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不想拜拜的難題(原po)

看板marriage作者 (酒七)時間2月前 (2024/02/23 17:53), 2月前編輯推噓26(26087)
留言113則, 26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Im6F (豆頁丁)》之銘言: : 有很多網友提出疑問,統一回篇順便補後續。 : 拜拜真的這麼痛苦嗎? : 對,真的很辛苦,長久就變成痛苦,我也是大家庭出身 : ,國中就開始幫忙媽媽準備拜拜,我爺爺夜那種傳統的鄉下老人, : 什麼神明生日都要祭拜,而且還有不同的規矩,多年來我只是幫忙而已, : 都覺得心疼媽媽好累, : 現在以爲自己婚前的幫忙拜拜應該還可以挺住所以答應了先生婚後要幫忙, : 好處是他家真的是大家一起準備, : 但是四年前我爺爺高齡80過世,看到葬禮上忙裡忙外的媽媽已經六十花白的頭髮, : 決定自己的人生再也不要浪費在拜拜上。 "個人因為小時候經查目睹父母經濟不佳付不出學費 卻被長輩要求付牲禮費用而大吵..." 結果長大後,經濟還是不佳,月收入3萬多。 恩..都是牲禮拜拜的問題, 不是收入不佳的問題 (都是they~的錯) 首先 我算是支持妳的想法 拜拜不甘妳的事, 而妳不想做免錢的,所以導入了計算付出的概念 但既然要打這個點就要釐清彼此的貢獻度, 否則反而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妳在前面說 : 房貸+小孩 : 家用伙食+小孩 為1:1 然而這篇裡面 撇開房貸不說, 先生支出小孩1萬+油錢保險1萬 妳收入才3萬, 扣掉妳自己的花費, 每個月公用上的差額也真的不多 所以建議妳先把帳算清楚, 不要用感覺的 至於妳認為房子妳該有份 基於法律上那最多是離婚的時候剩餘財產分配 在那之前,沒有妳的份阿 即便妳主張妳家用有多出 那請問妳有算房租嗎? 妳沒出頭期,沒出地, 憑什麼認為妳付的錢是房貸而不是房租?? (所以既然妳出的錢是房租,反而妳要慎重考慮要不要搬去新家) 妳住在先生長輩贈與先生的土地上蓋的房子, 頭期與房貸由男方繳, 導入居住成本的概念收妳一半房租 請問差額還有多少? 還是正數嗎? (要知道先生房貸之所以便宜,除了地點外還因外少了土地成本) 妳月收入3萬, 一個月算工作20天, 日薪1500。 請問當妳談拜拜工資的時候, 妳打算開多少? 一年又有幾天拜拜? 最後是,不要情緒化談判 妳說妳月光, 想表達的應該是妳勞心勞累付出100%。 但是貢獻這種東西講的是數字 而不是感覺 難不成妳月收30萬就變成 只出10%不用心嗎? 所以真的不要情緒化談判, 這東西凸顯的只是收入不夠而已。 以及把房子拿出來講風險很高, 因為若提離婚分配, 妳才多出那一點差額, 妳想怎麼分配? 人家想防妳都防死了, 最後變成妳有保障,怎還不拜拜? 基於先生扣掉房貸後的收入還跟妳打平 考量上妳未計算居住成本(房租) 儘管我支持不要白凹人做事的想法 但對於妳以這一點去爭執, 去強調妳的付出, 妳的不傳統 結局我是感到悲觀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59.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08682038.A.294.html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59.223 臺灣), 02/23/2024 17:58:55

