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NCC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 引述《symphonyx (輕鬆被作掉)》之銘言:
: ※ 引述《jab1114 (^^"不告訴你...)》之銘言:
: NCC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的業務非常繁雜,您可以上他們的網站去看看
: 或是直接去看NCC組織法,看他們的職掌為何。
: 我想提出的一點是,NCC會是一個需要公民監督的獨立機關,與其灰心或是馬上
: 幫它上色,然後否定一切不如先去看看委員上任以來已經完成了多少工作,
: 然後再加以評斷。
: 根據我的瞭解,NCC目前面臨三大內部困境與三大外部干擾:
: 內部困境包括了1)科技電信背景的委員不足 2)沒有厚實的研究人員配置
: 3)第一任的焦躁,尤其體現在道德判斷上,例如:
: http://www.wretch.cc/blog/portnoy1211&article_id=5577712
: 然而內部困境比較好解決,也可以透過組織資訊透明化來補其不足,倒是外部干擾
: 問題很大,包括了1) 政府杯葛預算 2) 理應徹手的新聞局與電信總局搶人搶資源
: 3) 立法院不積極立法
: 外部干擾1)主要是執政黨的問題,外部干擾2)可能是1)的延伸,3)的話就是怠惰的立院了
: 如果要跟沒有水準的媒體一樣隨口說NCC都是藍CC,然後放棄自己身為公民監督的權利
: 的話...那就這樣吧,不過我想ptt media chaos的水準應該不只如此吧?
: Declaration:我目前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研究生,為NCC Watch監督網站計畫的
: 助理。
: 另外補充一個資訊,在Hemidemi這裡有一個NCC Watch的共筆書籤群組,有興趣的人
: 可以來上面討論,我的暱稱是Portnoy
: http://www.hemidemi.com/group/NccWatch/home
S兄說的極好。
不過推文的真的很不厚道。
NCC 的違憲並不是在它的組織或行政權限。
而是在於當初立院通過的組織法案中的『人選任用方案』。
因為NCC 是行政院旗下的組織,所以憲法規定這是行政院該管的任務。
而立院卻在組織法中規定要由立院的比例來決定NCC的委員。
這是立法權逾越到行政權的違憲體例。
詳情請見在下(jjli)之前發過的言論自由相關釋憲文:釋憲案613條。
不過這不代表NCC 不應該存在,或說其應該立刻停止任務。
雖然這是立法時所刻意立下的矛盾,但這是可以解決,甚至忽視的。
到年底前修正這部皆的條例就可以了。
而更重要的是,立院要快點把NCC 可以作的事情擬定出來。
(立法權需立法訂定行政權的母法,讓行政、司法可依憑順從。)
至於已經失去法源甚至面臨民營化問題的新聞局、電信總局面臨的問題更大了。
他們目前沒有新聞法撐腰,但政治組織法新草卻遲遲無法在立院通過。
而舊組織法裡面,新聞局、電信總局的義務又和NCC 有過大的重疊。
新聞局無法廢掉,電信、公路、鐵路總局也無法民營化。
我國的交通體制也無法重新改制(草案都已經建好了)
無論這樣的新行政院組織法是合理與否…
立院至少該討論一下吧??
這又可以牽扯到第五和第六任立委會期期間…
是有史以來平均通過法案數最低的會期。
也是有史以來擁有最大的立法權的立法院(以前的立院不能提修憲與罷免總統)
說這群立法委員尸位素餐也不為過。
甚至連熬夜趕法案的盛況也難以見到了。
只見到每一個會期都在表決之下……提早結束………(汗)
也沒有任何媒體去關心這樣奇怪的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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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到的NCC 內部危機…除了電信專門人員不足是個問題外…
另外兩個其實都是『希望』。
現在的NCC是一片白紙,相信未來會幹的不錯的。
只要立法院有幹勁一點……(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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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知之外,有一個傳奇的故事等著我去挖掘。
希望有一天我能把它寫出來獻給大家…
http://www.wretch.cc/blog/JJLi
個人的隨筆,好聽的故事要開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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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2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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