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然人憑證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
: 所以想請教有經驗的人, 這樣的申訴狀況是否站得住腳?
: 且, 如果要"有效地"申訴, 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管道比較好?
: 謝謝.
我今天再打去中區國稅局問如何復查的相關手續, 順便跟小姐聊這個.
想當然爾, 不管誰來看都覺得應該沒啥機會平反成功 :p
不過我還是會去做復查, 畢竟這是軟體問題.
小姐也說軟體不是萬能, 當然會有遺漏, 只是重點在於:
"要是沒人反應, 這個錯就永遠存在".
回歸重點, 自然人的軟體的確會先抓個人資料, 不過不判別是否真的已婚.
而是在報稅完畢後, 由相關機關再run所有的相關程序, 比對是否有婚姻之類.
所以無法在報稅當時確認婚姻關係.
所以這是軟體本身天生的限制.
不過我要去復查的理由重點會在於:
"勾選夫妻合併的這個頁籤缺少警告或說明文字."
合理的UI設計應該是選取之後, 試算的同時應該秀出說明文字, 告知使用者若在
報稅年度之後結婚, 不可選取夫妻合併.
因為每個人都一定只會注意那大大的說明"請選取對自己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畢竟結婚正常來講對每個人都是第一次, 不是每個人都會曉得會有稅法限制這部分
一不注意, 就是被引導犯罪.
老實講, 我不同意每個人都會知道這條規定 :)
如果不是特別去查~或是身邊有人有經驗, 我想這種事不會大家都知道.
這部分不管怎麼說, 都是軟體應該補強的地方.
復查注意事項:
在google打"範例 復查", 就可以抓到很多範例.
基本上格式不限, 但是重要的基本資料一定都要有, 請自行參照並填寫.
當收到補稅金額及罰金的繳款單(應該有兩張), 可以先補稅.
罰金部分: 只要"復查"的程序在時限內提出, 可以等之後正式裁判書下來再繳.
不過要補利息.
如果不服復查裁決, 可以提行政救濟, 這我就不考慮了...
然後, 問的結果~似乎沒有對自然人憑證軟體缺失正式的反應管道.
大概只能寄寄服務信箱之類的.
我期待要有"正式論壇"讓人民發出怒吼!!!! :) 純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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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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