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會去大老婆板看嗎?
※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之銘言:
: 你要我尊重你..那你該先尊重你自己的發言..
: 回應我文章的人是你..與我討論的人也是你..
: 如果你問我任何問題..我都回應你一句..
: 『不信你去問別人看看啊』..
: 請問..心裡作何感想?
當你問我,清高這事兒是以誰的標準來看的時候,
我回應時沒想太多,直接叫你乾脆去HOT 板貼文問人,
這點若讓你感到不開心,那就是我回文的態度有問題,歹勢啦。
不過,我想表達的意思,在前文裡應該都說過了,
一個關於「多數者認同」、「大眾所能接受」的一個主流價值觀。
: 你認真的寫出自己的想法..即便與我的看法不同..
: 我也會認真的反覆閱讀..直到我確認我理解你的想法了..
: 我才會進一步的回應..
: 網路上一堆斷章取義..隨意引伸的文章..
: 你覺得..這樣的態度是尊重嗎?
嗯,是不尊重。
不過網路上他人斷章取義跟隨意引伸的問題,應該不關我事,
至少在此討論串中,我也是很認真的在回應你的文章,縱使我們看法不同。
在4089的文中的我的頭推,並不是在斷章取義你的:
「第一者拿著第三者介入所以分手,來規避在失敗愛情裡的責任」而來,
而是提出另一個角度的個人看法(可以在頭推裡看到我並無任何攻擊性)。
之後又談到清高這回事兒,你指我的「合理化」是種審判後,
我自然也挑出你該文中的「規避失敗的責任」來對應。
: 另外..
: 這個版的版規已經明訂..不希望來此的目的是批判第三者..
: 大老婆版的版規..也是明訂..不要批判他人的感情..
: 你自己想想..有多少人確實做到了?
: 多的是丟下一句罵言就跑的人..
嗯,沒錯。
所以我也有乖,照著遊戲規則走。
我一直都認為,這都還算在理性討論的範圍內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 我就認真的陳述一遍..我對第三者的看法..
: 在婚姻中..我個人『不贊成』任何形式的第三者..
: 如果是有小孩子的情況下..『明確反對』第三者..
: 婚姻不是兒戲..是比單純的男女交往更為嚴肅..
: 如果沒有勇氣浮上檯面..只能躲躲藏藏..見不得光..
: 那試問..外遇者..第三者..又豈能有勇氣面對一切?
: 如果沒有勇氣..那往往注定了..悲劇的結局..
: 如果對方家庭有了孩子..我更是大力反對..
: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沒有任何的選擇權利..
: 父母絕對有義務與責任給孩子完整的家庭..
以上觀點跟我的觀點是類似的,
差別只在於,不管有無小孩,一旦有婚姻關係,個人皆是『明確反對』。
: 如果不是在婚姻中..男未婚..女未嫁..
: 只要能光明正大..公開透明的競爭..
: 第三者..只是個愛情競爭者而已..
: 人是不能被擁有的..
: 不是談了戀愛就像簽了賣身契..
那就要看所謂的『光明正大』、及『公開透明』是到何種程度。
不知你可曾看過『沈靜的美國人』?
我就很認同該片男主角(第三者)追愛的模式:
他直接走到情敵面前,跟情敵說,他喜歡情敵的女人XD
也沒有在告知情敵前就在背後做出任何偷吃步的行為,
絕對的光明正大與公平競爭。
不過這真的太理想化,我還沒遇這種人。
: 多少人看到自己的姊妹..兄弟遇人不淑..
: 從而拼命鼓吹分手..進而介紹對象..
: 這些人..難道也算是第三者的幫兇嗎?
: 在我的標準裡..他們只是提供另一種可能會更好的選擇..
但,要不要做第三者、介入的方式,都是個人的選擇。
你(泛指)可以選擇介入與非介入,及介入的方式是否光明正大公開透明。
在我的標準中,
若選擇介入的方式為光明正大與公開透明,行為是好的,
那鼓吹分手又介紹對象的人,可以是提供另一種可能更好的選擇。
若是一群人合夥起來在第一者的背後做手腳,行為是不好的,
縱使第一者再爛再壞,這都算是一種差勁。
或許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做出來的行為不好(背後搞鬼),
那誓必會讓人有話可說。
簡單點應該怎麼講,我想想……應該是類似「連坐法」吧。
另,是要先分手,讓不再合意的感情告終,再去找下一春,
或是先劈腿後分手,這也都是第二者的選擇。
: 一段變調的愛情..不算失敗?
: 我想請你先弄清楚『因果關係』..
: 變調的愛情..誰都難辭其咎..
