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媳婦硬起來之婆家黑了

看板marriage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7/03 07:25), 10年前編輯推噓17(2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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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母姓等不等於招贅?看到網友的回覆,我想是我對招贅的認知太淺。 而且這個字不曉得為什麼會有負面的感覺。 但有網友建議我先google一下招贅的定義,於是我查了一下: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64 以上取自文建會於94年建置「臺灣大百科全書」網站 如果我選的文章不好,請好心的大大給我更好的聯結。 就我理解的內文與原po比較, 女方除了聘金不符合,結果其他相差不大。文中也提到贅婿也有夫權。 另外聘金的部分,現代很多連傳統嫁娶都不收聘金嫁妝,就連我也一樣。 不諱言的覺得。原po這樣還是很像聯結文章。 從不從母性雖然在現代社會已有明文規定是自由的。 我有另外一個問題是,到底有多少小孩真正從母性? 如果從父姓是一個既定俗成大家也都接受的鐵律。 那麼從母姓的確是一個很特別的要求跟挑戰。 而且會讓所謂"傳統"的家庭有招贅的感覺呀。 事實上我是支持原po。只是我個人幻想他婆家會有這種錯覺。 反過來說,其實我覺得原po對一般小家庭所做的。跟一個男主外的丈夫差不多了。就算他 想招贅,也只是剛好而已。 至於招贅好不好?我覺得只要夫妻倆幸福好就好。任何婚姻形式都是兩個人好好過最重要 。這是不變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8.254 ※ 編輯: ivan0928 (203.222.2.65), 07/03/2014 07:58:00

07/03 08:03, , 1F
為什麼女生負擔家計就要推論人家是招贅
07/03 08:03, 1F
我一開始沒有覺得,只是覺得能夠負擔家計的女生真是太帥了! 後來是想到姓氏這點,突然讓我覺得這整個看起來就比較像招贅吧。

07/03 08:04, , 2F
這年頭還有分什麼招不招贅的嗎XD
07/03 08:04, 2F

07/03 08:06, , 3F
不都說是結婚 不是嫁娶或入贅了嗎?
07/03 08:06, 3F
因為原po說兩家都"傳統"。我們是沒差,可我想長輩是這樣看事情的。

07/03 08:07, , 4F
大戰將臨...為何不想成是教養問題...像是怎樣照顧小孩之類
07/03 08:07, 4F
因為不住在一起這個問題不大。以原po的層級這也不會是問題。

07/03 08:09, , 5F
我的想法也跟樓上一樣,我不覺得原PO是要孩子從母姓,不然
07/03 08:09, 5F
我也只是疑惑,所以想問問原po。事實上我覺得姓她比較合理。

07/03 08:10, , 6F
協議書上可直接寫明從母姓即可,不需只寫決定權在女方
07/03 08:10, 6F

07/03 08:11, , 7F
孩子出生後,光是命名跟設籍哪裡就有得瞧了...
07/03 08:11, 7F

07/03 08:13, , 8F
另外也有可能在不止一個小孩的情況下會有的從父姓有的從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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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對,這我想夫妻都可以協調。可是像我公公婆婆也很傳統, 在婚前就直接跟我說他們家孫子不外姓。所以我在想說所謂傳統的家庭, 會不會覺得姓男方是理所當然。

07/03 08:19, , 9F
我身邊上一輩入贅的情形是第一個小孩從母姓,之後從父姓
07/03 08:19, 9F

07/03 08:19, , 10F
我想在台灣除非父不詳的單親或部分離婚家庭...感覺上大多數
07/03 08:19, 10F

07/03 08:20, , 11F
都會覺得從父姓理所當然...(從母姓就會被問的感覺!?)
07/03 08:20, 11F
所以原po這麼威的女生不知道會不會有不同的結果?

07/03 08:33, , 12F
我覺得協議的重點是在於婆家對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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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4, , 13F
這跟傳統的招贅不一樣吧!至少男方又不用拜女方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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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招贅,那請問如果男方的傳統長輩如果看到這個協議書的想法會比較偏向哪方面呢?

07/03 08:35, , 14F
也不用負擔女方家族裡的大小事,頂多是夫妻協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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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5, , 15F
沒有立場胡亂插手 並不是要把丈夫壓在腳下 夫妻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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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7, , 16F
跟誰姓,這樣就說招贅也太過了。我是覺得原po只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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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7, , 17F
溝通並沒有問題 就是孩子從母姓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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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8, , 18F
何必為人冠上招贅的帽子?
07/03 08:38, 18F
招贅不等於壓在腳下吧?招贅有這麼污名化喔?那你是怎麼想"嫁"這件事的? 我戴誰帽子了我?可以去看樓下看懂我文章的人的回覆嗎?姓誰都好啊?

07/03 08:38, , 19F
杜絕婆家對孩子的一切指手話腳而已,有這種婆家,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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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38, , 20F
樣做才是對小家庭和孩子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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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0, , 21F
我是覺得,這樣的男方長輩得到這樣的結果根本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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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1, , 22F
因為夫妻兩人覺得不用在意雙方家裡的想法吧!如果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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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1, , 23F
家人有意見就是自己去處理自己家人,其實女方家裡也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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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1, , 24F
如果原原po只是想當好媳婦委屈求全,只會害慘自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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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她呀。現在是不知道有婚前協議,但我相信婆家會有很多話要說。 婚前協議應不應該讓長輩知道,是我想討論的重點之一。 如果大家覺得互相尊重是重要的話。 但如果有人覺得婆家隱暱債務在先,不能要求別人誠懇對待的話。 我覺得也是人之常情。

07/03 08:42, , 25F
有時候也會有男方家人不在意,結果女方家人堅決反對的...
07/03 08:42, 25F

07/03 08:43, , 26F
這跟招贅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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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3, , 27F
娘家、孩子,面對這樣的婆家當個強硬的黑媳婦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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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8:44, , 28F
從母姓=招贅,你是穿越時空來的嗎
07/03 08:44, 28F
你可以看對重點嗎?

