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所有的問題都是父權的問題(嗎?)
※ 引述《dusk21 (薄明)》之銘言:
: 手機排版,難看見諒,謝謝。
: 看完lexicon談父權的文章,思考了幾天,想針對原PO的文章提
: 出的幾個點作出回應(順序依我想講的排序,有些跳請見諒),期待激起更多討論與不同
: 角度的思考。
: (1) 關於踢:
: 原PO在第一點中提到:“女同志關係裡不再預設某一方要是短髮、陽剛的人,這不是一
種
: 潮流,這是一種父權解放的趨勢,兩個女生在一起不需要非有其中一個人擔任比較男性
化
: 的角色”
: 沒有判讀錯誤的話,原作者這句話裡有個預設,就是女同關係裡的踢婆角色分野是對於
父
: 權體制中的男女角色的複製,於是PP戀就是對於這種複製的“破除”與“解放”。
: 用這樣的角度來解讀踢婆關係,是否便忽略了踢婆角色與認同形塑的形成歷史脈絡?
: 趙彥寧在她的《性、性意識及身體建構》中談到,據許多年長的拉子說,踢-婆這組名
詞
: 是1960年代,一家叫圓桌的gay bar的老闆開始“發明”的,踢/T源自"Tomboy",也有
人
: 習慣稱呼“湯包”,婆便是踢的“老婆”。踢婆的角色分化和美國的butch-femme相似
,
: 而butch-femme的關係在1970年代,被基進女性主義拉子強力抨擊,認為這複製了異性
戀
: 的親密關係型態。
: 然而,butch-femme形成乃是因著四、五零年代時,女同志因同志認同的缺乏(不被時代
承
: 認,自己也迷茫),藍領的工人女同志為了悍衛女女相愛的空間於是發展出butch的陽剛
強
: 悍形象。費雷思在她的《藍調石牆T》中,則清晰地刻畫了彼時女同志所面對的生活困
境
: 與暴力,和踢婆之間的革命深情,藉由身份認同辨認出對方,而能依靠彼此而戰鬥。
: 此外,若將踢婆關係中的踢,視為異性戀關係中男性角色的複製品/贗品亦太過直觀,
這
: 樣的說法等於簡化了踢在情欲關係中以及在日常生活裡,所展示出的性別表現(gender
pe
: rformance)的複雜性。
: 踢不是男人,但也不是刻板印象中的女人,而她所站的這個位置恰恰鬆動了 “男=陽剛
,
: 女=陰柔;陰柔化妝長髮=女生樣,陽剛削短髮不穿社會認知的女人該穿的衣服=“中性
”(
: 而此詞常常指涉的就是像男人)” 的刻板認知。
: (2)關於(所謂)女孩樣:
: 連結到上述的:踢的模糊位置(不符合社會刻板認知的形象的女性)事實上是一種對於男
女
: 二分的父權異性戀霸權社會的叛變,那麼“女孩樣”就是對於那種女性刻板形象的再鞏
固
: 了。
: 依照原PO自言,語言或稱謂的使用有其影響與力量,而就觀察來說,版上標籤的“女孩
樣
: ”有大多數人心中的某個共識,但可以肯定的是,諸位所說的“女孩樣”並不包含踢樣
/
: 踢的樣貌。這背後的潛語言簡直像是:踢不是女孩。但我明白大多數時候諸位使用“女
孩
: 樣”一詞時的目的與意義,然而,當這個詞彙被廣泛使用時,事實上造成的便是對於女
性
: 樣貌的限縮;若踢樣被劃除在女孩樣之外,而被塞進“扮男人”的位置裡,則明顯代表
了
: :陽剛氣質是被和男性綑綁在一起不可分的,而女人一但有這樣的氣質或性別表現,就
不
: 算是“女人”(這裡的女人是指涉某種被社會甚至被拉圈認為的“女人”形象)、“不是
女
: 孩樣”。(這不是單純的文字置換,希望各位能夠認真想想。)
: (3)父權與跳脫父權框架的方式?