: 你不也接受了『分手絕對不是單一原因』的說法..
: 第一者..有沒有責任?泰半是有的..
: 劈腿者..第三者..有沒有責任?當然也有..
: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
: 閣下不覺得..太過於簡化感情裡的問題了嗎..
: 所有的責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不,我不認為所有責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我的文章中也從未如此說過。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的確是太過簡化感情裡的問題
但這句話一直都不是我回應的點,
「規避失敗的責任」的判定才是。
: 前半段..上面回應過了..
: 失敗的感情..不是評判..而是一個現實陳述..
: 還是你認為..變調的感情..分手的戀情..不算失敗告終?
若要單就你的定義,以結果來看的話,那是失敗沒錯。
但我個人是認為,這感情生變這事兒,並無法論成敗。
且責任不該由第一者概括承受。
論成敗,個人認為,
縱使發現了原因,造成失誤的那個點,也沒有解決力可言,
說要修正,也只能修正某些自覺讓人難以忍受的部份
但有些位於模糊地帶的原因,則完全不知該修正到哪邊
因失去一段感情的有些原因,也許會變成下一段感情的成因。
這完全沒有可依據準則,且無標準答案,也不該是由外人來判斷。
: 合不合理..意味著你有標準去區分..
: 這不算是一種審判?
我不認為一個從「多數者認同」、「大眾所能接受」為出發點的
主流價值觀會是種審判,
那對我來說是種理所當然,它有一個裁定的標準。
當然你可以指這是種多數暴力,
而主流的價值觀為何,相信身處小眾的人也很清楚。
若合不合理是一種關於對與錯的審判,
以主流價值觀來判定的話,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對,還是錯?
若不以主流價值觀來判定的話,以我們兩者的看法來看:
既然,有婚姻關係的第三者,你不贊成,我也不贊成,
沒有不同的看法,那我們就放到一邊,給它貼上一個「X」
再把「第三者」的範圍縮小到非婚姻關係中的第三者來看:
在非婚姻關係中的第三者中,你前文有指:
只要光明正大、公開透明的競爭,第三者,只是個愛情競爭者而已
這點我也是贊同的,唯一的但書是要看光明正大、公開透明到何種程度。
所以,「光明正大」、及「公開透明」的「愛情競爭者」型的第三者,
我們也可以放到一邊不用看,給它貼上一個「○」。
那剩下的第三者類型是什麼?
是否為你我皆不能接受?
: 第二者無法把劈腿歸罪於第一者的失敗..
: 只能歸罪於自己的怯懦..不敢面對現實..
: 我從來都不認為..劈腿是合理的..是該被允許的..
: 只是..很多人只看到A被打..就開始同情..
: 卻忘了..今日之事..所來為何..
: 對表面上的弱者..給予無限同情..
: 卻忽略了事件背後個根本原因..
: 進而大加撻伐..致死方休..
: 試問..你們的道德..是這樣子的嗎?
因為,打了,就是打了,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B 曾有機會(也許不只一次)可以選擇不動手打A ,但他還是選擇動手。
: 當然有『沒有傷害過誰』的第一者..
: 曾經..我在BG版寫過一篇文章..後收到一封來信..
: 那位網友陳述自己的故事..詳述事情發生的經過..
: 故事中的第一者..的確無辜..令人不捨..
: 對此..我只能說..緣分有時盡..聚散本無情..
: 但是..是每一個第一者都是如此嗎?
: 如果不是..那是你不是該對你的說法做些修正..
嗯……
那我把「至少第一者沒有傷害誰,相對之下是比第三者清高」
修正為:「至少有部份第一者沒有傷害誰,相對之下是比部份第三者清高」
: 還是回你那句..
: 物有本末..事有始終..
: 傷害你的..是你曾經深愛的那個情人..
: 第三者的出現..往往是第一者與劈腿者的『共業』..
: 別拿著結果..掩飾那個因..
有道理,可是我不能完全認同你的說法。
因為在第一者與第二者的感情生變的時候,
第二者可以選擇其它更好的解決方式,像是轉化、提升、甚至結束
而非抱著「情感生變」這個「因」,做出「第三者出現」的「果」。
第三者的出現,與第一者無關,僅與第二者及第三者的選擇有關。
: 我這段文章中的『你』..泛指第一者..不是指閣下..
: 閣下沒被劈腿過..也未曾劈腿過..這很好..
: 感情..不是非要風雨飄搖..才能證明真情難捨..:)
: 最動人的愛情..從來都是『忠貞不二』..
: 如果閣下已經遇到了..那恭喜你..更祝福你..
