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低底薪高獎金制還真不錯

看板tax作者 (Hotel California)時間18年前 (2006/06/02 18:1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之銘言: : 帳歸帳..跟實際所得可能有出入..而稅務機關的認定又是另外一回事.. : 許多憑證可以「做」出來的..帳也是可以「做」出來的.. : 上市公司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的都可能作假帳.. : 更何況由小事務所或是記帳士或公司自己做出來的.. 很多公司的確有兩套帳,這不可否認。    而我說的情形是很單純的指:  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第一頁損益表中  區分為兩大欄位:帳載數跟自行依法調整數,  如果依照前述的例子,公司在帳載數填10元  而在自行調整數填五元,那就會核定10元,  而如果公司在帳載數填的是低於五元的數字那就會核定五元。  那會不會有公司很聰明就直接在申報書動手腳呢?  恐怕也沒這麼簡單。  會計學是很有趣的東西,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今天如果公司只有把本期損益低報,那麼接下來填寫第二頁資產負債表時  就會發現加總下來的數字不平衡,也就是 資產=\=負債+權益 所以還要再把其他科目動手腳,如果沒有一點會計基礎的人  恐怕會覺得很頭痛。  如果作的不夠漂亮,那也會被國稅局一眼就看出來。  再來,從公司的立場來說,  雖然不管當年度所得額是0元、或是虧損1000元、虧損10000元, 都是不用繳稅,看起來似乎沒差別, 但是如果公司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的條件時, 那以後年度要抵減的時候就會有差別了。 當然盈虧互抵必須要是會計師簽證或是藍色申報案件, 對於小公司來說根本也用不到, 不過,營所稅還有一個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問題 當這家小公司以後有一年賺錢了,而次一年度又不想分配盈餘的時候, 這些帳上的累積虧損就可以拿來當作未分配盈餘的減項了。 因此,對於公司來說,應該是有費用可以報就會盡量報, 除非是家族企業,員工都是自家人, 不然,公司應該沒理由不去報這些薪資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41 ※ 編輯: ronanhsu 來自: 219.71.201.41 (06/02 19:01)
文章代碼(AID): #14W129ZH (ta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W129ZH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