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 …

看板media-chaos作者 (recta sequi)時間16年前 (2007/09/23 16:09), 編輯推噓13(13026)
留言3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0/28 (看更多)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09/23 02:39,
從而當場認定會議有義務要讓媒體進去、以致
09/23 02:39

09/23 02:40,
於媒體有資格有權硬闖...整套邏輯都不對...
09/23 02:40

09/23 02:41,
那怎樣的決策過程要錄音?錄影?文字?媒體ꄠ
09/23 02:41

09/23 02:42,
到底怎樣的資訊要以怎樣方式來公開?誰決定?
09/23 02:42

09/23 02:44,
你把媒體濫權硬闖的問題上綱到環評會議如何
09/23 02:44

09/23 02:45,
也提醒你,不要以為只有你知道啥是環評會議
09/23 02:45

09/23 02:46,
一句「你不懂環評」是不能解釋媒體擅闖的
09/23 02:46
首先 網路上最糟糕的大絕招 恐怕就是丟一句"不要以為只有你懂" 但自己卻不斷表現出 自己很不懂的樣子 如果我哪裡有講錯 你大可嚴加批判 不用來這一套 更何況你這是什麼邏輯? 你不斷講的只是"因法律無規定...所以記者無權"的反面解釋 只是反面解釋並不是法律解釋的方法 你未用任何法律解釋方法達成記者無權進入的結論 還好意思大扯別人邏輯不對? 環評法第十條本來就要求 環評會進行時要邀請相關團體的代表與會 在某種程度上記者 做為傳達訊息給公眾最有效的橋樑 本來就是相關團體的可能字義範圍 他們從來不發言 只是因為在環評程序中他們扮演的角色既非正方也非反方又不是官方 再退一步來說的話 不用上到什麼憲法對行政程序公開的要求 只要從我國所有對政府資訊的法令來做體系解釋 (比如政府資訊公開法) 很輕易地就能發現我國的資訊是以公開為原則 除非有些特別考量 才會例外不公開 所以過去環評會是公開給記者的 跟在街上拍照採訪不需要特別許可一樣 這不需要說是行政慣例 除非記者在環評會中不要不服主席指示(就像不能在雙黃線上採訪) 遭到主席類推適用行政程序法事後驅離 否則他們本來就可以在那裡 說他們不能夠在那裡 跟過去國民黨棍說綠色小組沒記者證 不可以躲在抗議人群中照相是一樣可笑的 更何況 正如之前所述因環評的特殊性 記者更"應該"在那裡 就算退一萬步言 記者被允許進入只是一種"行政慣例"(雖然很明顯不是 不過既然你愛講) 行政慣例以前都這樣 為什麼現在改變需要一種更好的理由 以此處而言 環保署不開放 理由是"場地"(事實上這是胡扯 以我過去在台北市的經驗 會受限的是馬蹄長椅邊發言席 不是旁邊坐在鐵皮折疊椅還甚至是站著的 因為那一定擠得進去) 就算場地真的有大問題 從那天的狀況來看 環保署也不用拉窗簾 更不用關門 事實上跟很多民眾以為的不同的是 行政機關裡面外部人的活動 從來就不是完全被限制的 行政機關用家宅權(Hausrecht 畢竟也有人翻家主權的樣子)趕人 也只侷限在某些狀況中 妨害行政機關運作時 環評會是有外部人參與的 又沒有涉及機密 最重要的是在擬定結論時 都得先清場以免環評委"陷於不必要的壓力" 也就是公開性與行政的效率在此根本不相妨害 認為記者該乖乖坐在那 不將環評會議過程反應在媒體上的人 心中恐怕都還有戒嚴的幽靈 最後 就算環保署公務員都有那種想偷偷做事的公務員慣性 或者只是服從陳重信的命令 他們還是沒資格威脅恐嚇記者或任何人 以法律訴訟和事實做不當連結依某些刑法學者之論 基本上還是恐嚇 就算不提刑事問題 公務員執行公務也不能這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5.26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59.117.5.26 (09/23 16:18)

