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王清峰真是無能又無膽
※ 引述《DeapBlue (天空是我的歸宿)》之銘言:
: 我認為王部長這樣的行為
: 無疑給廣大的政府官員立了一個"好榜樣"
: 以後各政府公僕可以單憑自己的好惡立場來行事了
: 跟自己立場相左的政策都可以拖延執行或是消極執行
這是" 政務官 "本來就享有的權力!!!
什麼叫做政務官 就是要為自己的政策負責的人
如果政策失敗 他要付完全責任
同樣的 他也有權力拒絕執行他認為不對的政策
當年的馬英九、王建煊怎麼用辭政務官來累積人望的?
1993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院長,馬英九受邀出任法務部部長,以嚴辦地方上的黑金勢力受到
矚目。由於辦案力度過猛,成為黨內的箭靶,當時的李登輝總統曾言:「差點把國民黨搞
垮!」結果由於強大壓力下,1996年,馬英九轉任為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
1997年,連戰內閣飽受白曉燕命案等政治風雨,馬英九提出“辭官退隱”聲明,不參選
1998年台北市市長選舉,在程序爭議下(在截止日期後月餘提出申請),取得政治大學法
律系的專任教職,並表示以後專心教育,不再涉足政事,不參與台北市市長選舉。
~by wiki
王建煊早年長期擔任公務員,在擔任經濟部政務次長時期,他於1990年3月6日以「何時該
鬆手」為由宣布辭職「離開28年的公務員」,結果不到兩個月就轉任財政部長,曾引發當
時民進黨立委的砲轟。在任內王建煊在股市下跌時,對四百六十萬股市散戶說出了「手中
有股票,心中無股價」此一股市名言。而在財政部長(1990年6月—1992年10月)期間,
半年之內就開放了16家銀行;泛綠認為這是他的錯誤政策:這些銀行有許多在允許成立時
體質就不佳,半數又和國民黨有關聯,而這其中又有中華、中興、汎亞等5家銀行發生掏
空弊案,造成國庫2兆元的重大損失,這是在開放時就可以看出的風險[1][2]。日後,王
建煊強調,「他沒有做錯,多家新銀行後來慘遭掏空,是後面的人無能。」最後,卻是因
擋了炒地皮者的財路,欲強行推動「土地增值稅按實際交易金額課稅」,以及在國民兩黨
給予強大壓力下借口推倒郝柏村內閣下,而下台,因此獲封媒體綽號「小鋼砲」。1992年
曾獲選為亞洲最佳財政部長。
~by wiki
馬英九的政策跟院長連戰不合 當然走人的是馬部長
王建煊的政策被國會反對 黨內也不支持 走人的當然是王部長
同樣的今天王清峰的問題也是一樣
責任內閣的最高責任在行政院長身上 而選擇部長的權力在院長身上
王清峰有權力拒絕執行政策 同樣的吳院長也有權力要王清峰走人
在吳院長要他走人之前 王清峰依然有權力拒絕執行他認為不對的政策
政府公僕本就有根據自己良心拒絕執行認為不對政策的權力
這不是專制政權!!黨國教育下的台灣人真的是被洗腦洗到認為命令大於一切
當然 敢這樣做的公務人員 就要有接受公務人員系統調查甚至判刑的覺悟
但是根據自我良心決定是否執行上級命令 是民主政治很重要的一環
: 王部長個人主張廢除死刑,那是她個人的立場與信念
: 跟實際上要不要執行死刑判決是兩回事
: 她不能單憑自身的好惡去怠惰她的工作,還喊得好像自己很偉大
: 要推行廢死刑,請去敦促立法,而不是擅用職權去拖延
: 不然的話,以後公務員是不是都可以壓著該執行的案子不辦
: 專做自己喜歡的案子就好了?
: 我看到的不只是死刑存廢還有部長請辭於否的問題
: 我看到的是馬英九政府的政務官施政主張是不是都這樣?
不需要無限上綱
這是很單純的問題 就是院長與部長政策衝突
院長何時擔起責任政治責任要部長走人而已
至於換了新部長就會簽署嗎?
同時簽署四十四個死刑 我想台灣明年的人權報告會很精彩.............
: 是不是有這種風氣,只管自己立場而擅用自己的職權
: 如果是這樣,我們還要讓這種"圖利"自己的爛政府繼續執政下去嗎?
: 上行下效,法務部長都可以不按照法條走,
: 以後拿甚麼去規範、敦促其他的公務、政務官員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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