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 …

看板media-chaos作者 (recta sequi)時間16年前 (2007/09/23 00:26), 編輯推噓10(11132)
留言44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8 (看更多)
※ 引述《liaommx (Orz)》之銘言: 43 : 好的記者要做的事情是什麼? : 把事情不加個人情緒的完整轉達給大眾知道. : 以上面你提到的 : "如果有重要決議 涉及各種利益 難道眼睜睜讓會議做成決議?" : 記者可以決定什麼樣的決議是好?什麼樣的決議是壞? : 這樣記者不就是聖人了嗎? : 但是.真正是聖人的記者.有幾個? : 那.在回過頭來.看這次的事件.... : 周記者把自己置身事中.. : 他...做對了嗎? 我覺得你的問題應該回到環評會的本質 環評會不一定是環保的(事實上 它可能是個相對不環保的制度 不過跟本版無關不多談) 其"審查結論"自然也不見得會有"好"或"壞"可言 但如果我們要把環評這個制度跑一下 環評少數的優點就是較能透過公民參與 透過一種類似司法審判的手段 把利益的交換折衝 透過公開於公眾的程序將雙方的論點展現出來 因此 程序的公開雖然不是實體的審查結論 卻是在接受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建立的同時 最重要的一環 記者在這邊所扮演的角色 跟在報導多數新聞時是不大一樣的 因為他們也是要讓此程序完整的一份子 今天環保署的做法 本身就是違反資訊公開的 更何況環保署架離記者的方式 就行政機關而言完全是荒腔走版 從周富美自己的陳述 其實可以整理兩段重點 "我抵達環保署三樓公關室,到了四樓會議室,才發現只能進入隔著一層厚厚玻璃的旁聽室 旁聽,當時玻璃內外兩層厚厚的窗簾都被拉上,根本看不到任何與會者發言," "沒想到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走近我身旁,對我說,「我也可以告妳,妳的腰部碰 到警察的手,我可以告妳性侵犯或性騷擾」,環保署與開發單位還有人不斷罵我「不要臉 ,媒體是亂源」,然後范大維先生繼續交代屬下「打電話到自由時報」。 然後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打起行動電話,尚未接通前,在我面前對我吼著,「我 要叫警察來,依照妨害公務罪把妳抓起來,妨害公務是公訴罪」,我回應表示:「你說, 我要求資訊公開,犯了哪一條法」,但范大維並未回應,然後對著已經接通的手機說,『 快點派警察來,最好是女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96

09/23 00:31, , 1F
這兩段中間好像少了意圖強行進入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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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1, , 2F
作者是不是衝撞然後刻意塑造悲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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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3, , 3F
我覺得你擷取的段落.應該還要加上環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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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4, , 4F
的說法.綜觀而述.阻止進入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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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4, , 5F
強行衝撞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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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資訊公開是不是一定要全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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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5, , 7F
如果環保署這樣搞 強行進入沒啥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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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5, , 8F
全都露? ifeeling你到底搞不搞得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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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5, , 9F
對向有車闖紅燈 你就可以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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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6, , 10F
沒什麼不妥嗎?...(笑)..那就不用在聊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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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環評的理解那麼低 的確很難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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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7, , 12F
記者指環違保署違反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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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當你也不想弄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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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7, , 14F
一定要完全開放才是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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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8, , 15F
你說的程序指的是"通常" 但是不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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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我說過了 看不懂是你的問題別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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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39, , 17F
口吃 那只是讓我覺得你很記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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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41, , 18F
通常可以 這次不行 所以環保署錯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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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44, , 19F
麻煩去請教你的國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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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46, , 20F
感謝e大上了寶貴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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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48, , 21F
我的國小老師可沒有教我硬闖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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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0, , 22F
看來我們受過的教育不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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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1, , 23F
樓上只會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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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3, , 24F
推跳針說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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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2, , 25F
我可不會因為動機而合理化錯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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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5, , 26F
我也不希望環保署更嚴重的錯誤就此被矇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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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7, , 27F
只有"記者在場"才不會有更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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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0:58, , 28F
這樣似乎把其他參加者視同無物了??
09/23 00:58, 28F

09/23 00:59, , 29F
而且對記者來說 還是聽的到發言
09/23 00:59, 29F

09/23 01:00, , 30F
只是看不到發言者的臉 真的會造成大錯??
09/23 01:00, 30F

09/23 01:04, , 31F
我無法認同把硬闖做為第一手段的做法
09/23 01:04, 31F

09/23 02:58, , 32F
對於媒體而言,環保署是對抗對象,所以可以
09/23 02:58, 32F

09/23 02:59, , 33F
把動機都歸咎於環保署,藉以取得行為正當性
09/23 02:59, 33F

09/23 03:00, , 34F
但對人民而言,媒體是媒體,環保署是環保署
09/23 03:00, 34F

09/23 03:01, , 35F
理論上兩者都代表人民的部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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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3:02, , 36F
監督環署還有其他方式,至少會議不是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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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3:03, , 37F
而媒體也是被監督的第四權(第四權是權力)
09/23 03:03, 37F

09/23 03:04, , 38F
當媒體已經明顯直接濫權時,人民也有權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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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3:05, , 39F
畢竟,若默認媒體就有權力自認隨時代表人民
09/23 03:05, 39F

09/23 03:06, , 40F
那將是一件可怕的事,隱性的霸權
09/23 03:06, 40F

09/23 15:38, , 41F
09/23 15:38, 41F

09/24 21:00, , 42F
push
09/24 21:00, 42F

09/25 07:00, , 43F
嗯?
09/25 07:00, 43F

09/26 21:24, , 44F
抵銷廢噓
09/26 21:24,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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