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婦肝硬化住院 死於腹膜炎
※ 引述《clerk (用心)》之銘言:
: -判決書出來了
: 其實跡象就已經在刑事庭的駁回聲請交付審判裁判書裡面
: 當班醫師沒有親自診視病人,僅用電話order
: 最後在高院被判決因為沒有提供妥善的醫療照顧所以是侵權
: http://goo.gl/4x3BT
看完判決書,
個人認為長庚的鑑定報告對台大相當有利
把原告的攻擊完全封死
主治醫師沒事
要注意的是住院醫師也是被攻擊的主要標的
所以晚上值班忙不過來的話
記得要call二線
(之前就有個案例沒有call backup,結果被法官重判該R賠幾百萬元)
這次法官算是思慮週密, 沒有把矛頭指向住院醫師
卻是指向醫院制度問題
以此點而這, 應該值得讚賞
但是話說回來,
死亡前24小時沒有親自診視 跟病患的死亡 確實沒有因果關係
因為電話order而被罰40萬元...無言...
請問「未盡其於醫療契約所其所應負之照顧義務,而侵害病患健康之人格權」
的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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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153
推
07/16 00:4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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