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媒體該不該有政治偏好

看板media-chaos作者 (我本將心照明月)時間16年前 (2007/11/29 16: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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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rilwater (貓兒菊)》之銘言: : 正確的來說 媒體是不可以有政治立場的 : 不可以有 但是卻一定會有 : 政治立場則會影響到該媒體中記者報導新聞的框架 : 而框架會大大影響到一件新聞所呈現的方式 : 例如同一事件 a報只寫出前面的部份 而b報寫的是後面的部份 : 他們的報導都符合事實 : 但都只是部份的事實 也就是媒介真實 : 你不能說媒體可以有自己的政治偏好 : 而是該說媒體政治無法分開 : 是以政治一定會影響到媒體 我覺得你把媒體的政治立場與新聞中立混淆了。 茲引文如下: 除非在真空下生存,否則任何媒體都必然存在某種政治立場。但是,對於媒體政治 立場的批判抨擊是一回事,對於媒體新聞專業表現的嚴格檢驗則可能是另一回事。 要求媒體認同本土、貼近主流民意固然重要,但要求媒體客觀呈現新聞事實、多元 觀點也同樣關鍵。許多媒體批判者只是用自己的意識型態為尺度,對政治不正確但 新聞相對專業的媒體大加撻伐,卻對政治正確但新聞相對不專業的媒體輕輕放過。 出自:有人問我關於媒體批判@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turtle/18.shtml 所謂的「真實報導」是什麼?你說: : 例如同一事件 a報只寫出前面的部份 而b報寫的是後面的部份 : 他們的報導都符合事實 : 但都只是部份的事實 也就是媒介真實 在我看來,這種報導都不能算是真實報導。裁剪過的消息焉能謂之真實? 媒體當然可以有他的政治立場,這跟新聞中立不相關。你可以在報導中有不同的著眼 點,從不同的角度來剖析事件,但是不能把一件事情裁剪成前後兩段,並且選擇性的 報導前面一段或後面一段。經過裁剪後的報導能夠算是真實報導嗎?我很懷疑。 : : 謝謝`~~~~小弟淺見~~~~拜託拜託別戰 : 媒體是所謂的第四權 : 第四權的公用在監督及批判政府 : 第四權是不可以有政黨傾向的 好比當行政 立法 司法三權各擁其主時 : 一個國家要怎麼繼續 : (唉 越說越覺得是台灣的現象orz.......) : 媒體的政治傾向會影響到新聞報導的方式 我上面已經用框架理論說過了 : 目前算是中大效果論的時代 : 雖不像以前的魔彈論那麼誇張 卻能解釋媒體對閱聽眾的影響 : 要知道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思辨的能力 : 即使是所謂的高學歷知識份子 也有可能落入被洗腦的情況 : 一個媒體的政治色彩會影響到下面記者的報導方式 : 或者該說 就算記者有心寫中立的新聞 : 到了編輯手上還是一樣會被改成吻合其報社政治色彩的 : 而電視台就更不用說 他們在政治新聞上 不會用不符合他們政治色彩的記者 : 最後 原po 你可以報一下你是哪間的嗎? : 我不想戰學校 只是想確保我研究所不會報到你學校 : 即使是CNN或是芝加哥論壇都會有其政治立場 : 但你卻不能說那是可以的 是對的 : 媒體應擅盡其監督批判的責任 : 而不是淪為政客的工具 的確,媒體應該善盡監督批判的責任。但是這種責任為什麼不能有自身立場在內? 講的極端一點,前些日子剛獲獎的苦勞網,他們的立場之明確,我想不需要在此贅 述。 報導事實,跟媒體自身立場其實是並行不悖的。充其量只是看一件事情的角度不同 ,但是你所舉例的: : 例如同一事件 a報只寫出前面的部份 而b報寫的是後面的部份 : 他們的報導都符合事實 : 但都只是部份的事實 也就是媒介真實 卻是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東西。只報導部份事實的媒體,已經不配稱為媒體。它們 根本沒有盡到媒體應盡的真實義務。所以不配稱為媒體。 又,關於第四權理論的部份,摘錄個人發表過的文章如下: 根據美國大法官Potter Stewart在1974年所發表的論述,第四權理論作為新聞自由的 理論,使得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有所區別,此區別在於強調新聞媒體在現代民主社會 中所扮演的角色,係作為一種政府三權(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以外的第四權力 組織,用以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因此第四權理論又稱為「監督功能理論」。 Stewart大法官認為,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目的是為使新聞媒體成為一種制度性的組織 ,使其能夠獨立於政府之外、具有自主性、免受政府的干預,易言之,根據第四權理 論,新聞自由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形成一個意見或言論的自由市場;也非將媒體視為政 府與人民之間的中立訊息溝通管道;更非為完成個人表達自我。從這個理論基礎觀之 ,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在本質上有相當大的差距。 (中略) 個人認為,第四權理論有個致命的盲點存在,也就是,此理論是為了讓媒體不受不當 限制而喪失其功能而發展出的理論,理論的論述是建立在握有權力者會以不當手段去 限制媒體功能的前提上而產生的。如果,媒體根本已經不具有其應具有之正當功能時 ,媒體還有這個權力去主張自己適用第四權理論嗎? 原文詳見:http://blog.pixnet.net/Zeel/post/6484174 -- ◢██◣ z ██◣ ██◣ ██◣ █◤◤◤ Z ███ ███ ███ @ z http://blog.pixnet.net/zeel █◤ █▆▆ █▆▆ 原po不是帥哥! ███ █▆▆ █▆▆ ███ by oberst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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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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