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然人憑證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
※ 引述《catslgavg (cat)》之銘言:
: 今天我收到欠稅裁處書,背景和這原PO幾乎相同,結婚登記99/01/01,被通知補繳+加罰
: 欠稅款.在收到欠稅罰單時我還不曉得發生啥事(上面寫的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
: 我哪知),來這邊拜文才知道是何原因,心中也產生相同問題:
: (1)我用你稅賦署的軟體計算所得稅,繳納稅額.今天你軟體無法判斷是否能合併申報
: 對於使用者來說就是BUG(相信這問題好幾年了),最起碼該給個警語,而不是把問題
: 扔給納稅人承擔
: (2)假如我是年中結婚,是不是該來個按月分開/合併計算,把稅法弄得複雜一點陷阱越多
: ,罰款收得越多
: (3)納稅季節,都是介紹合併納稅好處與計算方式. 既然有這項規定應該說明清楚,不該
: 進行直接裁罰,哪天你稅法一改,不是罰個沒完
: 結論:我知道政府很窮,今天做善事,錢拿去吧
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被軟體錶
我今天也收到欠稅裁處書
是的 我就是用了報稅軟體 勾選了已結婚
(申報九九年度 九九年十一月宴客結婚 一百年度一月登記)
輸入了配偶資料 只注意到軟體說選對自己最有利的計算結果
多年後的今天 他告訴我我欠稅了 快補 罰我要補的0.5倍
大家今年報稅還是多小心一點 不要又犯這個老錯誤.......
--
●
呸 垃圾 ㄑ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62.15
※ 編輯: bigcharles 來自: 175.182.62.15 (03/26 13:27)
推
03/26 17:20, , 1F
03/26 17:20, 1F
→
03/27 14:20, , 2F
03/27 14:20, 2F
推
03/28 17:36, , 3F
03/28 17:36,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