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醫院能否營利的思考
※ 引述《Duarte (Getting Older)》之銘言:
: <恕刪一部份>
: 有人是這樣說的:
: 1. 醫療法沒有明確規定
: 2. 醫療法 30 條說: 醫療社團法人,非依本法規定,不得設立;
: 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之規定。
: 3. 民法 45/46 條說: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其取得法人資格,依特別法之規定。
: 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 4. 公司法 1 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
: 之社團法人。
: 隱含意義: 營利之社團法人應設立公司,而不是經其他主管機關許可設立
: 之社團法人。
: -*-*-
: 所以大抵是說這些社團法人並不是由公司法而設立, 所以不能成為營利團體.
: -*-*-
: 以上是 '有人' 說的, 不是我的意見 XD
就我知道的來說
自然人=活生生的個體,也是醫師服務/診治的對象,法人=非自然人
社團法人=社團設立的法人,財團法人=財團設立的法人
(不是唬爛,詳民法第49&59條)
所以要看醫療法的其他章節怎麼說
如果沒有特別「注文」,那就是依民法與公司法的規定來辦
不過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聽過醫療公司或醫院公司這種東西(我只有聽過醫院管理
顧問公司 :Q)所以等我有空再來查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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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角響起 為革命做先鋒 哪裡有難哪裡衝 敵我不分 前線我最勇 管他下雨或颳風
黑夜中 手電筒 隨便照明曝行蹤 攻山頭 下壕溝 不取敵首誓不休
砲聲隆隆 揮汗採水果 英勇的戰士搖搖頭 英勇的戰士搖搖頭
糯米糰「英勇戰士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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