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方文件揭密 李慶安擁美國籍

看板politics作者 (啞巴)時間15年前 (2008/12/26 23:1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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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之銘言: : ◆ From: 58.115.129.100 : ※ 編輯: ivanos 來自: 58.115.129.100 (12/26 19:05) : 推 KJupiter:我想就算不懂英文,也應該懂中文吧?! 59.127.165.53 12/26 22:50 : → KJupiter:法律既然規定是到職『前』,不是『後』, 59.127.165.53 12/26 22:51 : → ivanos:那你來解釋一下 58.115.129.100 12/26 22:51 : → KJupiter:也不是到職「時」,這還有什麼爭議?! 59.127.165.53 12/26 22:52 : → ivanos:ok fine. 那麼"accepting"呢? 58.115.129.100 12/26 22:53 : → ivanos:另外一點: 就職宣誓是否等於到職? 58.115.129.100 12/26 22:54 : → ivanos:抑或就職宣誓先於到職? 58.115.129.100 12/26 22:54 : → KJupiter:我國國籍法何時用英文寫了?! 59.127.165.53 12/26 22:54 : → ivanos:我國國籍法何時規範美國國籍喪失與否了? 58.115.129.100 12/26 22:56 我想美國官員應該懂自己的國籍法,不用我們替他們翻譯, 而美國官員怎麼回復外交部,應該眾所皆知了.....不用再重複... http://www.tsicorp.com.tw/5635 至於中文,宣誓『就』職,應該比英文還容易懂....... 這個『就』字,如果不懂,可以翻一下教育部的字典解釋.... 至於法律,依據 中華民國宣誓條例第三條 前條公職人員應於就職時宣誓。 前條第一款人員,因故未能於規定之日宣誓就職者,應另定日期舉行 宣誓。 前條第二款至第十一款人員,因特殊情形先行任事者,應於三個月內 補行宣誓。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A00300133+++++&K1=宣誓 請問,李慶安宣誓就職『前』,有沒有辦理放棄美國國籍呢? 美國國務院說李慶安無喪失美國國籍記錄,那還有什麼問題? 是『前』這個中文字看不懂,還是『就』這個字看不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65.53

12/26 23:15, , 1F
就(到)職,看清楚一點
12/26 23:15, 1F

12/26 23:15, , 2F
還有,美方的回函又如何呢?多想一下吧
12/26 23:15, 2F

12/26 23:18, , 3F
你是想告訴我們美國國務院不知道李慶安已
12/26 23:18, 3F

12/26 23:19, , 4F
宣誓為我國立法委員....?!
12/26 23:19, 4F

12/26 23:20, , 5F
349(b)看一下
12/26 23:20, 5F

12/26 23:53, , 6F
李慶安名氣大到美國國務院必知其人!?
12/26 23:53, 6F

12/26 23:53, , 7F
凹也請凹個有技巧點
12/26 23:5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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