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包養無罪 但嫖妓有罪?
從低排到高
嫖妓:出錢最低級,服務生也不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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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砲:花時間請吃吃喝喝順便幹,不犯法
包養:口袋要有點錢才能玩,月入八萬以下的退散
小三:沒名分的婚姻,花的錢最多,喝牛奶養一條牛
婚姻:最貴的,但完整度最高,有法律保障。
虛線以上的才犯法,的確是錢不夠多沒錯。想想真的很扯阿,同樣要砲打,
難道...沒錢..就該死嗎?
話說能花的起3k去嫖的人也不多阿。CP值不高嘛...也不算多窮阿。
※ 引述《cir72 (人要走 心難留)》之銘言:
: 在我看來同樣都是性交易
: 為蝦米包養就可以無罪 但嫖妓卻有事
: 而且那些站壁的流鶯其實是真的需要錢
: 被包養可能是想買個名牌包包而已啊
: 這兩者的本質根本一樣啊 卻有不一樣的結果
: 有神人可以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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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52,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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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5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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