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無法參加102全國高中職聯招!!!!
※ 引述《maizi (麥子 )》之銘言:
: 小弟也是今年剛通過教檢欲加科認證的(受害者?)考生。
: 剛致電台中高工給我的回覆是:
: 由於您第一張教師證書還沒有出來,因此您只能報考第一科,
: 然後這已經是第一張切結才能報名。
: 由於今年的簡章已經把去年可以加科考的報考資格刪除,
: 因此今年不能報考另一科,只能以教檢原科目報考。
: (以上大意)
: 他所說的報考資格刪除應該是指以下(101年度簡章):
: 伍、報名資格條件:
: 四、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
: 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及另一任教學科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並切結於101年8月31日前能
: 取得報名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暫准報名另一任教科別。
: 個人認為雖然102年度簡章並無此點,卻也沒有"報考參加師資檢定考試
: 科別為限"之類的註明。首先這很容易讓人誤會,因為我一看到簡章就認為沒有
: 此限制就是能報考。
: 目前已經繳了600元,想要操作報名系統發現不知道改怎填C表才電詢,
: 要不要得回來是其次。原本有預想過"加科"可能遇到的阻攔,所以事先通過
: 系所的「專門課程審查認定表」並且加以影印文件,蓋有學校印章之證明文件,
: 連預防悲劇發生的手段都被否決了。
: 這樣算是官僚嗎?
: 已經具有教檢通過成績單、通過專門課程審查認定表,
: 只差一張薄薄的教師証,以証換證。
: 難道還無法證明已具該科之教師身分?!
: 先是高中獨招、全國高中,不久後各區高中?全國國中?各區國中?
: 是不是也一樣不能報考?
: 感想是:
: 這些遊戲規則的主事者,似乎無法體會加科者的努力再努力,便宜行事罷了。
: 原來遇到這種鳥事的人不是只有我,總歸還是無奈。
今年簡章規定限制應屆檢定考及格考生以加科登記科目報考
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
我會在收到臺中高工不准報名的通知後依簡章規定提出申訴
屆時會把申訴書內容公告讓有類似狀況的考生參考
希望大家一起提出申訴 讓各校(含單招)修改此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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