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NCC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看板media-chaos作者 (輕鬆被作掉)時間17年前 (2006/09/06 01:08), 編輯推噓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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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ilaphair1 (夏日的終曲)》之銘言: : ※ 引述《JJLi ()》之銘言: : : S兄說的極好。 : : 不過推文的真的很不厚道。 : : NCC 的違憲並不是在它的組織或行政權限。 : : 而是在於當初立院通過的組織法案中的『人選任用方案』。 : : 因為NCC 是行政院旗下的組織,所以憲法規定這是行政院該管的任務。 : : 而立院卻在組織法中規定要由立院的比例來決定NCC的委員。 : : 這是立法權逾越到行政權的違憲體例。 : : 詳情請見在下(jjli)之前發過的言論自由相關釋憲文:釋憲案613條。 : : 不過這不代表NCC 不應該存在,或說其應該立刻停止任務。 : : 雖然這是立法時所刻意立下的矛盾,但這是可以解決,甚至忽視的。 : : 到年底前修正這部皆的條例就可以了。 : : 而更重要的是,立院要快點把NCC 可以作的事情擬定出來。 : : (立法權需立法訂定行政權的母法,讓行政、司法可依憑順從。) : : 至於已經失去法源甚至面臨民營化問題的新聞局、電信總局面臨的問題更大了。 : : 他們目前沒有新聞法撐腰,但政治組織法新草卻遲遲無法在立院通過。 : : 而舊組織法裡面,新聞局、電信總局的義務又和NCC 有過大的重疊。 : : 新聞局無法廢掉,電信、公路、鐵路總局也無法民營化。 : : 我國的交通體制也無法重新改制(草案都已經建好了) : : 無論這樣的新行政院組織法是合理與否… : : 立院至少該討論一下吧?? : : 這又可以牽扯到第五和第六任立委會期期間… : : 是有史以來平均通過法案數最低的會期。 : : 也是有史以來擁有最大的立法權的立法院(以前的立院不能提修憲與罷免總統) : : 說這群立法委員尸位素餐也不為過。 : : 甚至連熬夜趕法案的盛況也難以見到了。 : : 只見到每一個會期都在表決之下……提早結束………(汗) : : 也沒有任何媒體去關心這樣奇怪的會制………。 : : ======== : : 原po提到的NCC 內部危機…除了電信專門人員不足是個問題外… : : 另外兩個其實都是『希望』。 : : 現在的NCC是一片白紙,相信未來會幹的不錯的。 : : 只要立法院有幹勁一點……(汗) : 恩~在這個版潛水了一段時間 除了推推文外也沒有真的PO一些東西出來 : 想不到第一次PO文竟是替自己辯解 但我真的不是來戰的 : → vehicle:一堆鄉民整天罵媒體卻也只會跟著媒體補風捉影打嘴炮... 09/05 21:30 : → vehicle:困在自己意識形態的大前提裡面走不出去 09/05 21:31 : 我會說NCC是違憲團體不是跟著媒體補風捉影打嘴炮 : 更不是意識形態作祟 : 黨政軍退出電視台喊的響亮 NCC卻以政黨比例決定委員比例 : 是立法權逾越到行政權的違憲體例 : J大說:這是可以解決,甚至忽視的。 : 解決當然要解決 但我認為不可忽視 : 憲法為國家之根本大法雖然是一句陳腔濫調 : 但是讓一個違憲NCC除理關係全國的新聞媒體 這樣有何公信力 : 我會說NCC是闌尾團體不是跟著媒體補風捉影打嘴炮 : 更不是意識形態作祟 : 大家試想 NCC成立至今有何建樹 : 有了NCC我們的媒体有優化嗎? : 如果有的話 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人來這個版發表心得 : 如果我的那句"NCC不是一個違憲的闌尾團體嗎?" : 對這個版有任何傷害的話 : 我在這裡道歉 : 但當你覺得別人在跟著媒體補風捉影打嘴炮 : 或者困在自己意識形態的大前提裡面走不出去時 : 何不想想他們為什麼要嘴砲 嘴砲的有沒有道理 : 再次聲明 我不是來戰的 其實人都有意識形態,都會作祟,這是小事。 我曾經為文反對NCC以政黨比例組成: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265.html 我還寫過信給國民黨,請他們不要執意用政黨比例: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275.html 我擔心過NCC的組成方式一定會被拿出來做文章,造成行政效率低落 所以一開始就呼籲委員總辭: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442.html NCC的決定復播東森S的決議也曾讓我吐血: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602.html 但是NCC總辭的時機已經過去,不是每件事情都非黑即白: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941.html 事實上NCC的確有做事,但是不一定是我們最期待的那些事,我前篇文章說過了,NCC職責 很廣,這個版上討論的議題大概僅占其業務的百分之一。學弟的文章提供了數據: http://blog.yam.com/oiviv/archives/1930305.html 如果要依照大法官解釋(不管我們滿不滿意...我個人是覺得不夠好),NCC有兩年緩衝期 這兩年內都可以正常執行職權,其餘行政機關不得故意阻擾,但是事實上行政院百般阻擾 ,不斷動手腳,而且其實都是和政治意識形態無關的決策,擺明就是要讓NCC沒有績效, 讓媒體和不明究理的人除了罵NCC是藍CC之外,還可以冠他們一個「沒用」的形容詞, 然後讓很多人忘記自己其實是有權利跟能力去監督NCC的,忘記自己是個公民...說NCC 是闌尾並不會讓NCC真的變成闌尾,不過我們的公民身份會先變成闌尾。 這個版當然可以罵媒體、罵NCC,我自己也常罵,也很喜歡看大家罵,這樣很爽。 但是只有罵是成不了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50.172

09/06 01:43, , 1F
大法官都出手了,那些人還是不鳥 媒體也不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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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彈劾也沒監察委員...你奈他何? 立院也不會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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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這群人符合憲政運作挺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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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1:47, , 4F
要這群人自願不當官也挺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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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的「那些人」是指?「這群人」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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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對誰出手 誰就是那些人 這群人同尾音上揚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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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對誰出手了?大法官只有解釋憲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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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1:57, , 8F
什麼是「尾音上揚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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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1:59, , 9F
你別抬槓了,解釋憲法的結果很清楚 提名方式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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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02, , 10F
不就等於這些被提名人 是用違憲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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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2:03, , 11F
假如這樣還能容忍,下一次就會有政黨比例提名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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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17, , 12F
這種有爭議法條所選出的委員們..該不會真的要幹兩年吧..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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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17, , 13F
有幾位我認為不錯的委員..但是因選出方式的問題..我認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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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18, , 14F
還是要敦促提名自己的政黨..盡速修正NCC組織法.不是拖到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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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19, , 15F
年期限滿..不然..NCC沒有積極的作為..還是只有被罵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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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20, , 16F
最終..依然一事無成..第一屆上台都醜了..讓下台漂亮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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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1:40, , 17F
to g:我不是抬槓,而是真的看不懂你的能指跟所指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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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1:41, , 18F
to w:我也不支持NCC委員就這樣做下去 修法要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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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1:42, , 19F
但是這不是委員回去敦促就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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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2:21, , 20F
自己辭職逼立法院修法以合憲方式提名 不知肯不肯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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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2:22, , 21F
這樣你懂這群人在想甚麼了嗎?
09/06 22:22,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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