: 維基百科對父權的釋義:“指當男性在某個社會結構中佔有相對的支配地位。”
: 父權體系某方面來說是一種文化系統,由許多約定俗成的慣習、傳統、話語、制度共構
,
: 迎合父權體系的人(無論生理男女)便能夠在這個社會上活得比較“輕鬆”或或得某些好
處
: (無可置否,獲得那些好處的人異性戀男性多於其他類人,但亦不可因此便粗略地直接
判
: 決“男性=既得利益/絕對壓迫者”,男性中亦有在父權體制中遭受壓迫之人)。
: 無可置否的,父權存在/流動在我們的日常生日中,然而,它並不能夠用來解釋所有問
題
: 與現象。在文章中,原PO似乎將父權描述成了某種鐵板一塊的具大框架,而對她而言,
同
: 性戀有著某種因身份而形成的激進性,她認為那足以撼動父權;然而,以婚姻為例,即
時
: 同志結婚可能在表面上是一種對於傳統家庭形式的反叛,但當我們理解婚姻制度的形成
脈
: 絡,它作為(你們應當厭恨的)父權體制中一種資源分配、傳承與私有化,以及劃分出能
夠
: 成家的人和沒資格成家的人(過去同志屬於此類)的制度,原PO所認為的同志激進性在進
入
: 婚姻後是否真的依舊激進呢?抑或只是成為被主流社會收編的一份子?(脫離過去同志
所
: 站的陰暗角落,然後成為被社會網羅的模範性少數?)
: *
: 打到後面有些累,謝謝耐心看完的人,若有問題或質疑之處,歡迎提出(*ˊω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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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Po主的原Po文和對板友推文也具相當份量的回應,本人長了不少見識。謝謝Po主及原
文下所有推文回應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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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對這議題相當有興趣,所以回文分享個人對部份話題的見解。
通常問題就是答案,Po主以「所有的問題都是父權的問題嗎?」提問,想必Po主的重點是
要說「所有問題【並非】都是父權的問題」←←我個人見解也是如此。
我認為「父權」只是文化「現象」,TP則是「性別氣質」的不同呈現(←也是「現象」
),把「現象」當問題的「本質」來探究只能說明部份事實而已,並非究竟之道。
我認為,不論父權現象或踢婆文化,都有內在更深層的本質問題。
本人曾對華人的「父權現象」回文說明個人針對「成因乃在男性經濟優勢」的見解,大意
是說:從華人傳統農耕的經濟型態(需要勞動力),男性因體能優勢掌控經濟優勢,因而
能主導及制定社會文化發展的”遊戲規則”,於是產生「父權現象」。
西方國家也有父權現象,但是,當我們把東西兩方文化做比較,就很明顯可以看出,由華
人文化生成的父權現象和由西方文化生成的父權現象,有著內在不同的本質問題,其中一
個本質問題在於~~~華人目前仍存在的【祭祀祖先】的文化(由家中男子負責傳承「香火
」,女子沒資格)~~~因而產生【一定要生兒子,否則死後沒人拜】的觀念,這種觀念導
致了目前華人文化相對於西方文化而言,比較嚴重的「重男輕女」觀念。
因為重男輕女,於是生於「重男輕女」觀念相對比較重的家庭(或家族)中的女子,在無
意識、潛意識或意識狀態下,就會有「恨不生為男兒身」的心理狀態,然後反應在言語行
為及外表裝扮上,於是有所謂「男孩樣女孩」的「T」的樣貌呈現。
原Po在回應某推文有說「……研究台灣的踢的形塑的資料還不夠多……但是在生活現場和
一些訪談記錄裡我看到的那些底層的踢,就是類似費雷思那個年代的石頭踢的樣子,但她
們都不是先認為自己是踢才成為踢,而是被稱為踢,之後才理解踢這個分類這件事。」←
←也就是說(若我沒有理解錯誤),台灣現在比較有年紀的T,他們並不知道「類似費雷
思那個年代的石頭踢的樣子」,所以無從模仿。因此,我可以這麼說—他們是華人(台灣
)文化下生成出來的T,而這個T的外表樣貌或許和美國的butch-femme相似,然而本質上
卻有不同成因:
1.美國社會的T現象:其成因即原Po文所說「…butch-femme形成乃是因著四、五零年代時
,女同志因同志認同的缺乏(不被時代承認,自己也迷茫),藍領的工人女同志為了悍衛女
女相愛的空間於是發展出butch的陽剛強悍形象……」。
2.台灣社會的T現象:重男輕女文化現象的反應。而重男輕女觀念的本質問題根源在於【
祭祀祖先】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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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東西方不同的社會文化滋養出不同的同志文化現象。
2.父權現象本質問題在於男性的經濟優勢(「經濟」因素東西方文化皆然)。
3.華人文化呈現的「T」(男孩樣女孩)現象,其本質問題是華人重男輕女觀念,且可溯
自華人祭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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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個人見解。
