : 傷害你的..是你曾經深愛的那個情人.. : 第三者的出現..往往是第一者與劈腿者的『共業』.. : 別拿著結果..掩飾那個因..      有道理,可是我不能完全認同你的說法。      因為在第一者與第二者的感情生變的時候,      第二者可以選擇其它更好的解決方式,像是轉化、提升、甚至結束      而非抱著「情感生變」這個「因」,做出「第三者出現」的「果」。      第三者的出現,與第一者無關,僅與第二者及第三者的選擇有關。 : 我這段文章中的『你』..泛指第一者..不是指閣下.. : 閣下沒被劈腿過..也未曾劈腿過..這很好.. : 感情..不是非要風雨飄搖..才能證明真情難捨..:) : 最動人的愛情..從來都是『忠貞不二』.. : 如果閣下已經遇到了..那恭喜你..更祝福你.. : 也希望能..細心經營..好好珍惜..:) 謝謝你的恭喜與祝福,我會好好珍惜的~XD : 第一者與第二者的問題..本就與第三者無關.. : 所以..感情分手..第三者的出現又豈會是主因.. : 第三者的出現..只是感情問題不斷累積的『結果』..      所以,我也沒反你說的『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這句話。 :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嗎? : 他人說..『第一者自己為清高』.. : 你看不過去這樣的行為..這樣的句子.. : 所以你也跳出來..說..第一者的確比較清高.. : 第一個人在牆壁寫上..『此壁不可寫』.. : 第二個人看到了..又加上..『為何你先寫』.. : 你覺得..有差別嗎?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還以為你講的「五十步笑百步」是從清高與否的比較而來。      那是我誤會了。       : 在大老婆版惡意批判大老婆.. : 與在第三者版惡意批判第三者.. : 難道..都是符合..尊重版規的嗎? : 大老婆版..批判第三者的文句..還怕少了嗎?        同我先前講的,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 很抱歉..我從來都沒說過『真愛無敵』..我也不如此認為.. : 如果你要說給第三者聽..那你該重發一篇文章.. : 畢竟..我的文章裡面..還沒出現這些瞎東西.. 這裡,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本意了。 我說:「那我是不是可以說第三者拿真愛無敵論當大絕還自以為先烈?      我都還沒開始批第三者咧,這套就別了吧……」 是對應著你在4109的最後一段: 「用道德來掩飾自己的自私只是你們用來維護利益的武器」這句話而來 之所以會這樣回法, 是因為那句對我來說幾乎等於是在放「扣人帽子、拒絕溝通」的大絕, 所以我才會說出那句話,並不是真的就是在批。      簡單的來說,就是:      「你會放我不會放?我根本連批都還沒開始批,幹嘛放大絕」意思。 而我該段最後出現的「這套」,指的就是大絕。 : 第一篇文章說過了.. : 第一者的怒嚎..我個人可以接受.. : 畢竟..那樣的傷痛太過於刻骨銘心.. : 接下來我提到的是..『閒雜人等』.. : 請問..道德..是允許對不了解的事情妄加批判? : 事件中的角色..深入瞭解了嗎? : 事情的發展經過..徹底的思考過了嗎? : 如果沒有..你覺得..這樣的批判..是道德的嗎?      您說的是。      但,我們應該都是在一個大範圍底下討論一個議題吧?      並未牽扯到任何人的私人感情生活,不是嗎? : 第一者在愛情裡犯下的失誤..後果只能自己承受.. : 劈腿者在感情裡的怯懦與不忠..總有天也會被看破.. : 第三者自身的不理性..有苦有淚也只能一一吞下.. : 這些..都不需要我們這些『閒雜人等』來說三道四.. : 大老婆版與第三者版..都是希望提供這些角色一些安慰.. : 到大老婆版批判大老婆..是白目..反之..亦然.. : 閒雜人等..如果對事情不了解..那就請少些無謂的批判.. : 對於傷痛..我們該學著的是淡然釋懷..而不是累積仇恨.. : 但是..有多少閒雜人等..在幫忙累積仇恨? : 仇恨是把兩面刃..誰人能夠快樂? : 我的第一篇文章最後不就寫著.. : 能瞭解..是好..但是.. : 即便不能瞭解..也不要磨刀霍霍..惡意對待.. : 性格決定命運..心態決定心情.. : 閒雜人等該做的.. : 是幫忙第一者面對自己愛情失敗的現實..發現自己犯下的失誤.. : 好讓自己早日重生..在下一段感情裡..遇到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 : 是讓劈腿者瞭解自己的怯懦與自私..知道自己的貪心害人不淺.. : 讓自己學會負責..在另一段感情裡..學會忠貞不二.. : 讓第三者正視自己的不理性..曉得愛人須先愛己的道理.. : 讓自己能夠更珍惜善待自己..在另一段感情裡..愛得安心.. : 仇恨很重要嗎?或許是吧.. : 但是..最重要的..不是找到幸福嗎.. : ============================================================== : 這篇文章..是我非常認真的回應你的文章.. : 也花了我很多時間與精神去思考文句語意.. : 我批判第一者嗎?不.. : 我批判的是那些..不明就裡的局外人.. : 我說的不符合道德..拿著道德揮舞的人.. : 正是這些..閒雜人等..      我也很認真的在回,也花了很多時間與精神去思考你說的話。      我相信你也感受的到我的誠意吧~      最後,讓我重申一次: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就請板主定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3.239 ※ 編輯: wed4ever 來自: 61.217.143.239 (04/07 23:32)

04/07 23:49, , 1F
請容我明日回覆..謝謝..:)
04/07 23: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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