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消費卷是不是錢坑政策
※ 引述《yipi1357 ()》之銘言: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yipi1357 () 看板: Policy
標題: [討論] 關於消費卷是不是錢坑政策
時間: Wed Nov 19 09:58:59 20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9/2/19p2j.html
四、賣消費券換現金。
儘管經建會規定消費券不能轉售、網拍,但是對於沒有消費需求、「就是愛現金」的民眾
來說,交易行為只是地下化而已,買賣雙方你情我願,政府抓不到也管不著。
就像網拍常見的禮券、油票一樣,賣家只要打個八五折、九折拍賣,一堆人搶著要。三千
六百元的消費券,就算是用九折賣,賣方也可換到三千二百四十元現金,這筆錢要怎麼花
政府管不到;買方只要在明年底前拿去買東西,也賺了三百六十元價差,只要買賣雙方講
好,銀貨兩訖,大家各取所需,何樂而不為?
但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轉售消費券將觸犯法律,法務部將訂定消費券轉售的罰則,民眾
不要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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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24.203
※ 編輯: yipi1357 來自: 118.161.224.203 (11/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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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卷轉手的問題,竟然可以成為攻擊的地方,這基本上有點為攻擊而攻擊味道了。
我一直用百貨公司的禮卷概念來看待消費卷,沒想到你這點和我一樣。
而且最有趣的是,你用的第四點例子反而是消費被刺激後的作為,完全不是消費緊縮的作
為。
今天就百貨公司的立場,今天發出一千元的禮卷,就是預期其回流到其中一專櫃中,並連
代帶動銷售的活絡,今天禮卷本身只要不被仿造,那禮卷本身持有人如何轉手根本不構成
問題,因為該卷仍會回到其專櫃並刺激消費,而網路上的交易行為其亦連帶性的促進消費
。
今天我是百貨公司,我預期的目標是回收一千元的禮卷,並得到消費者來到此處的連帶消
費(比方花一千三賣了鞋子,收了三百現金,同時消費者還到小吃部吃了牛肉麵,順便賣
了特價的香皂),今天我發出價值一千元的禮卷,A持有後以800元賣給乙,A得到800元現
金,B得到一千元價值的禮卷,使其原本的消費意願從800元以內,提高到1000元以上!
又因為消費者的獎勵心態,一旦當消費者覺得賺到,又去吃碗牛肉麵。
這要問啦,百貨公司那裡有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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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8.3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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