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我是曾經被短暫水桶的foxclimber

看板marvel作者 (f)時間11年前 (2012/09/11 17:44), 編輯推噓-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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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只是今年才開始在本版潛水小版眾,提出一點小小意見。 ※ 引述《foxclimber (攀緣植物)》之銘言: : 從我上飄板以來,這是第一次從頭到尾follow到重大事件,甚至還參與其中,YA!! : 雖然我不認同板主的作法,還是要說聲「板主辛苦了」,我相信板主出發點是要 : 維持板上的「和氣」,更想創造一個「對作者(特別是經驗文作者)友善」的環 : 境,不過我從一開始就說過,這種作法只會讓問題更嚴重而已。禁止質疑經驗文 : 的板規,是變相鼓勵飛天竄地的唬爛文。 : 想不到飛天竄地文沒出現,進階版的七龍珠文已經出現了。 : 在現在這個網路時代,就算某些名作家宣稱不再寫(經驗)文,也不見得是讀者 : 的損失。作者不寫的可能原因很多,金庸早就不寫武俠小說了。少年阿賓的作者 : 也不寫了,八雲也不寫了。雖然我都很想看續集,可是就是沒得看了。 : 不管他們不再寫的原因是什麼,我們猜不出來,也無能為力。 : 如果某位作者說:「馬的有人一直噓我,我不寫了。」我會覺得這種作者很像使 : 性子的小孩,要不到糖果就發脾氣。一個健康成熟的「公開創作園地」,不需要 : 為了這種孩子氣的作者而改變。但如果是個人板,板主可以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 原因很簡單,在自由國家寫文章或發表意見的人,絕不可能禁止別人的質疑或批 : 評,如果連容納別人批評的雅量都沒有,就別寫文章,別發表意見。 : 只有無理的謾罵或誹謗,才應該禁止。 : 判斷標準很簡單,就是法律。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的批評,社會上禁止,ptt禁 : 止,飄板也應該禁止。其他不涉及法律的批評,社會上容許,ptt容許,飄板也 : 應該容許。 : 如果有人在某篇經驗文底下噓「唬爛!」卻不附任何理由,當然是很不負責任的 : 批評,但這種噓文不需要禁止,只要其他人不認為是唬爛,這個噓文就會被推文 : 淹沒,也會有人出來在推文中「主持正義」。 : 但是,如果有人在推文說「你娘卡好!」,這樣就涉及公然侮辱,應該禁止。 : 萬一有作者說:「我很看重推噓文,只要有人噓我,我就會覺得很不受尊重,就 : 不想寫了。」那麼,我想跟這位作者說:「孩子,這個世界這麼危險,你還是待 : 在家裡別出門吧!」 : 人家的噓文又不犯法,你憑什麼禁止呢? : 板規2.5,是比法律更嚴格的推噓文限制,這種規定是在保護不成熟的創作者, : 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 基本上法律有很多事情沒有禁止,但是不是沒有禁止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呢? 法律給得最多是最低門檻,但是有更多爭議的事情是沒有約束力的,所以才會 有道德、傳統、公德等等,其他為多數人認可道理。而版規則是進入這個版, 多數人認可的道理。如果這些道理過於不被人接受,那這個版就會沒落,我想 就是會對這個版最大的裁決。 : 但我並不是反對唬爛的經驗文。 : 事實上,經驗文到底是不是唬爛,根本就不可能驗證。既然不可能驗證,就不要 : 驗證。只要作者敢說是經驗,就可以po。相信的人就會相信,不信的人就不信。 : 萬一有人因為經驗文而被騙,也不能怪飄板。 : 只要廢除板規2.5,讓質疑的人可以暢所欲言就行了。作者自稱的經驗文,必須 : 接受所有板友的檢視,如果有人質疑,作者可以回應可以不回應,萬一作者因此 : 覺得不受尊重。很簡單,不爽不要po呀! : 只要批評不違法,沒有人能禁止別人的批評。全世界的創作環境都是這麼運作的, : 我不明白飄板為什麼要有特殊的規定。 :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請板主和各位板友先進批評指教。 版規 2.5 (禁止)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這個規則頗有趣的,它只禁止推噓文,但是沒有禁止回文。這不就是說,你想質 疑可以,但是請回文論述。事實上它即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意見。 說實在的,這個版的大多數文章是經不起邏輯檢視的,因為本版大多數的文章所 說明的事情就是平常邏輯、理性難以解釋的東西,而本版我猜想設立的原因即是 給予這些難以被證明的事情,有被發表的空間。 而被標榜「經驗」的文章,即非原po所說的「創作」這件事,要用相同標準看待 應該是見仁見智,而本版則是用較為寬容的態度接受這些文章。這也是一種開放 的態度,讓較多人願意來這裡分享,增加本版的文章流動。當然會有一些混在經 驗裡的唬爛文難以辨別,這就應該看版友是否將非本版相關的事務過於參雜於裡 面,端看個人的意願,無論是發文或看文的人。這自然會決定本版的走向。 我想如果有版規能禁絕過於偏頗豪洨的文章被標明「經驗」開頭當然很好,需要 版友集思廣益,但是這種版規太難設立了。因為本版的文章本身的特性,導致判 斷過於唯心。因此在沒有非常有效的規範以前,我想這版規2.5還是需要的,雖然 有老鼠屎,但是各位版友還是自有判斷的尺規在作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7.199

