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約滿後不續約,房東要扣一個月押金?

看板rent-exp作者 (Man of La Mancha)時間16年前 (2008/07/31 15:17), 編輯推噓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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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ch501 (march501)》之銘言: : 啊我也想知道這個約怎麼續?我的想法是: : 1、續約,就照舊約,舊約寫租金多少就是多少。 : 2、要漲價,就得重新打契約: : 重新打契約,應該不受限於舊約上的"不續約要一個月前通知,不然扣一個月押金" : 因為是兩個不同的約。 : 顯然1和2都可成立。這是我的想法。 : 有沒有專業人士回答?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 我是8/25滿一年 但只租到7/31 因為 1.房屋重大結構改變(大整修);環境改變。 2.從包電變成未包電,所以我一個月要多繳約$500的電費;  而且房東是7/10才告知要收(6~)7月電費,我是7/18找到新房子才告知。 也就是說,跟1年前的環境大不相同。 目前大致協議是我電費照付,另外從押金扣$1000(也當做感謝他一年的照顧), 當初我們沒簽約,只是口頭意思表示。我是打算平和了事,退的價錢可以接受就好。 而且押金還在房東那,萬一他不爽,可能會想扣更多。 不過我想問問,照理來講,我押金是不是可以全額拿回? 或者我需要支付的上限是多少? (當初是一個月押金。因為現在錢還沒拿回,怕有變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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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錯 抱歉 待會推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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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吼 我手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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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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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aMR_p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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