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七修正

看板stationery作者 (偏執龜毛強迫症文具控)時間12年前 (2012/06/24 03:20), 編輯推噓12(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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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字樣為2012.06.24 10:44補充說明] 我個人的想法和mayclo板友大致相同,故引用其文章並就相異處進行補充。 ※ 引述《mayclo (Renata)》之銘言: : 我的建議如下: : 1. PTT版面部分:標題、內文、簽名檔三處不可有PO文者自己的 : 合購意圖、代買訊息、拍賣連結、粉絲團連結、廣告宣傳。 : (其實就是PTT版面的全部~~) <--符合學術網路規範 : 同時將分享文改為不可只說請見部落格, : 如果覺得放圖床連結很麻煩, : 至少須將與分享物有關的文字放入PTT內文。 我認為在PTT文具板部分的文章內容必須包含 "該篇部落格文章中所有與文具有關部分的文字內容" 即作者應將該篇部落格文章的文字部分複製後貼到文具板並排版整理過, 並刪去部落格文章中與文具無關部分。 eg.大創採購品分享文,原網誌內容包括新買紙膠帶、收納盒、洗面乳和水壺的心得。 則文具板板面上所發文章內容要將紙膠帶與收納盒相關文字部分全數保留, 同時刪除洗面乳和水壺部分。 讓板友容易判斷該篇網誌內容之於 "文具板" 有多少意義。 如此則不論使用圖床連結或直接貼該部落格文章網址都可接受, 因為板友在點部落格連結前有相當資訊可判斷 "這篇文章有沒有價值", 較不會淪為沒營養分享文亂衝部落格人氣的受害者。 : 2. 部落格:單篇文章的標題、內文、簽名檔、該文所屬文章分類不得有PO文者自己的 : 合購意圖、代買訊息、拍賣連結、粉絲團連結、廣告宣傳。 : 部落格分享文其它部分(包含標題區、上方、側邊、下方),均不限制。 第二點同意,並另外建議若 "部落格分享文其他部分" 有拍賣連結/廣宣等商業訊息者, 應於PTT文具板發文時加註警語,以便不願意看到任何商業訊息的板友避開。 實際做法可以請板主修改發文的預設格式,預留一行上色的警語,如: "所提供連結不受文具板規限制部分有商業訊息,慎入" 並加上一行提示:文章內容無連結或所連結板面絕無疑義者請刪除以上提示。 (可以參考合購板設定,他們回文系統設定得蠻好,正常使用者應該都能清楚遵循規範; 這樣如果看到未循規刪除或保留提示的文章,大家也有個底 "這個作者不重視板規" ) 另外再補充點 3. 賣家的心得文: a.販售非文具類商品之賣家的文具心得文: 不限制,唯須注意該心得文不得置於交易相關文章分類下。 b.販售甲類文具但發乙類文具心得文:如買紙膠帶發印章心得文等。 不限制,但也要注意乙類文具心得文不可歸於交易相關分類。 c.販售丙類文具同時發表丙類文具心得文:如鋼筆賣家分享鋼筆。 無論其本身是否有販售該分享商品(eg.專賣LAMY鋼筆的想分享自購的寫樂鋼筆), 可於文具板發文分享心得,但凡圖片部分必須使用圖床連結等方式處理, 不得於文具板版面出現部落格連結/賣場網址乃至部落格相簿等資料。 同時也須於文章開頭加註相關警語。 前兩點應該都有板友提過,我猜想是大家比較有共識的部分。 第三點大家意見可能會出現分歧,或許可以考慮用投票之類的方式決定。 個人認為第三點部分可開放曾or在販售某類文具的板友發表同類文具心得文的理由: 一則是因為文具是相對小眾的市場,許多好商品(尤其是小牌子的)容易被埋沒, 而投身於文具製作販售的板友往往對該領域產品有較專業深刻的認識, 若能將這些知識與資訊分享給板友也是美事一樁; 二來,前面許多回文及推文都提到現況下無論板規如何詳盡都難免大廠牌/大公司 挾人力財力優勢滲入文具板行銷,事實上這些潛藏的行銷因掌握相對多的資訊, 也很容易特別有內容吸引板友 (如板友舉的例:誠品推出"紙膠帶十種用法") 這個作法可以稍微平衡大廠牌在制度中獲得的優勢,至少板友可以知道: "不是只有大廠牌(eg.誠品)懂某類產品(eg.紙膠帶)" 同時亦能兼顧台灣學術網路不得涉及營利性商業行為的規範。 第三個考量則是這樣的設計在板務執行上較容易也少爭議, 板主及板眾閱讀心得分享文是不必先行調查、過濾該作者是否本身是賣家? 甚至是否為了規避板規使用多重分身帳號? 也不會發生 "我本來只是個單純的印章愛好者,常在文具板上發表許多被推翻的心得文, 但後來決定轉行將興趣與工作結合,開始創作、販售印章。 礙於板規,我現在得把過去在板上所有印章相關心得文全數刪除" 這種很窘,並且會讓文具板損失許多優質分享的情況。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該作者只需將舊文中部落格連結移除, 並注意往後發文必須符合相關規範即可。 同時,如果出現在這樣的規定下還要違規的不肖板友, 只要被人發現並用推文等方式揭露,我相信無論如何都很難再獲得任何同情, 板友們必然都會群起抵制之, 齊心協力將這種不知廉恥、不配說自己喜愛文具的劣幣逐出文具板, 也不會再出現你護航他我護航誰吵到離題三百公里這種大家不樂見的情況。 以上三個層面是我之所以提出 "3.c." 的理由,當然我可能有思慮不周之處, 還請大家集思廣益,用理性、友善的態度繼續討論。 拜託拜託千萬不要扣我企圖營利或圖利特定人士的帽子,看到真的會很傷心。 這個帳號我已經使用了快十年了,只此一家別無分號,人家也是很愛惜名譽滴, 就是因為沒有部落格發不出圖文並茂的優質心得分享文所以平常都在潛水, 請不要因此懷疑、誤會我,謝謝。 P.S. chiyu大的分享文實在都很有水準,容我在此偷渡感佩之意並期待您的新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8.237 ※ 編輯: shadow1201 來自: 219.70.118.237 (06/24 03:24)