09/11 17:46, , 1F
你想太淺了,你以為為什麼有問題的版規是兩條
09/11 17:46, 1F

09/11 17:57, , 2F
唉~ 規定不死才能活用。且明顯有問題卻因死規動不了?
09/11 17:57, 2F

09/11 17:58, , 3F
你以為經驗是怎麼來的? 就是「真實」太過被"爛"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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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9, , 4F
開始區分"經驗"&"故事",即然都這麼委婉的告訴你不同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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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9, , 5F
向,為何還是有人硬要挑戰讓原本的美意失去做用變濫用?
09/11 17:59, 5F

09/11 18:02, , 6F
教條是死的,因時制宜的使用我覺得才是身為版主應該做的
09/11 18:02, 6F

09/11 18:03, , 7F
09/11 18:03, 7F

09/11 18:03, , 8F
現在版主只看到一個較淺的問題,完全忽略問題出現的因由!
09/11 18:03, 8F
正因為版規是死的,所以需要有版主。法律也是死的,所以判決是由法官量情判斷。 版規2.5只是禁止懷疑真實性的噓文,但並不反對噓文,所以文章的好壞則是由板眾 推噓文來影響它的能見度。如果這個版規被版主過於濫用,有問題的應該是版主吧。 這應該是版眾能判斷的。 ※ 編輯: fullout 來自: 123.241.7.199 (09/11 18:24)

09/11 18:32, , 9F
邏輯混在一起了,其實要回覆你的內容,前面文章都早講了
09/11 18:32, 9F

09/11 18:33, , 10F
降低唬爛經驗文不是目的,而是主張要保留質疑的空間
09/11 18:33, 10F

09/11 18:33, , 11F
因為沒有辦法證明經驗文是唬爛所以不能質疑?...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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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37, , 12F
早說了,所以護航不能質疑的言論,拿同樣的標準放到大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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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37, , 13F
文身上,那些人就會立刻自動改變標準變自由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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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53, , 14F
禁止推噓文 沒有禁止回文 我笑了...
09/11 18:53, 14F

09/11 18:54, , 15F
去看看上一個回文質疑的怎麼了 XDXD
09/11 18:54, 15F
簡單說,質疑可大可小,如果有人每天亂文說本版討論的事情都是不存在,而沒必 要發文討論。這種會動搖根本的問題,量情下我可以接受這版規。但是該版規怎樣 變成自由心證或雙重標準,我覺得問題是出在執行法規的人身上。 如果能把版規更正成避免亂文又能讓大家暢所欲言當然很好,當然也希望能跟版眾 改正出更好的法規,但在還沒有新的法規出來以前,我認為這法規也是有它的優點 和它想避免的狀況。並非是在為執行的人背書。 ※ 編輯: fullout 來自: 123.241.7.199 (09/11 19:30)

09/11 19:34, , 16F
質疑經驗文不等於質疑版上討論的事情都不存在,老是有人
09/11 19:34, 16F

09/11 19:35, , 17F
喜歡混為一談,而版規2.5已經寫死汝不准質疑了,跟誰執
09/11 19:35, 17F

09/11 19:36, , 18F
行法規一點關係都沒有。
09/11 19:36, 18F

09/11 19:39, , 19F
在不能肯定經驗文保證是真或保證是假前,最好的方法就是
09/11 19:39, 19F

09/11 19:39, , 20F
回歸自由言論,真實度高的經驗文很多人信,扯過頭的唬爛
09/11 19:39, 20F

09/11 19:40, , 21F
文有人質疑。 而不是弄個汝不可質疑,然後追加由版主信
09/11 19:40, 21F

09/11 19:41, , 22F
不信來判斷的方式補洞
09/11 19:41, 22F

09/11 19:42, , 23F
這世界是有彈性的,極端的偏袒某一方,肯定會出問題
09/11 19:42, 23F

09/11 21:01, , 24F
想到2.5沒了,會有人怎樣熱情地質疑就覺得很恐怖....@@"
09/11 21:01, 24F

09/11 21:22, , 25F
樓上可以參考paranormal 那邊幾乎都是質疑者 沒什麼人看
09/11 21:22, 25F

09/11 22:41, , 26F
沒有開放前就腦補了
09/11 22:41, 26F

09/11 22:42, , 27F
這跟共產黨說給中國人民自由會天下大亂也甚麼兩樣
09/11 22:42, 27F

09/11 22:42, , 28F
09/11 22:42, 28F

09/11 22:43, , 29F
建議參照漫吐版版規,設立禁止放的質疑大決
09/11 22:43, 29F

09/11 22:43, , 30F
例如:拍照片出來看啊~ 叫他託夢給我之類的惡性質疑
09/11 22:43, 30F

09/12 01:32, , 31F
2.5早該廢了 不能質疑? 那都給你說就好了 XD
09/12 01:32, 31F

09/12 02:56, , 32F
我準你回文,但是你還是不能質疑喔 (‵‧ω‧′)
09/12 02:56,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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