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媳婦硬起來之婆家黑了

看板marriage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7/03 21:15), 10年前編輯推噓24(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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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協議其實就是某種程度上的不平等, 但這個不平等, 也許是為了保護小家庭而產生的, 所以原原po的老公願意簽。 先來看看這個協議內容 仔細看過後, 與其說是防老公、損害老公權益, 不如說是防想挖錢挖到原po娘家的婆家 (連「她爸建商耶 不知道叫XX(我先生) 去幫手足多要幾間以後大家都可以住一起」 這種都在肖想) 也在防未來婆家會對小家庭有可能的干涉或要求。 更讓身為兒子的老公有擋箭牌可以用, 只要婆家一對小家庭有要求, 通通以「當初有跟老婆簽協議,這給我老婆管,我管不了。」來打回去 看看下面 ※ 引述《kellyhsueh (凱大大)》之銘言: : 在無法入眠思考整晚後 隔天我約了我的律師,擬了婚前協議書(內容許多這裡的文章) : 寄給先生給予超過10天審閱期, 登記結婚前7天他在律師與證人面前毫不猶豫的簽下。 : 內容呢? : 所有財產分開(列財產清單), : 所有生活費(有列舉)一人一半,家事(有列舉)一人一半, 婆家:「你老婆賺那麼多,你為什麼要出生活費? 都叫他出就好啦。是說你弟最近缺錢,你的錢省下來剛好可以幫你弟。」 老公:「當初就說好生活費一人一半啦~都簽好了協議了,不能改啦。」 (實際上有時老婆出比較多,有時老公出的多都說不定,但表面上還是說一人一半) --- 婆家:「結了婚還要做家事?那你娶老婆幹嘛?叫你老婆做啦」 老公:「當初簽好協議說家事一人一半啦~這都說好的啦」 : 無權要求與任一方父母或三等親以內親戚同住, 婆家:「你老婆進家門後,我們大家庭就可以一起快樂幸福的生活。」 老公:「不行啦,當初就簽好說沒有要同住了。」 (注意,這邊是「任一方」,所以也不用跟女方家長同住) : 假日及特殊節日(有列舉)無權要求對方陪同參與任何聚會(列舉聚會類型), 這是男女雙方都不用被刻意要求要參加誰的聚會。 老公可以不參加沒好感的女方親友聚會,反之亦然。 所以婆家不能要求女方參加聚會,所以不能讓原原po順便買單了~~哭哭。 : 宗教信仰無權要求對方, 婆家:「我跟你講啦,我們家要拜拜的時候就是要拜很多東西, 比方說aa和bb一定要用啦,還有那個......」 老公:「我們當初都簽協議說不會干涉人家拜拜要拜什麼了啦,我來弄就好。」 或者之後不想拿香改信教,婆家比較無權過問。 : 外遇及精神外遇定義與條款及賠償, : 孩子姓名權決定權歸女方,孩子教育/照顧/住哪/語言等等所有決定權歸女方 婆家:「算命的說孫子叫這名字才有福氣,一定要叫這名字」 老公:「當初都簽協議說名字老婆作主啦~這都說好的」 (實際上名字說不定很甜蜜的是夫妻一人選一字來取名, 甚至可能名字是丈夫取,妻子決定用,絕不被婆家干涉) --- 婆家:「幼稚園就是要上雙語的啦,英文就是要從小學。」 老公:「當初都協議好是老婆作主啦,我沒辦法決定啦。」 (實際上有可能是老公決定、妻子決定、兩人決定,送他們想送的幼稚園, 決不被婆家干涉) ---- : 還有拉哩啦雜一大堆我律師很有遠見的都先進去 洋洋灑灑7大頁 : 扯嗎? 比扯鈴還扯 以上部分腦補情境是套入版上常發問或苦惱的心情文所寫成, 面對一臉就是要挖你的錢、算計娘家錢,甚至把如意算盤打到孫子上的婆家 (原文有寫到「未來妳生的兒子對我們家族很重要,你們有擔起顧家族的責任」) 這的確是挺有遠見的協議。 算計自己的錢就算了、算計自己娘家父母辛辛苦苦打拼的錢就算了, 還把算盤算到自己兒子身上? 多少媽媽可以忍的? 要說「憑什麼覺得簽這個協議可以保證婆家不xx又oo」 「憑什麼覺得這個真的是防婆家不妨老公,萬一之後老公真的又沒決定權呢?」 這個協議是原po在登記結婚前就簽好的, 老公不想簽,大可協商,或者乾脆不結婚,另覓良人,婚前借的錢就協商好日子還。 但原po老公簽了,代表他也同意這協議,這是他願意的, 協議有不平等之處,但也許這就是她老公要的。 簽協議的確不保證婆家會不要求東要求西, 但至少有律師背書的東西擋在前面。 至少日後求助時,不會被人說風涼話: 「這種婆家還敢嫁,結婚前就該簽婚前協議了啦!」 別小看台灣社會檢討受害者的力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74.2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4393333.A.751.html ※ 編輯: hajimechan (111.252.74.227), 07/03/2014 21:19:38