06/24 03:28, , 1F
推你的3c,當時定規定時就是3c的概念,但訂的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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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03:30, , 2F
我推這個做法~~!!! 加註警語可讓大家在點入前有所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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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板主肯定!帶著感動的眼淚睡去~~大家也注意健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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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3c說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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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很好~但加了警語會不會有點變相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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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加警語,賣家自覺性的使用文字+圖床會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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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文字+圖床時,不論是不是賣家都沒有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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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29, , 8F
推3C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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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36, , 9F
我的想法是:"加註警語"有點像是"良心試金石",因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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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部落格連結(有限度)下大部分分享多半都會用網誌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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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38, , 11F
特地使用圖床、又多次發表相關心得者多半本身是該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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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賣家。與其遮遮掩掩鼓勵偷渡,不如老實承認讓板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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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該分享文可能間接為作者創造利益的事實而審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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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aup3food板友的意見也很有道理,我也不確定我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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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否有違反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或站規之疑慮,還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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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說明後決定或交由板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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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dow1201 來自: 219.70.118.237 (06/24 10:50)

06/24 10:47, , 17F
其實我昨天晚上睡一睡,一直覺得這件事情乾脆就請站長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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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學術網路的限制範圍在哪裡,否則到最後還是會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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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49, , 19F
認知上的不同搞得大家都不開心~~~(有點申請大法官釋憲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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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55, , 20F
關於連結 附一下我的想法讓大家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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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51, , 22F
版主真的辛苦了!!!這次事件真的不是針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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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覺得這樣版主負擔會太大,希望可以找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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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52, , 24F
找到解決事情的方法呀!因為治標不治本,大家都很難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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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板友自重,尊重版規,還會有這種事情的發生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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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54, , 26F
雖然版規有語意不詳的地方,但是還是有個基礎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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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40, , 27F
推原po思緒清晰!也推mayclo請站長解釋~只是我找不到該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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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4, , 28F
另外...其實到貨/優惠訊息,也很難分辨是不是商家自己來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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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3, , 29F
如果可以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當然是最好的,如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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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3, , 30F
站方過去的公開聲明 http://www.ptt.cc/news.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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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話,我其實希望規定可以從嚴,這樣有心人士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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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4, , 32F
使用者不涉及商業營利為之一般日常簡單交易、非涉及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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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漏洞鑽。 其實我一直擔心假如我們今天部分開放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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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商業營利之代購和以物易物...不會縮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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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不能限制在文內分享的"網址",那站上其他板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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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6, , 36F
卻讓不肖業者漁翁得利,我會覺得很難過ˊˋ。總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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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6, , 37F
規定不可分享的"分紅網址"是否也是管太寬的一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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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6, , 38F
yufangshih大 抱歉推文打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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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7, , 39F
還是以讓大家覺得OK卻又可以遏止營利者偷渡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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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57, , 40F
花生板主,我才覺得不好意思,這幾天妳應該也很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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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40, , 41F
請問分紅網址是只點連結對方就能得利還是? Sorry沒看過這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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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45, , 42F
分紅網址就是點進入看起是一般的購物中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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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46, , 43F
但是點連結的人看了在網址的購物中心購買物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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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47, , 44F
分享該分紅網址者可獲得額外的紅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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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48, , 45F
可參考e-shopping 紅利連結說明於:#1D_4AM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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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52, , 46F
而且部份分紅網址在沒有清除 Cookie時,不管是不是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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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53, , 47F
網頁或是在從其他網頁連結,都還是會使分享者獲得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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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3:33, , 48F
那該篇文內"補充1 板規權利範圍說明:未PO在板上的文章連結
06/25 03:33, 48F

06/25 03:34, , 49F
以及 網誌側邊廣告欄位...等 與PO在板上的文章無直接關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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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3:35, , 50F
都不在板規權利範圍內" 不就說明"板規不規範blog內文以外"?
06/25 03:35, 50F

06/25 04:38, , 51F
抱歉~提出參考單純回應"分紅網址"是什麼..
06/25 04:38, 51F

06/25 04:41, , 52F
引用不當請見諒~我會找其他"單純"說明分紅網址來補充
06/25 04:41,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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