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司法權強屁!!

看板politics作者 (好球)時間12年前 (2011/12/30 00:38),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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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銘言: : 司法權強屁!! : 司法機關要遵守法律,要遵守憲法,要遵守法理與習慣, : 要建立一個民主法治的法秩序,讓政府與人民得以遵守, : 哪像行政與立法,只要說自己有民意基礎,自己符合公益, : 什麼人權,什麼法律,通通可以踐踏在腳底下,司法權強屁! 可是國民大會修的憲還被司法權宣告違憲耶 寫憲法的被宣告違憲,司法權不強的話怎麼可以這麼屌 寫憲法的還沒比解釋憲法的屌 :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是刑法讓人民可以立即性的自我救助, : 這是人民權利行使的方法,但是所有權利都不該亂用, : 正當防衛本來就是一種類似「刑罰」的自我防禦手段, : 要知道正當防衛下,民眾可以用各種攻擊或防禦手段阻止立即性不法侵害, : 但要注意不能對付沒持武器的孩童與老人,且在侵害停止後就要結束, 請注意這回遇襲的是軍人,若是要求這麼多,真的遇上敵軍 你是要人家綁著手腳跟敵人打嗎,請考慮實際狀況 而不是對所有人都要求一樣的標準 : 然而,民眾不懂所謂的正當防衛就以為這是權利,就能濫用, : 這樣就是違反權利濫用原則,刑法也是禁止的 : 緊急避難也是,只是他的不法反擊性不那麼的強,必須要特別注意是否侵害他人, : 譬如,你在山上遇到一頭老虎要吃你,你跑到山中某獵戶家打破他家窗戶進去避難, : 你受到的侵害是老虎,而非獵戶,因此不是正當防衛而是緊急避難, : 兩者強度並不相同,所謂「過當」定義也不同 : 然而,真要去區分過當與否真的是「自由心證」與「證據」的問題, : 就算有決議,也只是構成要件的解釋及自由心證要注意的原則, : 那也要個別法官就個案處理之 : 行政機關執行勤務,軍警執行勤務、司法判決也是如此, : 是不是行政機關只要說依據為了公益,可以把你們的房子直接徵走? : 是不是行政機關可以不斷的罰錢而不要去管不法利益是否早有課完? : 是不是警察只要發現路上有人可疑可以立刻要求開你車廂,不服就揍你, : 沒發現任何贓物說他在執行勤務而免責? : 是不是軍隊每天把人搞丟,或者把人搞到殘廢,家屬都不能哭著要陪, : 因為這是訓練必然發生的結果,連賠償與慰問都不用? : 是不是當有人基於良心與宗教理由而逃避兩年兵役,結果被關了10年, : 還認為本該如此呢?因為這就是義務?是嗎? : 「比例原則」是所有政府機關執行公務,乃至法院判決都必須遵守的, : 簡言之,不能拿「大炮打小鳥」 軍人遇襲,如何適用比例原則? : 為何?因為公權力的強制性永遠高於民眾,最容易侵犯人權與憲政, : 就是會有人以為行政機關既然不能「免除責任」那麼就擺爛或裝清高, : 很好啊,那麼就是內部應變問題,以及根本沒資格說遵守法律賦予他們的義務, : 就是懈怠職務,不管是基於公務員內部規章,還是陸海空刑法,就該被處罰, : 這放到軍隊,就是軍紀問題,上級沒有制度與發布正確的命令,下級無法應變, : 在打仗時,早就被人打癱了,然後輸了在說:沒啊,我們不忍心 如果是沒有發布正確命令,那是被打爆了 上級無法掌握下級的狀況,所以發出的命令不能切合狀況 這跟軍紀無關,純粹就是被人電的緣故 : 奇也怪哉,這是真的不忍心?都有人說要讓行政機關灑水敢人了還不忍心? : 這到底是不知所措,還是不忍心?這就是軍紀問題! : 有人說擔心媒體與輿論怎樣,更是好笑,就已經有網友們這麼激憤, : 為何還有人會相信媒體與輿論是對的?就是代表更多人會信愛看! : 媒體也是個自利廠商,當然為了或許最大利潤而報導人民感興趣的話題, : 如果人們不愛看政府出糗,如果不愛看八卦新聞,不愛看某某藝人與富商結婚, : 那到底誰是社會亂源?就是那些不去管事件本質、邏輯與證據而把訊息當真的愚民 : 司法權很強?強屁!強在哪? : 上有上級法院,沒證據,沒理由,要被上級法院駁回, : 外有輿論,沒符合觀感,沒符合輿論,要被民眾與新聞咒罵, : 大法官說了多少次,人權與公益的權衡?說了多少次要遵守權力分立? : 說了多少次行政機關的職權必須遵守合法的程序? : 誰聽?誰信?誰理會?司法權不過就是一個屁! : 明明是讓人生活更自由的空氣,卻被嫌得像屁一樣 : 既然網友們這麼強,這麼奮慨,來考法官啊, : 只要大學畢業且修滿7科(每科至多承認3學分)共20個以上法律學分就能去考, : 不是覺得法官很好做?不是覺得法官領這麼多錢,又可以肆無忌憚的判,很爽? : 試試看咩,監督司法程序、調查證據真偽、形成自由心證,寫下判決理由, : 一堆人不懂法理,不懂法律,不懂憲法,左一句恐龍法官,右一句太照顧人權, : 恐龍法官是多數如此嗎?還是少數特例? : 如果是多數如此,那是整個司法制度的問題,請立法院解決, : 如果是少數如此,那是人為疏失,請司法院內部與監察院處理, : 一個判決下來,不是只有輿論為依歸,還有證據、法論理,不是選舉投票! : 在選舉投票問每個選民為何投誰時,誰能舉出證據證明你說的理由是對的? 很遺憾沒人在質疑正當防衛的理論好還是不好 而是在探討司法官對最小侵害手段的吹毛求疵 已經到了不切實際的地步,不但不可行 也扼殺了軍隊的作戰能力,遇敵襲不敢反擊 不搞保麗龍戰車也打不了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2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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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沒學法律的人,你到底知不知道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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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修正有界限說與無界限說,對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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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的東西還在裝不知道在那邊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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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德國憲法與德國判決,在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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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國判決,不要好的不看,盡看些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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