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強暴與得性病

看板logic作者 (dewbj)時間17年前 (2007/04/24 20:47),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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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在這個板問這個問題, : 如果問錯版還請見諒,板主要刪文我完全理解. : 這是最近有人在男女板舉的例子.... : 開始是有人討論如果身邊有親友被強暴要怎樣對待他們, : 然後有位板友就講到, : 如果你覺得因為嫖妓或一夜情而得到性病的男性是活該的話, : 請用同樣態度去對待因為穿著暴露或半夜出門而被強暴的女性. : 他的論述是: : 得性病 與 被強暴 都是 非自願 的, : 嫖妓/一夜情 與 穿著暴露/半夜出門 都是 自願 的, : 所以這樣的對比成立,兩種人理應得到相同的待遇. : 我覺得他這樣講好像沒錯,但又覺得哪裡怪怪的, : 感覺上好像是他在詭辯,但我也找不出什麼可以強力反駁的地方? : 我沒有修過任何跟邏輯有關的課, : 可以請大家發表高見嗎? 穿著暴露和半夜出門不一定是自願的 一開始定義為自願就錯了 女生穿不暴露的衣服上街 但是他穿的衣服被認定為暴露 則他是非自願穿著暴露 所以被認定穿著暴露 與被強暴 皆屬非自願 如果他自願穿著讓人認定為暴露的衣服 用以吸引男性對他產生性衝動 進一步使雙方發生性行為 則不是強暴 是一夜情 因為雙方皆出於自願 所以根本沒有強暴的事實 半夜出門可以是沒事隨便出去逛逛 也可以是有事必須出門 當有事必須出門的情況下 半夜出門就是非自願的 而沒事出門逛逛 且考慮過半夜出門有被強暴的可能性 仍然自願出門 則包含自願被強暴的意志 之後如果確實被強暴 則雙方皆自願發生性行為 不是強暴 而半夜沒事出門 卻沒考慮過可能被強暴 即是他不是自願在可能被強暴的半夜出門 所以在可能被強暴的半夜出門與被強暴皆是非自願 如果是自願和對方發生性行為 則不是強暴 如果非自願被認定穿著暴露或半夜出門 且非自願被強暴 則跟原來的命題不能互相類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1.106

04/25 11:49, , 1F
原來半夜沒事出門逛就叫自願被強暴?XD
04/25 11:49, 1F

06/01 10:11, , 2F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06/01 10:1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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