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包養無罪 但嫖妓有罪?
※ 引述《cir72 (人要走 心難留)》之銘言:
: 在我看來同樣都是性交易
: 為蝦米包養就可以無罪 但嫖妓卻有事
: 而且那些站壁的流鶯其實是真的需要錢
: 被包養可能是想買個名牌包包而已啊
: 這兩者的本質根本一樣啊 卻有不一樣的結果
: 有神人可以解答嗎
男人可以認同男人去嫖妓
但
男人無法接受老婆被人幹
(/女友)
這不是很奇怪的邏輯嗎?
那好,男女都公平
女人可以認同女人去爬牆 (每個女人都可以有個小秘密)
但
女人無法接受老公去衝康
(/男友)
說到底,人性終究自私
當情慾的浪潮來時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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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43.4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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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pg1510 (36.231.43.46 臺灣), 07/29/2019 0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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