02/23 19:20, 2月前 , 1F
她自己知道算清楚就輸了啦,所以一開始才會由框架
02/23 19:20, 1F

02/23 19:20, 2月前 , 2F
外切入問題點,沒想到論述漏洞太多…
02/23 19:20, 2F

02/23 19:49, 2月前 , 3F
認真覺得一個月賺三萬養小孩月光是理所當然的欸,是
02/23 19:49, 3F

02/23 19:49, 2月前 , 4F
在痛苦什麼?做事之前都不想一下嗎
02/23 19:49, 4F

02/23 19:53, 2月前 , 5F
一個月賺三萬不要說養小孩 單身租房住都妥妥的月光
02/23 19:53, 5F

02/23 19:54, 2月前 , 6F
她就把先生賺的當成自己的資源而已
02/23 19:54, 6F

02/23 19:58, 2月前 , 7F
她根本有不用拜拜的選項,只是她不甘心而已
02/23 19:58, 7F

02/23 19:59, 2月前 , 8F
所以強調拜拜負擔有多重以她的狀況其實是假議題
02/23 19:59, 8F

02/23 20:58, 2月前 , 9F
一個月賺30,000不是養自己就月光了嗎?
02/23 20:58, 9F

02/23 21:16, 2月前 , 10F
八卦剛好有孟孟類似的新聞 結婚兩個月後申請離婚
02/23 21:16, 10F

02/23 21:17, 2月前 , 11F
然後跟前夫打財產分配官司 前夫不爽抽回100萬保釋金
02/23 21:17, 11F

02/23 21:17, 2月前 , 12F
孟孟剩不到一小時籌措一百萬保釋金 籌不到可能要被
02/23 21:17, 12F

02/23 21:18, 2月前 , 13F
抓進去關 很多鄉民有說贈與跟遺產就算是婚後也不能
02/23 21:18, 13F

02/23 21:19, 2月前 , 14F
分 所以這位太太的老公家可謂是防得滴水不漏 XDDDDD
02/23 21:19, 14F

02/23 21:20, 2月前 , 15F
房子土地是贈與 頭期款公公出 太太真的是分不到東西
02/23 21:20, 15F

02/23 21:32, 2月前 , 16F
像她賺這麼少 婆家當然防她
02/23 21:32, 16F

02/23 21:58, 2月前 , 17F
防(? 計算(o
02/23 21:58, 17F

02/23 23:39, 2月前 , 18F
我覺得樓樓上講這樣不公平,啊她月薪三萬是有錢買
02/23 23:39, 18F

02/23 23:39, 2月前 , 19F
土地跟付頭期款嗎?有房子偷笑了。本來婚姻中的可
02/23 23:39, 19F

02/23 23:39, 2月前 , 20F
分配所得就是婚姻狀態下兩人所賺的錢,難不成公公
02/23 23:39, 20F

02/23 23:39, 2月前 , 21F
把祖產過戶給兒子還要特別登記在媳婦名下才不是防
02/23 23:39, 21F

02/23 23:39, 2月前 , 22F
媳婦跟不計算嗎?
02/23 23:39, 22F

02/23 23:44, 2月前 , 23F
我就好奇,今天人想要給小孩錢/土地/房子,有哪個
02/23 23:44, 23F

02/23 23:44, 2月前 , 24F
人會直接過戶給小孩的另一半的?
02/23 23:44, 24F

02/23 23:46, 2月前 , 25F
那跟賺的多少、防什麼一點關係都沒有,本來就不會
02/23 23:46, 25F

02/23 23:46, 2月前 , 26F
這樣做啊!
02/23 23:46, 26F

02/24 00:00, 2月前 , 27F
為什麼不防?這媳婦連公婆餘命都在計算了,更覺得
02/24 00:00, 27F

02/24 00:00, 2月前 , 28F
還好有防= =
02/24 00:00, 28F

02/24 00:24, 2月前 , 29F
還好有防+1。公婆本來就沒義務贈送財產給媳婦,自
02/24 00:24, 29F

02/24 00:24, 2月前 , 30F
家財產確保是留給自己兒子有什麼錯?反而是覬覦別
02/24 00:24, 30F

02/24 00:24, 2月前 , 31F
人財產的才有問題吧!
02/24 00:24, 31F

02/24 00:58, 2月前 , 32F
留日三年 最後薪水才三萬 真的要檢討自己
02/24 00:58, 32F

02/24 03:53, 2月前 , 33F
所謂祖產即是留給自家子孫且合情合理,本身就不存
02/24 03:53, 33F

02/24 03:53, 2月前 , 34F
在"防外人"之事
02/24 03:53, 34F

02/24 03:55, 2月前 , 35F
貪圖他人祖產但得不到,才會覺得他人在防自己啦
02/24 03:55, 35F

02/24 06:55, 2月前 , 36F
夫妻婚後財產房貸
02/24 06:55, 36F

02/24 06:55, 2月前 , 37F
導入房租概念倒是挺有法律創見的…
02/24 06:55, 37F

02/24 06:55, 2月前 , 38F
光是套個一般離婚分配例子
02/24 06:55, 38F

02/24 06:55, 2月前 , 39F
夫房貸3萬妻家用3萬
02/24 06:55, 39F
還有 37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2/24 12:27, 2月前 , 77F
可以啊,她現在不就是要搬回去而且拒絕拜拜了嗎?
02/24 12:27, 77F

02/24 12:27, 2月前 , 78F
XD
02/24 12:27, 78F

02/24 12:35, 2月前 , 79F
妳房子是繼承的 等於是妳爸媽支援妳們小家的 如果妳
02/24 12:35, 79F

02/24 12:35, 2月前 , 80F
老公沒付房租給妳 賺的還比你少 妳叫她拜妳家公
02/24 12:35, 80F

02/24 12:35, 2月前 , 81F
媽他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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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2:44, 2月前 , 82F
我覺得當你想要好處全拿(或想要占據某件事的優勢)
02/24 12:44, 82F

