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王清峰真是無能又無膽

看板politics作者 (手又廢了...走了)時間14年前 (2010/03/11 14:00), 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5/13 (看更多)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引述《Anjou (天佑台灣)》之銘言: : 但在現行體制下 : 寬恕是上帝跟死刑犯的事,王清峰作為法務部長的職責是安排他們會面 這句話說的還不錯...... 其實我是想問 如果要廢死刑 那這些理論上應該被判死刑的人 該用什麼樣的刑罰代替呢? 終身監禁? 那大赦 特赦 假釋 適不適用在這些犯人身上呢? 終身監禁要關在哪裡? 他們日常生活所需要如何提供? 如果對於這些事情能提出一個讓大多數人接受的作法的話 或許反對廢死刑的聲浪會小一點..... 不過常常聽到贊成廢死刑的人說 人不能代替神來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可是 我卻想到另一件事情 那為什麼人可以代替另一個人或另一個家庭 去原諒那個施加無可磨滅的傷害的人呢? 是因為人比神要低級 所以人不能代替神做決定 但人卻可以代替別人做決定? 如果可以的話 以我這樣一個非法律人的觀點 我希望終身監禁(是真正的終身 大赦特赦假釋都不適用的)與死刑是並存的 當經過無數審理 確認犯罪事實無誤後 判決:終身監禁或死刑 之後 就交給被害者家屬選擇要前者或後者 畢竟 受害的是他們的家人 要不要選擇原諒 應該是他們的權力 沒有人可以代替他們做決定 (即使是什麼人類精英中的精英亦同 在精英的人也沒有這樣的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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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監禁不代表原諒;死刑也不代表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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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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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非人治,關係人更不應涉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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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廢死的一種說法也是國家機器社會機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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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凌駕於個人 用個人眼光看國家法規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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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高度才有不同 但世俗社會國家的存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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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就地位上大過個人的存在 要廢死尊重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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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意也可以 那就是嚴禁特赦 罪犯也得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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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勞動力掙錢換得食物 如果這套運作模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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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來 那王部長您不簽字學其他部長默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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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了 公開說又沒有完整方案 那就是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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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 截斷脊髓神經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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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來 那王部長您不簽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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