09/23 23:12, , 1F
媒體是「相關團體」?哈哈哈!了不起!
09/23 23:12, 1F

09/23 23:30, , 2F
樓上當笑話不自知才是了不起
09/23 23:30, 2F

09/23 23:33, , 3F
我覺得媒體算是啊
09/23 23:33, 3F

09/24 02:03, , 4F
借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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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6:18, , 5F
媒體是相關團體的「可能字義範圍」,這真是
09/24 06:18, 5F

09/24 06:19, , 6F
天才或天兵的見解...你是哪一個我就不知道了
09/24 06:19, 6F

09/24 06:20, , 7F
講到最後總之就是毫無依據的自以為嘛!唉!
09/24 06:20, 7F

09/24 06:22, , 8F
光自以為就夠了,不管主管機關有沒有邀請咧
09/24 06:22, 8F

09/24 06:23, , 9F
隨便一個阿貓阿狗也可以自以為是相關團體
09/24 06:23, 9F

09/24 06:24, , 10F
不經邀請就可以闖進會場嚕!難怪天下這麼亂
09/24 06:24, 10F

09/24 06:28, , 11F
受邀的團體專家和民眾都是阿呆,會放任亂評
09/24 06:28, 11F

09/24 06:30, , 12F
只有未受邀的媒體才能避免亂評,媒體萬歲!
09/24 06:30, 12F

09/24 06:31, , 13F
但我還是不懂,誰授權哪個媒體?有代表性嗎?
09/24 06:31, 13F

09/24 06:32, , 14F
當某(群)人自以為正義化身時,就是霸權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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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07, , 15F
好!
09/24 12:07, 15F

09/24 16:14, , 16F
那就請有獨門暗器的g某選種解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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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6:14, , 17F
向大家展示一下g某獨門的法律詮釋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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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7:56, , 18F
有獨門暗器是你吧?哪來根據媒體是相關團體?
09/24 17:56, 18F

09/24 17:57, , 19F
"本來就是""可能"甚至有人說"我覺得"這是啥?
09/24 17:57, 19F

09/24 17:58, , 20F
那我也可以說:本來就不是、我不覺得,so?
09/24 17:58, 20F

09/24 17:59, , 21F
為啥媒體是相關團體?媒體是行業,哪是啥團體
09/24 17:59, 21F

09/24 18:02, , 22F
就算邀請媒體,為何是自由?她是媒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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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03, , 23F
與會者有機關外的人,跟是否為公開會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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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04, , 24F
各政府部會局處隨時在請專家學者開會,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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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05, , 25F
會議都可以讓任何媒體人士說要進場就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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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06, , 26F
我不知道環署這次是否想搞鬼,但記者明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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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07, , 27F
是大頭症發作...監督環署可非要周記者不可!
09/24 18:07, 27F

09/24 18:10, , 28F
不要正義感上身就任意把政府部門當作賊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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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10, , 29F
環評法、施行細則、資訊公開法等相關依據
09/24 18:10, 29F

09/24 18:12, , 30F
規範了政府的義務、也賦予其裁量權,且並未
09/24 18:12, 30F

09/24 18:12, , 31F
明文賦予媒體那麼大的權力,一切都是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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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14, , 32F
節制政府濫權有很多途徑,但節制媒體濫權呢?
09/24 18:14, 32F

09/24 23:16, , 33F
樓上有空廢推一堆 卻沒能力對爭點講一字
09/24 23:16, 33F

09/24 23:35, , 34F
我講那麼多,你還是沒解釋到半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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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35, , 35F
媒體是相關團體?你講了算?團體定義為何?
09/24 23:35, 35F

09/24 23:36, , 36F
別「自以為」被抓到就說他人廢,針對問題吧
09/24 23:36, 36F

09/25 00:49, , 37F
樓上可以寫信去月旦說你們這堆自以為的老
09/25 00:49, 37F

09/25 00:50, , 38F
蕃巔 我想全國國考考生都會很感謝你
09/25 00:50, 38F

09/25 02:57, , 39F
針對問題吧!不要一直在謾罵...
09/25 02:57,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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