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醫院能否營利的思考

看板medache作者 (Malignant Intern)時間17年前 (2007/05/09 0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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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arte (Getting Older)》之銘言: : ※ 引述《Huangrh (Malignant Intern)》之銘言: : : 而醫療社團法人則不是..這間醫院仍然是屬於出資人所擁有..所以醫院賺的錢仍然可以 : : 回歸到私人口袋..而且是像出資額一樣可按比例分配.. : : 這也就是說..單就醫療法來講..其實醫院是可以變成營利機構的..股東可以像一般公司 : : 一樣轉讓其股份也可以獲得股利..這和財團法人醫院在理論上就是屬於社會共同資源是 : : 不一樣的..所以醫院也是可以營利的啦.. : 特別感謝您的文章, 明確指出了醫療法修法之後的情況. : 我的確體認到現行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 而且醫療法本來對於醫師成立的診所和小型醫院, : 也沒有針對可否營利的特別規定. : 然而我比較感到 '好奇' 的是, : 這樣的規定合不合理? : 這樣規定會不會造成不良的後果? : 畢竟法律是立法通過的, 要再修改並不是不可能. : 雖然立法機構有些委員本身就是 '出資給醫院的資本家' 或其利益代表. : 但是立法通過不表示就有了正當性. : 不然的話, 刑法一百條也不能修, 國會選制也不能改了? : 對於已經通過的法律, 我們仍然要檢驗它是否應當. : 可否也請您說說您對於這樣規定是否合適的看法? 謝謝 :D 社團法人醫院是在94年修法後才出現的..它的出現是要為以前的私人醫院做解套.. 早期的非公立醫院只有兩種..一個是財團法人醫院..一個是私人醫院.. 財團法人醫院如前所說..是公益組織..在本質上就不能以營利為目地.. 相對的就是設立條件很嚴格..不是你想成立就能成立..但是它在租稅方面享有許多 優惠..在所得稅等方面是比私人醫院低很多..而購買土地等也是用財團法人的制度 來計算.. 而私人醫院則是純粹數於私人財產..醫院的所得是屬於個人所得稅..而所有者去逝 後醫院也併入遺產計算..所以在法理上私人醫院是可以營利的..因為他本來就是屬 於私人財產.. 但是私人醫院也造成很多營運上的困境..譬如說在所得稅上個人綜合所得稅高達40% 但是財團法人只有20多%..這造成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財團法人醫院在同樣所得上反而 能賺更多錢..另外..如果醫院在五年內有盈虧的話..私人醫院是一年算一次稅率而 法人醫院是可以互抵..譬如說如果一家醫院第一年虧200萬..第二年賺100萬..第三年 賺50萬..第四年賺300萬..那對私人醫院來說他要繳第二至四年的所得稅100+50+300 但是法人醫院只要繳-200+100+50+300=250萬就好..另外在購買土地等資本上法人也 比自然人有更多好處.. 因為這些種種因素..造成私人醫院反而競爭不過財團法人醫院的困境..再加上財團法 人醫院的高規格設立條件變成財團的一道避稅的旋轉門..因此94年的醫療法修法產生 的社團法人醫院就是讓私人醫院能夠轉型變成法人醫院..享有與財團法人醫院一樣的 競爭條件.. 當然..醫療法是一定不會寫到醫院或診所能不能以營利為目的..但是就制度上來說.. 財團法人醫院本身就是很重的公益團體味道..財團法人的設置也嚴格限制其所得是不 能轉到其他營利機構..所以在制度上設計來說..財團法人醫院本身就不應該是賺錢的 機構..而社團法人醫院和診所則不然..因為它的所得是可以轉移至其他營利機構.. 舉個例子來說..財團法人如果今年營餘50萬..他不能拿來買公司股票..因為他是財團 法人不能做這些事..但是社團法人和診所可以..因為它不受這限制..所以社團法人醫 院可以拿賺到的錢再去買其他公司股票或是轉成股利分紅給股東.. 社團法人醫院的成立其實就是為了幫助私人醫院解套..因為台灣的醫療體系早就是以 私立醫療機構為主..公立為輔..政府並無意成立太多公立醫院..在這樣情況下舊有的 制度只會造成財團法人醫院獨大(事實上也快是了..XD)..所以才會有社團法人醫院成 立.. -- 我的部落格 我的社會人文思考 http://huangrh.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7.241.1 ※ 編輯: Huangrh 來自: 211.77.241.1 (05/0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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