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
※ 引述《shaothi (歸人)》之銘言:
: ※ 引述《shaothi (歸人)》之銘言:
: : 我是賣方,買方那邊已經對保完,驗完屋,然後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要交屋前,買方貸
: : 款銀行通知說:因為買方在對保後,又去別家銀行借了一筆金額,因此不能撥款,需要等
: : 買方將新借的那筆償還後,才能撥款。
: : 合約上是有說超過約定期限會有罰款。但沒有壓多少期限內要處理完。
: : 另外一條是說若因買方因素解約,則買方已付款金額不得收回。但怎樣才能解約並
: : 沒有寫。
: : 想請問後續我在怎麼處理才有保障。
: 現在狀況就是,買方對保完沒問題,過戶完且已設定完,最後播款前被回查,
: 查到買方這段期間內,有新的一筆貸款,所以不撥款,
: 不撥款是銀行端發出的訊息。
這些都跟你無關
基本可以當作沒看到
: 我們是找直營店的仲介,有代書、有履保、有本票。
: 如上封內文說的,合約內有壓期限,超過期限會有滯納金,但賺那個滯納金
: 沒多少錢也沒有意思,心裡被懸在那邊,不知道房子會不會出事比較可怕。
直營店的話,
你擔心的東西都是白擔心的
履保錢沒有完全進帳
交易還沒完成
是不可能進行過戶的
真出問題,直營店的代書店長
一堆人都要負相關責任的
更不會有你說的
權狀盜用ooxx的鳥事
至於滯納金沒多少錢
這是你自己的問題
當初簽約的時候本來就要思考
萬一延後交屋,滯納金要多少
你才會滿意
簽完遇到狀況再講這句
就沒 sense
: 合約內有寫"解除合約"的話,買房已支付的款項不得收回,但怎樣算可以解約
: 並沒有寫…可能真的要提起告訴,等訴訟結果?
這裡指的應該是仲介費吧我猜
但解約原因歸於對方
可以向對方求償
: 本票的部份,代書說要等訴訟後交由法院執行,我們沒辦法自已去強制執行。
本票只作為抵押之用
本來就是要等案件確認後
才能強制執行
: 合約日期目前還沒到(因為我們有盡快要提早交屋),所以提早發現了這個問題,
: 因此仲介和代書在協助買方那邊,先趕快將新貸的貸款還完,拿到清償證明後,
: 交由銀行確認,看銀行可不可以盡快播款。
: 但我不知道買方是不是有意要做什麼壞事,或他新貸的那筆還不還得出來,
: 總要先想好最壞的打算;
: 所以想問說,目前在合約到期前我可以做什麼保障我自已?
: 或者在合約到期後,要進行哪些程序,才能解除合約以及將房子過戶回來。
你擔心都是白擔心的
東西放履保跟代書
基本不會有問題
你也不用去管買方
跟他的銀行實際情況到底如何
這都不關你的事
你只要管滯納金按規定收取
再看合約約定多久沒有
完成交易可以解約
這些東西在正常的買賣合約
裡面都寫得很清楚
合約拿出來花一小時
靜下心來仔仔細細字字研讀
你的問題都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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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21.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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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對保完
銀行會去跟代書對接
確認沒問題才去過戶
並直接設定二順位
然後銀行款項才會進來
再去塗銷設定
這邊的操作都是由代書進行
買方基本上不會也不能插手
交易安全是由代書負責的
所以說要胡搞瞎搞的話
得有代書配合
在中南部一些小仲介,
小代書有可能胡搞
但大點的仲介或者
直營店代書不可能配合
※ 編輯: jamo (36.231.121.219 臺灣), 11/19/2023 19: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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