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強暴與得性病
恩我覺得這個講法不錯 也就是說問題是出在公設上
: 我想那位板友類比推論的邏輯如果是"自願的行為造成非自願的結果就是活該"的話。
: 那麼反問"在白天穿不暴露的女生卻被強暴是活該嗎?"這個問題就可以反駁這個邏輯。
假如說公設是這樣的話 可以想一些更極端的例子...
像是例如說 某人自願的坐在家裡打wii 結果被飛來的隕石不自願的打死了 所以活該?
顯然這就是因為公設錯誤導出錯誤的類推
: 但如果從"明知道做這件事會有很大的可能會遇到不想遇到的事,但是還去做,就是
: 活該。"來想,就比較能夠了解那位板友的意思。
這個公設我覺得合理,不過在那個例子裡下的結論太粗糙...
我所說的主動被動直接間接,意思是說你做了A,而直接導致B產生。
在嫖妓得性病的問題中,就是某人去嫖妓=>得性病,嫖妓的結果是得性病;這叫直接
當然也有運氣因素可能不得
然後穿的暴露=>造成男性精蟲衝腦=>導致被強暴,中間多了一個步驟,這叫間接
當然也有可能男的沒受到影響沒精蟲衝腦
穿的暴露直接跳被強暴,我覺得類推的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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