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下任總統必需儘速處理核廢料問題
十年前我是大學生的時候,我也會PO出這樣一篇文章。
因為課堂上,我就是學這些的。
鍾堅教授當年也是被送去學做核武器的,他早就公開發文章說過,
課本裡的那些資料與算式,真的照做下去,都是錯的。
你用 U235,U239 / Pu 就算純度一百都要40公斤,
那人家幾十年前造的東西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vy_Crockett_(nuclear_device)
連金屬外殼才23公斤,當量還可以到 20 TNT,
難不成是科幻小說?
核工系原科系幾十本基本核物理,到底有多少是教授學生有驗證過的?
所以實際的核武製造者在國際媒體證言時,我覺得就不用拿
課本裡的知識反駁了....
實務和課本差很多.....
我選擇相信實務...
※ 引述《Lsamia (samia)》之銘言:
: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 然後就讓學生開始拿棒子玩
: : 就這麼看來 鈾光是夠大塊 放在一起就會出問題的樣子
: 我就我所知道的原理說明一下
: 這個狀況是臨界質量,以鈾235來說48.8公斤就可以達到臨界質量
: 一根燃料棒大概6~10公斤,不過公訂規格是鈾235不能超過3~5%
: 通常用剩的核廢料已幾乎不存在鈾235,發電是用鈾235來分裂
: 因此問題會變成是廢料中的副產品鈽239(約剩1%),臨界質量約10kg
: 不過通常是回收再去發電做其他的燃料(像是MOX)或是被強國收回去管制(鈽可以做武器)
: 但是話說回來要達到臨界質量得在純度極高的聚集狀況下,
: 像是武器級的鈾精製程度為85%
: 因此最擔心臨界爆炸的通常是鈾燃料提煉廠,因為他們常常在做精製到90%這種事情-v-
: 至於說用高溫融流有沒有辦法讓廢料中的鈽集中就做到純化呢
: http://www.chns.org/s.php?id=34&id2=1802
: 這邊有說明目前如何從廢棄燃料中分離出鈽
: Ø Step 3.
: 進料預備步驟(Feed Preparation):調整溶解液的酸度至pH值為2左右,並加
: 入N2O4,鈽將轉換成可被萃取的四價狀態。
: Ø Step 4.
: 主要除污(Primary Decontamination)步驟:以含30%(體積百分比)磷酸三丁
: 基酯(Tributyl phosphate,TBP)的石蠟碳氫稀釋劑(Paraffinic Hydrocarbon Diluent)
: 將超過99%的鈽和鈾與分裂產物進行分離。
: Ø Step 5.
: 鈾鈽分離(Uranium-Plutonium Partition)步驟:利用還原劑將鈽還原成難溶
: 的有機(Organic-Insoluble)三價鈽,並將鈽與鈾分離。
: Ø Step 6.
: 鈽的純化步驟(Plutonium Purification):以一種或多種溶劑進行循環萃取
: ,將不純的硝酸鈽(Plutonium Nitrate)進行純化。
: 從合理的角度去想,假設燃料棒中的鈾238跟鈽239全部熔解
: 兩者比例在原本已經很懸殊(質量99%vs1%)
: 儘管比重有些微的不同(說真的只差了個1),
: 但是要在巨觀的狀況靠重力沉澱集中在一起,恐怕不是這麼容易
: 註:美國總統卡特在1977年放棄PUREX再處理、選擇將用過燃料直接掩埋處置。美國希望
: 其他國家跟進放棄再處理,以降低民用電廠產生的鈽轉為軍事用途的風險。但是英、法都
: 堅持再處理政策,日本隨後跟進。這些國家產生的鈽都接受國際原子能總署
: (International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嚴密保防監督。
--
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啦~!
\ /
○
︵ \○╱/| 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啦~!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0.43
→
01/04 13:18, , 1F
01/04 13:18, 1F
推
01/04 13:46, , 2F
01/04 13:46, 2F
23 公斤扣掉:
1. 彈殼
2. 屏蔽層
3. 高爆炸藥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U.S._Swan_Device.svg
還要有 20 TNT....難啦,你說的是臨界值量,我說的是實際的彈頭...
火柴跟瓦斯桶一樣的重量,怎麼做到的?(笑)
※ 編輯: aloba 來自: 1.162.70.43 (01/04 19:44)
推
01/04 21:19, , 3F
01/04 21:19, 3F
→
01/04 21:20, , 4F
01/04 21:20, 4F
→
01/04 21:21, , 5F
01/04 21:21, 5F
→
01/04 21:29, , 6F
01/04 21:29, 6F
→
01/04 21:30, , 7F
01/04 21:30, 7F
→
01/04 21:31, , 8F
01/04 21:31, 8F
→
01/04 21:33, , 9F
01/04 21:33, 9F
→
01/04 21:35, , 10F
01/04 21:35, 10F
→
01/04 21:36, , 11F
01/04 21:36, 11F
→
01/04 21:42, , 12F
01/04 21:42, 12F
→
01/04 21:42, , 13F
01/04 21:42, 13F
→
01/04 21:59, , 14F
01/04 21:59, 14F
→
01/04 22:00, , 15F
01/04 22:00, 15F
→
01/04 22:01, , 16F
01/04 22:01, 16F
→
01/04 22:02, , 17F
01/04 22:02, 17F
→
01/04 22:10, , 18F
01/04 22:10, 18F
→
01/04 22:11, , 19F
01/04 22:11, 19F
推
01/05 00:33, , 20F
01/05 00:33, 20F
→
01/06 03:25, , 21F
01/06 03:25,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2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