07/03 08:44, , 29F
反正她也不需要靠婆家吃喝,丈夫也挺她啊!
07/03 08:44, 29F
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07/03 11:26, , 78F
不懂也敢說招贅,這怪怪的...
07/03 11:26, 78F
不懂我不是查了嗎? 還是有不足的地方請賜教。 大家都知道目前姓氏是可以選擇的。 但"傳統"社會裡從母姓似乎只有一種可能吧?還是我有漏訊息,願聞其詳。

07/03 11:48, , 79F
其實以前社會的招贅,主要是要傳香火吧!從父姓或母
07/03 11:48, 79F

07/03 11:49, , 80F
姓只是為了要拜那一方的祖先,負擔那一方家族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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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1:50, , 81F
跟原原po的不希望婆家插手的訴求,應是大不相同
07/03 11:50, 81F
嗯嗯,言之有理!

07/03 11:52, , 82F
我覺得也有部分可能原原po家中也有類似需求!?不過單純猜測
07/03 11:52, 82F
這只有原po知,我就不臆測了

07/03 14:28, , 83F
大家都有看懂再留言嗎XD原po應該沒有直接認定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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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28, , 84F
招婿吧XD而是覺得這個很像,然後再去找資料出來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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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28, , 85F
發表感想罷了,一堆人補得很誇張耶
07/03 14:28, 85F
C大~~~ (飛撲)完全看到我重點了,太感動了啦><~~~

07/03 14:34, , 86F
招贅是男方也改妻子的姓氏,因此孩子跟父姓仍是跟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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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34, , 87F
姓氏一樣,若單純小孩從母姓則不太算是,但應該會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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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34, , 88F
統男方家庭感覺延續香火被搶走而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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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2, , 89F
補一點,因此台灣大百科說贅夫不從女方姓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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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2, , 90F
應該是有些男方不願從妻姓但願意讓孩子從母姓拜女方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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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2, , 91F
先,演變成後來多數招贅婚以此模式進行;我們家有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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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2, , 92F
先就是這樣不過之後離婚又改回原姓,但後代掃墓要多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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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2, , 93F
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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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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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你對這案好有興趣。個人想法啦~扣除社會條件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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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43, , 95F
到人與人的相處的互重 是我努力與伴侶溝通想給予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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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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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社會成就是有其個人成長環境與際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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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為伸張女權而採用父權工具時,同時帶入了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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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好有深度。是說以父權跟女權之名,都有傲慢的意思嗎? 那傳統二字是否也同義?  成長環境跟際遇讓人綁了一堆傲慢,會讓人連基本的互相尊重都做不到的意思嗎? 再以此衍生,互相尊重是重要的話, 婚前協議應不應該讓長輩知道,也是我想討論的重點之一。 但如果有人覺得婆家隱暱債務在先,不能要求別人誠懇對待的話。 我覺得也是人之常情。 最後想用原原po婆婆文情並荗的信來下一個註解, 一切都得回歸用愛與體貼來包容。 XD ※ 編輯: ivan0928 (203.222.2.65), 07/03/2014 15:40:56

07/03 22:36, , 99F
女方也可以決定小孩從父姓啊......
07/03 22:36, 99F

07/03 22:37, , 100F
不過我覺得只讓女方決定不太好,小孩不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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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2:37, , 101F
媽媽的小孩,他也是爸爸的小孩,為什麼只有媽媽能決定
07/03 22:37, 101F
女也可以決定從父姓。理論上是這樣。 實際上你我都說不準吧?

07/04 01:01, , 102F
這人家夫妻高興就好 我們路人哪裡有立場談算不算招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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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01, , 103F
贅問題?管太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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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的家務事我管得了嗎?還是你管得著?網上不就是討論?提出想法說出感想也能說我 管人家家務事,你會不會太會扣帽子?

07/04 01:15, , 104F
XD個O,能包容這樣想挖人資源的婆家?
07/04 01:15, 104F
又是一個神腦補。 我先說我不能包容。 我反諷你到底看不看得懂。我XD是說婆家要別人包容體貼,自己看到協議再怎麼不爽也要 如自己所言。連別人說什麼都看不到重點還回覆個O。 XDDD

07/04 02:12, , 105F
07/04 02:12, 105F

07/04 02:15, , 106F
另補:舊時代,贅夫『要』從女方姓。所以,此個案不算招
07/04 02:15, 106F

07/04 02:15, , 107F
贅。已經很給面子了。
07/04 02:15, 107F
呃。她其實沒有寫說招贅吧。 真正的事實要原po說了算。 我說了對現代夫妻來說平衡就好。 我提出連結是說舊觀念可能對這樣的協議有招贅的感覺。 ※ 編輯: ivan0928 (203.222.2.65), 07/04/2014 19:05:37
文章代碼(AID): #1Jj9Jhli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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