: 也希望能..細心經營..好好珍惜..:)
謝謝你的恭喜與祝福,我會好好珍惜的~XD
: 第一者與第二者的問題..本就與第三者無關..
: 所以..感情分手..第三者的出現又豈會是主因..
: 第三者的出現..只是感情問題不斷累積的『結果』..
所以,我也沒反你說的『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分手』這句話。
: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嗎?
: 他人說..『第一者自己為清高』..
: 你看不過去這樣的行為..這樣的句子..
: 所以你也跳出來..說..第一者的確比較清高..
: 第一個人在牆壁寫上..『此壁不可寫』..
: 第二個人看到了..又加上..『為何你先寫』..
: 你覺得..有差別嗎?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還以為你講的「五十步笑百步」是從清高與否的比較而來。
那是我誤會了。
: 在大老婆版惡意批判大老婆..
: 與在第三者版惡意批判第三者..
: 難道..都是符合..尊重版規的嗎?
: 大老婆版..批判第三者的文句..還怕少了嗎?
同我先前講的,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 很抱歉..我從來都沒說過『真愛無敵』..我也不如此認為..
: 如果你要說給第三者聽..那你該重發一篇文章..
: 畢竟..我的文章裡面..還沒出現這些瞎東西..
這裡,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本意了。
我說:「那我是不是可以說第三者拿真愛無敵論當大絕還自以為先烈?
我都還沒開始批第三者咧,這套就別了吧……」
是對應著你在4109的最後一段:
「用道德來掩飾自己的自私只是你們用來維護利益的武器」這句話而來
之所以會這樣回法,
是因為那句對我來說幾乎等於是在放「扣人帽子、拒絕溝通」的大絕,
所以我才會說出那句話,並不是真的就是在批。
簡單的來說,就是:
「你會放我不會放?我根本連批都還沒開始批,幹嘛放大絕」意思。
而我該段最後出現的「這套」,指的就是大絕。
: 第一篇文章說過了..
: 第一者的怒嚎..我個人可以接受..
: 畢竟..那樣的傷痛太過於刻骨銘心..
: 接下來我提到的是..『閒雜人等』..
: 請問..道德..是允許對不了解的事情妄加批判?
: 事件中的角色..深入瞭解了嗎?
: 事情的發展經過..徹底的思考過了嗎?
: 如果沒有..你覺得..這樣的批判..是道德的嗎?
您說的是。
但,我們應該都是在一個大範圍底下討論一個議題吧?
並未牽扯到任何人的私人感情生活,不是嗎?
: 第一者在愛情裡犯下的失誤..後果只能自己承受..
: 劈腿者在感情裡的怯懦與不忠..總有天也會被看破..
: 第三者自身的不理性..有苦有淚也只能一一吞下..
: 這些..都不需要我們這些『閒雜人等』來說三道四..
: 大老婆版與第三者版..都是希望提供這些角色一些安慰..
: 到大老婆版批判大老婆..是白目..反之..亦然..
: 閒雜人等..如果對事情不了解..那就請少些無謂的批判..
: 對於傷痛..我們該學著的是淡然釋懷..而不是累積仇恨..
: 但是..有多少閒雜人等..在幫忙累積仇恨?
: 仇恨是把兩面刃..誰人能夠快樂?
: 我的第一篇文章最後不就寫著..
: 能瞭解..是好..但是..
: 即便不能瞭解..也不要磨刀霍霍..惡意對待..
: 性格決定命運..心態決定心情..
: 閒雜人等該做的..
: 是幫忙第一者面對自己愛情失敗的現實..發現自己犯下的失誤..
: 好讓自己早日重生..在下一段感情裡..遇到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
: 是讓劈腿者瞭解自己的怯懦與自私..知道自己的貪心害人不淺..
: 讓自己學會負責..在另一段感情裡..學會忠貞不二..
: 讓第三者正視自己的不理性..曉得愛人須先愛己的道理..
: 讓自己能夠更珍惜善待自己..在另一段感情裡..愛得安心..
: 仇恨很重要嗎?或許是吧..
: 但是..最重要的..不是找到幸福嗎..
: ==============================================================
: 這篇文章..是我非常認真的回應你的文章..
: 也花了我很多時間與精神去思考文句語意..
: 我批判第一者嗎?不..
: 我批判的是那些..不明就裡的局外人..
: 我說的不符合道德..拿著道德揮舞的人..
: 正是這些..閒雜人等..
我也很認真的在回,也花了很多時間與精神去思考你說的話。
我相信你也感受的到我的誠意吧~
最後,讓我重申一次:
如果我認為的「議題的討論」,被認定為「違反板規的批判」的話,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就請板主定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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