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仲介費原本就不合理的高,鄉民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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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2推 9噓 28→)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時間9年前 (2015/04/16 15: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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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發表高見. 看來看去. 沒有仲介講的出6%哪來的. 然後,. 每個仲介都說. 「沒有每件都收到6%」. 當一種產業收費來源不明時. 消費者質疑、拒付、拒絕消費. 是很正常的. 再者,. 既然「沒有每件都收到6%」,. 表示這個收費比例根本不合理;. 如果現在的經濟環境大好,. 總傭收6%已不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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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20→)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pac (艾爾帕)時間9年前 (2015/04/16 15:54),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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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事嗎?.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 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 一個半月之租金。. 只要少於或等於6趴 就是合法. 沒人規定要付滿6趴. 你能砍到幾趴是你的本事. 打從一開始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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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sai3721 (Wes)時間9年前 (2015/04/16 16: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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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廢話我就先刪了.... 看來沒有資深前輩想回答你問題(因為太基本?). 據我所知6%上限的訂定是由於早期在買賣不動產時,是賺取高額價差. 舉例來說:(怕得過市長獎的朋友看不太懂,因為我沒得過..). 賣方A想售屋於是透過朋友或是地政士(B)來詢問,. 於是欲出售房產100萬拿清的。. 後來終於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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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p62u04 (SK2)時間9年前 (2015/04/16 16:5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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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拉. 不該定個6%. 這麼高又沒服務的品質怎麼辦?. 其實應該這樣. 取消6%的限制. 無上限無下限. 不然. 服務真的很爛怎麼辦?. 服務真的太好怎麼辦?. 上次那仲介我好想給他10%. 只能給滿再包紅包惹. 代書你說呢? 就沒6%的限制拉. 要修改 要上修才合理. --. 發信站: 批踢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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