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中閔政委向馬英九總統建言 公費留學補助擬縮短為一年

看板studyabroad作者 (joymix)時間11年前 (2012/10/19 01:0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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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討論聚焦,或許用契約比較能釐清公費生和政府兩者間的關係吧。 在契約中,政府是買方,期約購買公費生四或五年學成後返國的服務, 服務的內容為一般服務。契約走競價方式,競價過程由買方取得專業 第三方的服務,採考試或申請進行。經競價後,取得簽約資格的賣方, 也就是公費生須完全承擔履約風險。風險從申請學校、資格考、論文口試, 皆由賣方承擔。履約責任的發生是在學成之後。賣方須完全承擔履約責任, 未能履約的賠償方式為自己或保人賠償公費。 目前提出質疑的是買方,但不清楚是對過去公費生返國服務的品質, 還是無法從競價過程尋得最具資格的賣方,亦或是嫌買貴了,還是牽涉了 其他相關、更為廣泛的議題如海外人才庫、或人才流失。 或許買方該先想的是,他到底想購買什麼樣的服務,是否因為服務內容太過空泛 ,才導致專業第三方(無法篩選)、賣方一連串的問題。 而賣方是否有能力完全承擔各種風險亦是問題,或許買方可以分擔部份責任 (如Fulbright會協助取得資格者申請學校)。 ※ 引述《herstein (翔爸)》之銘言: : 如果要講社會貢獻的話,那大概數學家可能一點貢獻也沒有。公費留學制度 : 是國家培養人才的管道,是投資。念完之後完成個人的成就?如果有成就, : 這成就不是只有個人,因為成就也是國家的。如果哪一天我拿了世界大獎, : 如費爾茲獎,再加上我公費生的身分,你認為國家不會覺得感覺到驕傲嗎? : 教育部甚至可以宣傳說:我們的公費留學生拿了費爾茲獎,是我們國家栽培 : 出來的人才。我的CV上,"錄取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公費"這是跟著一輩子的。 : 要講貢獻,貢獻可是有許多層面。清道夫清理垃圾,也是種社會貢獻呀。 : 當然,我們沒辦法說每個公費留學生都有辦法達到大家所期待的那樣,因為 : 人生有不同的際遇,因為際遇不同,所以將來人生會遇到甚麼樣的好壞事也 : 都不同。我們當然都希望投資就一定有好的報酬,然而,你如果知道"投資有 : 風險",投資並不一定能夠得到利潤,你就應該知道投資公費生本來就具有風 : 險。例如公費生博士班沒讀完等等。 : 身為公費生當然要努力追求個人的成就,公費生是國家的人才,公費生的成就 : 也是國家的成就。但就如同某位板友說的,博士要有學術成就,往往都是畢業後 : 五到十年才有成果。要求一個年輕的博士畢業生馬上要做出成績來,就如同你 : 投資一家店,店才剛開幕,你馬上就要有盈餘,要有利潤。除了少數狀況之外, : 馬上有利潤是不太可能。 : 所謂的回國服務,就是親身回到自己的國家貢獻所學,如果自己是在大學或研 : 究單位,公費生培養出來的人才,也等同於是國家培養出來的人才。也許第一 : 代的公費生無法立竿見影的為國家培養出人才,可是他從國外所帶回來了, : 對國家的學術發展很有可能是相當有幫助的。而回國服務是每個公費生必須要 : 做的,除非他賠錢,有現有的制度來說,怎麼可能只可以待國外。即使有十五 : 年條款,十五年後,(如果他不賠款),他還是要返國服務的。會說出"公費生有 : 多少人想返國的?"肯定根本就不是公費生。如果他不想返國,他賠錢了,也等 : 同於他只是跟國家借錢出國讀書然後還錢,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拿到世界大獎,因為我要讓全世界都看得到台灣。 : 然而我可能沒有這個本事而已。 : 還是那句老話,公費生當然要追求個人的成就,因為公費生的成就就是國家的 : 成就,這就是公費留學制度的用意。 : 公費制度是否完善?我不是專家,我想就交給比我更適合的人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254.198.131

10/19 02:28, , 1F
人生何處不相逢 XD
10/19 02:28, 1F

10/19 08:11, , 2F
你跟口委是年紀差不多喔? 有閒隙~~ :p
10/19 08:11, 2F

10/19 09:45, , 3F
回樓上,領域太小,實在不能講太明白,請見諒
10/19 09:45, 3F
※ 編輯: joymix 來自: 174.102.96.141 (10/1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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