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強暴與得性病

看板logic作者 (嚕拉拉~)時間19年前 (2007/03/18 17:1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恩我覺得這個講法不錯 也就是說問題是出在公設上 : 我想那位板友類比推論的邏輯如果是"自願的行為造成非自願的結果就是活該"的話。 : 那麼反問"在白天穿不暴露的女生卻被強暴是活該嗎?"這個問題就可以反駁這個邏輯。 假如說公設是這樣的話 可以想一些更極端的例子... 像是例如說 某人自願的坐在家裡打wii 結果被飛來的隕石不自願的打死了 所以活該? 顯然這就是因為公設錯誤導出錯誤的類推 : 但如果從"明知道做這件事會有很大的可能會遇到不想遇到的事,但是還去做,就是 : 活該。"來想,就比較能夠了解那位板友的意思。 這個公設我覺得合理,不過在那個例子裡下的結論太粗糙... 我所說的主動被動直接間接,意思是說你做了A,而直接導致B產生。 在嫖妓得性病的問題中,就是某人去嫖妓=>得性病,嫖妓的結果是得性病;這叫直接 當然也有運氣因素可能不得 然後穿的暴露=>造成男性精蟲衝腦=>導致被強暴,中間多了一個步驟,這叫間接 當然也有可能男的沒受到影響沒精蟲衝腦 穿的暴露直接跳被強暴,我覺得類推的太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41.180
文章代碼(AID): #15_GDSKL (logic)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_GDSKL (lo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