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婦肝硬化住院 死於腹膜炎

看板medstudent作者 (一口氣論文完工吧)時間12年前 (2012/07/15 00:00),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法院實務上計算賠償額 會參考 霍夫曼 計算公式 及類似判決的參考數據 最後是 綜合 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情形 依論理及經驗法則.自由心證 而決定裁判內容 -- 因為醫療法有規定 醫師有親自診察義務 所以電話 order 看似習慣. 一旦有事..會是 鐵證如山.. 不可不慎... ※ 引述《CKun (溫水煮青蛙)》之銘言: : ※ 引述《clerk (用心)》之銘言: : : -判決書出來了 : : 其實跡象就已經在刑事庭的駁回聲請交付審判裁判書裡面 : : 當班醫師沒有親自診視病人,僅用電話order : : 最後在高院被判決因為沒有提供妥善的醫療照顧所以是侵權 : : http://goo.gl/4x3BT : 看完判決書, : 個人認為長庚的鑑定報告對台大相當有利 : 把原告的攻擊完全封死 : 主治醫師沒事 : 要注意的是住院醫師也是被攻擊的主要標的 : 所以晚上值班忙不過來的話 : 記得要call二線 : (之前就有個案例沒有call backup,結果被法官重判該R賠幾百萬元) : 這次法官算是思慮週密, 沒有把矛頭指向住院醫師 : 卻是指向醫院制度問題 : 以此點而這, 應該值得讚賞 : 但是話說回來, : 死亡前24小時沒有親自診視 跟病患的死亡 確實沒有因果關係 : 因為電話order而被罰40萬元...無言... : 請問「未盡其於醫療契約所其所應負之照顧義務,而侵害病患健康之人格權」 : 的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23.76

07/15 10:53, , 1F
那40萬應該就是"道義責任", 又稱安慰獎,
07/15 10:53, 1F

07/15 10:54, , 2F
什麼法學理論我是沒有很信啦~//對法界而言, 身旁每個人
07/15 10:54, 2F

07/15 10:55, , 3F
都有犯罪, 都是犯人, 殺人越貨的一堆, 判賠40萬沒什麼,
07/15 10:55, 3F

07/15 10:56, , 4F
但醫療這個次文化圈, 大多數人都"單純得可憐"~
07/15 10:56, 4F

07/15 10:57, , 5F
被法院判決要賠償, 幾乎是一位醫師"畢生最大的恥辱"
07/15 10:57, 5F

07/15 10:59, , 6F
認知差異很大, 醫界也莫可奈何~
07/15 10:59, 6F

07/16 00:47, , 7F
之前「手術不當」判賠 70 萬精神慰撫金案,其實也像安慰獎...
07/16 00:47, 7F
文章代碼(AID): #1G0PUetN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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