07/03 21:25, , 1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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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不過,也好殘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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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29, , 3F
認同你的見解 事情不是只看一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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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jimechan (111.252.74.227), 07/03/2014 21:30:34

07/03 21:35, , 4F
認同,是還愛著老公才想出婚前協議的,不然認賠殺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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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愛著老公不代表要無條件愛著那些算計自己的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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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37, , 6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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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49, , 7F
認同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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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54, , 8F
認同 就是因為愛 所以才極致避免被男方家人情感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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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或許男方已經明白家人的醜陋嘴臉 所以甘願簽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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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協議 也讓自己可以輕鬆面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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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2:12,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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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2:25, , 12F
認同,對先生而言可以拿協議擋住婆家,難道不是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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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受害者風涼話那一段…真的不少人會怪說可憐之人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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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之處…受害者被二度傷害,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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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黨婆家 說我已經簽約了 所以以後不要再來跟我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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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婆家就會罷休?? 婆家就會不羞辱兒子是被人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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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你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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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04, , 18F
非也非也,不是不能跟兒子要錢,是別肖想媳婦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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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財產是分開的,婆家想跟兒子要錢就去要,不過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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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創業不要負債就很好了,大概也沒錢給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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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無法阻擋人要錢的想法 對象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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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錢就想,就只是跟兒子要不到錢而已。我想原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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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開制是要簽的,不過趁機偷渡子女決定權只能說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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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另外 比起補婆家大洞 言語上羞辱個幾句左進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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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弱勢,不得不低頭,放棄權利來換老婆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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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意是防止婆家肖想原po和娘家的錢,婆家就去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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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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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划算阿 明明自己沒能力還敢大聲的話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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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金援在婚前就給囉!也都訂借據了。所以不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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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原原po結婚才有錢,都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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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不給 就拿不到 跟簽不簽約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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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避免勒索囉,感情勒索的壓力很大的,簽協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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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都說:「婚前都說好aaabbb,所以我沒有要金援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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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勒索也包括要求老公撤銷婚前協議,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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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長時間的感情勒索很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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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沒有不能要求撤銷的合約,一張紙擋不住人類的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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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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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簽這一個約 老公就能硬起來避免勒索 也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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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來說,應該是減輕老公壓力啦,把壓力推給協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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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管神不神奇,這是原原po夫妻都認可的方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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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樂觀,人性如果用一紙合約就能規範,保護令就能保護家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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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老公擋不住婆家壓力,還不是找律師來研究合約有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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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結婚前來說,可以談的可預想的就先做到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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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會不會有後續囉!那ID可能是專門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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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合約中的不公平部分找律師跟老婆談判重簽婚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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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婆家會出什麼招,就看原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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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談怎麼面對,看原原po似乎準備好要迎接下一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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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自己都說要進入戰鬥模式了,怎麼上面一堆天真的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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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一紙協議就能讓婆家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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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以為這極品婆家會知難而退吧,結婚前能講的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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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還不夠並且白紙黑字寫下,重點在防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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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婆家又出招,那又是另一段新的故事,等原原po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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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 這張只有的人認為可以防 有的人認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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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其量只是拿給老公看 說當初你答應我甚麼 增強記憶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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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30, , 55F
所以新故事要等原原po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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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31, , 56F
必須承認我超期待下一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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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31, , 57F
我也好期待下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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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39, , 58F
有肩膀的老公 根本也不用擋箭牌 直接說這樣不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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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0:17, , 59F
台灣社會愛檢討受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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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0:51, , 60F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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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12, , 6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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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28, , 62F
我也覺得是有愛女才強勢,婚前爸媽一定叫她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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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08, , 63F
推,別小看台灣社會檢討受害者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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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34, , 64F
推!扯招贅跟腦補"老公的復仇"小劇場"什麼的好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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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49, , 65F
某編劇還在持續寫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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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1:46, , 6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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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03, , 67F
認同!
07/04 13:03, 67F

07/04 13:59, , 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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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5:34, , 69F
真的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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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4, , 70F
不是回此po版版主:保護令『是能夠』保護家暴的。嚇阻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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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4, , 71F
力還不小。不要小看人類還能尚存的良心,(或者翻譯成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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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是對法律無知狀態下會有的疑慮)跟『那幾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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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觀念真是覺得好眼熟。就是因為『那幾張紙』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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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傳統觀念的男人們,才會大加撻伐。萬一女主角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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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忍,什麼都不做,這種觀念的男人就會開口說:『我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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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勉強過妳...aaabbb...是妳自己心甘情願的』基本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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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這些觀念的男人們會認為,世界就是該繞著他們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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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他們觀念的行為,就算是違法亂紀。殊不知,舉頭三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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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世界上還是有法律、有正常紀律,可以拿來治你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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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51, , 80F
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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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jLTrTH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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