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低底薪高獎金制還真不錯

看板tax作者 (^_^)時間18年前 (2006/06/02 10:5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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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之銘言: : 同業利潤標準不是這樣用的, : 如果公司帳載所得額是10元,而按同業利潤標準換算的所得額是五元, : 那公司就必須用10元去申報納稅,換言之,就是從高認定, : 一般公司申報營所稅如果自行採用擴大書審或是同業利潤標準申報 : 那他們的帳載所得額一定要低於自行調整後的所得額,所以會多繳稅, : 而公司願意這樣做的理由則是因為不想記帳,用上述的方式申報的話 : 就比較不會被國稅局調帳。 : 另外,如果公司申報的薪資費用與薪資扣繳申報數不符的話, : 就違反了扣繳義務,營所稅查核人員就會通報給查核扣繳的人員, : 補稅加違章,公司就會收到稅單和罰鍰繳款書了。 帳歸帳..跟實際所得可能有出入..而稅務機關的認定又是另外一回事.. 許多憑證可以「做」出來的..帳也是可以「做」出來的.. 上市公司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的都可能作假帳.. 更何況由小事務所或是記帳士或公司自己做出來的.. 所以我不排除原a網友的狀況可能是這樣的公司.. 另一個可能..就是底薪每個月發放.. 而獎金在年底結算..所得實際發生在隔年.. 所以明年這時候才要課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5.53

06/02 13:21, , 1F
獎金若年底一次結算,對員工其實有風險,萬一公司倒了跑了XD
06/02 13:21, 1F

06/09 04:09, , 2F
不作帳 可能賺的錢大都給 國稅局了吧 現在生意那麼競爭...
06/09 04:0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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