02/24 12:44, 2月前 , 83F
,是沒有規定一定要回報別人或條件交換(比如回去住
02/24 12:44, 83F

02/24 12:44, 2月前 , 84F
就要幫忙拜拜這件事)拜拜,但是別人對你的看法是不
02/24 12:44, 84F

02/24 12:44, 2月前 , 85F
可控制的,衍生出來的人際問題是自己要去處理(如果
02/24 12:44, 85F

02/24 12:44, 2月前 , 86F
你很在意的話),而不是期待別人絕對要欣然接受,不
02/24 12:44, 86F

02/24 12:44, 2月前 , 87F
然就是別人小氣自己最委屈
02/24 12:44, 87F

02/24 12:55, 2月前 , 88F
L大講得很好XDD
02/24 12:55, 88F

02/24 14:12, 2月前 , 89F
如果婚前住的地方不用付房租,不覺得婚後夫妻住一起
02/24 14:12, 89F

02/24 14:12, 2月前 , 90F
要算房租
02/24 14:12, 90F

02/25 13:47, 2月前 , 91F
自建的話,房貸會低還有一個原因是銀行根本不會貸你
02/25 13:47, 91F

02/25 13:47, 2月前 , 92F
8成!!可能房貸只有建築費用的6而已,所以土地價值
02/25 13:47, 92F

02/25 13:47, 2月前 , 93F
+頭款,可能比板上大家評估的多更多@@
02/25 13:47, 93F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47.49 臺灣), 02/26/2024 09:21:43

02/26 16:09, 2月前 , 94F

02/26 16:09, 2月前 , 95F
就離婚剩餘財產來討論的話
02/26 16:09, 95F

02/26 16:09, 2月前 , 96F
做個假設的數據
02/26 16:09, 96F

02/26 16:09, 2月前 , 97F
房子1000萬扣掉土地和頭期500好了
02/26 16:09, 97F

02/26 16:09, 2月前 , 98F
剩下500由先生貸款每月2萬
02/26 16:09, 98F

02/26 16:09, 2月前 , 99F
妻子每月家用支出2萬,等於各一半
02/26 16:09, 99F

02/26 16:09, 2月前 , 100F
以此數目到繳完貸款至離婚
02/26 16:09, 100F

02/26 16:09, 2月前 , 101F
實際上妻子對於500萬
02/26 16:09, 101F

02/26 16:09, 2月前 , 102F
還是有250萬的請求權
02/26 16:09, 102F

02/26 16:09, 2月前 , 103F
婚後財產依情況視為一個整體較為合適
02/26 16:09, 103F

02/26 16:09, 2月前 , 104F
房租房貸並無太大權利主張的區別
02/26 16:09, 104F

02/26 16:09, 2月前 , 105F
更遑論要以房子登記為夫名
02/26 16:09, 105F

02/26 16:09, 2月前 , 106F
藉此收取妻租金的道理
02/26 16:09, 106F

02/26 16:10, 2月前 , 107F
當然相關數字會依支出比例做調整
02/26 16:10, 107F

02/26 16:12, 2月前 , 108F
哦 若房子登記名不是丈夫還有爭執餘地
02/26 16:12, 108F
剩餘財產就是剩餘財產, 如何剩餘是重點嗎? 我的意思是, 做個簡單的假設 家用6萬, A收入六萬月存三萬,B月收三萬繳家用後月光。 100個月後剩餘財產就是A存的300萬, 對半分可以分一半。 但你說公平嗎? 平平都是為家庭付出嗎? 付出有一樣嗎? 那B怎不賺6萬? 而這是在離婚發生時產生, 未離婚時這300還是A的財產。 因為這300衍生的不管是利息或是什麼收入都是A的。 因此房子是A的,要不要收房租是A決定阿。 再衍生說明你的假設 A繳房貸兩萬 B付家用兩萬 房子是A的,該房出租收租 收益歸A 那自住呢? 不能跟B收租嗎? 土地頭期的利息就在那邊阿, AB繳的是房貸或是家用 那是名詞而已 以離婚分配來看確實都是婚後財產 但是,婚姻中的租金不是阿!! 否則B先拿出一半頭期或土地阿 然後去銀行背個貸款,承擔些風險麻 (因此租金收益當然歸A) 換個角度, 當你用離婚分配來提前看這問題 不是更凸顯雙方付出之差異?? 這個家庭的"剩餘財產"多數是誰貢獻的?? 你不能講平平的時候 只說家用家務一人一半 那請問剩餘財產哪裡來? 肯定有人多出了嘛 男方收入5萬, 女方3萬 不明擺在那邊了嗎? 講到這, 不就是為什麼要"防"嗎? 就有這種貢獻比人少, 還要想分人家剩餘財產的阿~

02/26 16:44, 2月前 , 109F
這稱不上"防" 這只是事先部局好傳子傳孫的事而已 ==
02/26 16:44, 109F

02/26 16:44, 2月前 , 110F
對於新時代認同的婚姻觀念版上算是討論眾多..這種家
02/26 16:44, 110F

02/26 16:45, 2月前 , 111F
族各種花式贈與 這只是傳子傳孫的慣例而已 還稱不上
02/26 16:45, 111F

02/26 16:45, 2月前 , 112F
富人手段更別說"防"了..真要防的是會連收入都會處理
02/26 16:45, 112F

02/26 16:45, 2月前 , 113F
但這例男方就那丁點收入也沒啥好布局的就是了
02/26 16:45, 113F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47.49 臺灣), 02/27/2024 12:14:44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47.49 臺灣), 02/27/2024 12: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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