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房地合一稅2.0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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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8(44推 6噓 64→)留言114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kgd2007時間3年前 (2021/07/01 15: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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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施行的新政策. 我想請問. 如果買賣家協議用當初的成本價成交. 這樣不會被課45%. 但是買家私下拿現金給賣家. 兩邊都得利. 這樣算違法嗎?. 否則這個新稅務政策是無用武之地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910.. --.

推噓15(18推 3噓 65→)留言8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mfcke (drive)時間3年前 (2021/07/01 19:38),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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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講實際很值得討論. 客觀來思考一下. 首先就兩條路線 1.確實登錄 2.建商合約價登錄. 走第一條的滿簡單的 一開始 正常房地產投資客一定會拒絕45% 35% 這種稅率. 因為根本不是賺錢 是賠錢賣 一樣的資產只是轉手 就變成要貼幾百萬現金. 接下來只要看"金流". 能過得 就是"出租"或"閒置
(還有1047個字)

推噓9(9推 0噓 8→)留言1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shuichia (水餃)時間3年前 (2021/07/01 21: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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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想到房地合一規避的方法. 1.先買後賣,先賣後買. 這個規定寫的滿清楚的,而且卡到自有住宅. 問題,所以基本上沒什麼好操作的. 2.前面提到的私下交易. 這個牽扯到偽造文書跟買方願不願意吞下去. 出事機率感覺也滿高的. 3.裝潢發票. 這個感覺爭議反而沒這麼大,花個5%請人. 把發票做出來,5萬
(還有2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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