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低底薪高獎金制還真不錯

看板tax作者 (Hotel California)時間18年前 (2006/06/02 07: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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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JDG (時光流不住)》之銘言: : : 他也不想要繳那麼多所得稅 : 如果公司本身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採用標準毛利率標準費用率.. : 那麼員工薪資申報多少關係就不大.. : 例如公司每100元可以賺10元.. : 但是依照部訂標準為5元..那就可以這樣搞.. 同業利潤標準不是這樣用的, 如果公司帳載所得額是10元,而按同業利潤標準換算的所得額是五元, 那公司就必須用10元去申報納稅,換言之,就是從高認定, 一般公司申報營所稅如果自行採用擴大書審或是同業利潤標準申報 那他們的帳載所得額一定要低於自行調整後的所得額,所以會多繳稅, 而公司願意這樣做的理由則是因為不想記帳,用上述的方式申報的話 就比較不會被國稅局調帳。 另外,如果公司申報的薪資費用與薪資扣繳申報數不符的話, 就違反了扣繳義務,營所稅查核人員就會通報給查核扣繳的人員, 補稅加違章,公司就會收到稅單和罰鍰繳款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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