當然,也只是提出了一部份問題的成因,不是絕對的,也非單一的,只是做個分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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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66.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2989346.A.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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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entiality: 這個前提是"客觀的正確知識" 還是 "你認為(或感覺) 09/0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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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麼晚才來回應~
我不是憑感覺或我自己認為,而是就華人文化現象的觀察、經濟發展的客觀
歷史證據,使用社會科學研究常用的"演繹法"來得出我的論點,也就是先從
整體現象找出總原則,然後從總原則出發來解釋個別現象,最後得出個別性
的結論,例如父權現象,我的演繹法是:
1.華人歷史有很長的時間是農業社會(以農立國)。
2.農業社會掌握勞動力的人就掌握經濟優勢。
3.掌握經濟優勢的人能主導社會運作規則。
4.男性先天體能具優勢,因此能掌握經濟優勢,因而能主導社會運作規則。
5.因為華人男性主導社會運作規則,因此產生華人父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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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性別氣質與外表裝扮是不一樣的東西,這兩者有時一致,有時不
一致,例如,有被野放,從小到大不知什麼叫衣服的害羞溫柔小女人,也
有衣冠楚楚的禽獸。
性別氣質和天然本性較有關,衣著則涉及社會文化層面,一個社會普遍接
受的男性、女性的衣著以及在什麼場合要怎麼穿著叫"得體"自有一套規範
存在,不管我們內在感受想法如何,符合規範地著裝只是讓我們在社會化
的過程中可以和社會融合得順利一點。我個人覺得如何穿著和性別認同是
兩回事,但因為人是感覺的動物,所以性別氣質和衣著表現會交互影響,
感覺的效用彈性大的人,其性別氣質和衣著選擇可以一致,或不一致;感
覺的效用彈性小的人就比較會按個人性別氣質,覺得自己一定要怎麼穿著
才行,否則就覺得不舒服或渾身不對勁。
※ 編輯: justforyou0 (114.136.85.238), 09/06/2016 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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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容我再說明一下,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本來就和自然科學不同,我的
經濟發展史的說明也非獨創或個人歷史觀感,我的推論方式非常符合演繹
法的規則,我能這麼清楚地分解我的思考邏輯、演繹步驟,還被您講說是"
拼湊因果關係",我感到非常訝異(建議您可以明確指出我思考邏輯的錯謬
之處,或者直接「推翻」我提出的演繹法起步時的總原則~如本例:【華人
歷史有很長的時間是農業社會。】此一說法是「錯」的,如此,您就可以推
翻我以下所有的推論,而不宜輕率地就說我"拼湊"因果關係,況且,我的推
論也只是就「經濟型態」的角度提出部份華人父權生成的原因,我本就從不
敢說我的推論就是絕對的、唯一的真理。另外,政治哲學思想的學派就是有
一門派叫做"經驗學派",它是以經驗主義方式來解釋政治現象,因此,我的
方法並沒有錯誤。
講了那麼多,不知可否問一下,您的專業背景是什麼?如果我們不具類似背
景,那您就更不宜以自己的想法武斷地認為別人提出的東西就是個人的猜測
和沒有根據、沒有正確知識的假設。
我的發言一向很白話,大部份的人都看得懂,易懂的東西不代表沒學問喔~
我只是對自己有興趣的話題發表意見,並不是在提什麼學術論文,但是若大
家有什麼學術性的見解能夠提供出來,我倒是非常樂意學習。以上。
(不好意思,我那麼直接地回應,希望不會傷了和氣)
※ 編輯: justforyou0 (223.140.4.79), 09/07/2016 1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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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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