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強暴與得性病
※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在這個板問這個問題,
: 如果問錯版還請見諒,板主要刪文我完全理解.
: 這是最近有人在男女板舉的例子....
: 開始是有人討論如果身邊有親友被強暴要怎樣對待他們,
: 然後有位板友就講到,
: 如果你覺得因為嫖妓或一夜情而得到性病的男性是活該的話,
: 請用同樣態度去對待因為穿著暴露或半夜出門而被強暴的女性.
: 他的論述是:
: 得性病 與 被強暴 都是 非自願 的,
: 嫖妓/一夜情 與 穿著暴露/半夜出門 都是 自願 的,
: 所以這樣的對比成立,兩種人理應得到相同的待遇.
: 我覺得他這樣講好像沒錯,但又覺得哪裡怪怪的,
: 感覺上好像是他在詭辯,但我也找不出什麼可以強力反駁的地方?
: 我沒有修過任何跟邏輯有關的課,
: 可以請大家發表高見嗎?
如果你知道這個妓女有病,你還會去嫖她嗎 ,---->會, a可是會戴套.
b不帶那得病活該
,---->不會
如果你知道這條路上有變態,你還會走嗎 ,---->會 ,a 可是不穿太露
b 還穿太露被強暴活該
---->不會
如果同意上面的論調的話,那麼既然不知道路上有無變態(不知妓女有病沒),所以
無法判斷 b 的選項是否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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