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只有1/3 產權 賣屋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橘色蜻蜓)時間9年前 (2015/08/05 10:23), 9年前編輯推噓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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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ntan (人生還有更美好追求)》之銘言: : 各位大大我再補充說明一下: : 這棟房子買方願意要買,願意出價510萬買,也就是三個女兒平分170萬,這是還沒 : 扣掉一些哩哩扣扣瑣碎項目,但是我媽媽的大姊不想要這樣賣,她想要拿370萬 : 而我媽媽跟二姐只分到70萬,可是大家都各自擁有1/3產權,而最後大姊想要拿得 : 更多,不想要平分,因此現在只有我媽媽與我媽媽的二姐跟買方已經簽訂好價錢 : ,而大姊他沒那麼多錢可以跟我們買,她只願意用140萬買我們2/3產權,現在問題來了 : 我該怎麼協助我媽媽處理這件事情,再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小弟感激不盡!! : ※ 引述《bentan (人生還有更美好追求)》之銘言: : : 各位大大好 : : 目前家中母親正在處理一棟房子問題,這棟房子是我外公留給我媽媽他們三個女兒的 : : 因此各自擁有1/3產權,而我外公也去世多年了,在三年前他三個女兒決定把這棟房子 : : 給賣掉,目前已經委託仲介要賣,也有買家出價要買,我媽媽與她的姊姊都決定要賣 : : 可是這時老大卻反悔說不賣了,目前仲介說可以使用民事強制執行賣掉我媽媽大姊1/3 : : 產權,可是訴訟大概要跑一年的時間,想請問各位大大有過這樣的處理經驗嗎? : : 如果這樣整個跑法律強制執行大概訴訟費用要花多少錢? : : 想請各位大大協助意見,在此先謝謝大家!! 根據民法第819條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 體之同意。 最好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大家都同意賣,如果不行的話只能參照 土地法第34-1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 權或典權,應 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 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 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 ,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 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以下恕刪 當前最好的做法就是三姊妹都把委託(授權)書簽出來,上面一定要有確定的價格,並且簽名蓋章 現在是大姊有問題,說不定到時候大姊沒問題換其他人有問題,委託(授權)書先簽出來 如果兩個人同意一個人不同意,以符合土地法34-1條的規定,你們就是要書面通知不同意的那個人 書面通知指的是寄存證信函,郵局買的到,內容要怎麼寫去請教仲介的特約代書 不同意的人有優先承購權(相同買賣條件,包含價格、付款方式...等) 然後就看是買方買或是大姊買,最慘的情況就是大姊一狀告上法院交給法院裁定這樣。 親姊妹還是好好溝通,不要為了房子撕破臉。 ------------------------------------------------------------------------- 外公過世時,我只有一個舅舅他沒結婚而且早一步癌症過世了 留下兩間房子一塊土地,媽媽跟阿姨們沒有人要繼承房產 結果我自己當0元代書去處理繼承,跟表哥表姊們用猜拳決定登記誰那邊 外公我好想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250.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8741385.A.421.html ※ 編輯: orgdragonfly (61.63.250.170), 08/05/2015 10:24:06

08/05 10:39, , 1F
感謝o大精闢的解說,其實我也覺得和氣生財,兄弟姊妹平分
08/05 10:39, 1F

08/05 10:41, , 2F
就沒這件事情了,聽我媽媽說外公還在世的時候提供不少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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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0:42, , 3F
給大姊買房子,跟買攤位做生意,我媽媽都沒跟他計較,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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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最後一棟房子,也要欺負二姊跟我媽媽,我媽媽氣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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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0:44, , 5F
才會為了這種事情鬧到法院這樣子,不過還是感謝O大的解說!
08/05 10:44, 5F

08/05 11:00, , 6F
我家例子上一輩生前談好的 現在有利益出現了 講的都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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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3個人還好處理 我要處理17個人@@ 用錢拿到超過2/3持分
08/05 11:02, 7F
手頭尚在處理一件12個人的,我懂你的感受ORZ ※ 編輯: orgdragonfly (61.63.250.170), 08/05/2015 11:03:36

08/05 11:03,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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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1:13, , 9F
真的人少還好講,我外公過世前就分好,我爸過世時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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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跑,但家裡只有四個人好說話,如果一堆堂兄伯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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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1:13, , 11F
會超~~~~~~~~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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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個優先承購的時間點是進入法院程序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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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裁判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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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1:40, , 14F
收到通知後10日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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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2:59, , 15F
17個人你不處理,過時年就變34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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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2:59, , 16F
上次看過一張小農地兩百多人的持份放棄書
08/05 12:59, 16F
上次有同事處理一個14坪的小土地持分有超多人賣一賣之後 有的才分到2000-3000 ※ 編輯: orgdragonfly (61.63.250.170), 08/05/2015 13:01:19

08/05 14:12, , 17F
我調過謄本1平方公尺 人數有112人 印象超深刻...在台北
08/05 14:12, 17F

08/05 19:38, , 18F
以前做地政外包有遇到過一塊34平方公尺的有67個持有人…
08/05 19:38,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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