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只有1/3 產權 賣屋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忍耐中)時間8年前 (2015/08/05 23: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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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chang (leo)》之銘言: : 借標題回文一下 : 大家都知道土地法34-1的多數決 : 多數人可以處理少數人的持分 : 但如果多數人提出不合理條件 : 少數人要怎麼自保呢? : 身為代書和不動產估價師 : 我簡單補充一下~~ : 少數人要避免被霸凌的話...建議可以 : 1.訴請裁判分割 : 接到優先購買通知時,就可以上法院遞狀 : 由法院裁判"比較"公平 : 法院裁判的結果通常會消除共有,無法維持現況 : 例如:原本一大塊地 三人各1/3, : 法院可能會 割成三小塊來分 或 賣掉把錢分三份....等方法 : 這個過程中,需要我們不動產估價師幫助法官判斷 : 2.設定抵押權 : 少數人可以把自己的持分,抵押給人頭(信得過的親友) : 縱使多數人可以把 少數人的持分 賣給第三人 : 但抵押權仍存在 : 第三人為了要向銀行貸款 : 還是會去找抵押權人協商 : 這時候就有籌碼可談了 : 甚至讓買方就此打退堂鼓 : 以上是指"分別共有"的狀態 : 產權如果是"公同共有"則視個案而定 身為不動產估價師代書地政高考及格 我稍稍補充一點 其實影響這種案件的最重要因素為時間成本,若為土地,提出共有物分割,只要提出不同 的分割方式,各共有人就有不同的意見,相對的時間就拉的很長,共有人時間成本較高的 ,通常都願意以合解的方式,用市價來購買。 而若為建物,那就快了,不過若是正常程序,了不起也是估個市價協議賣出,或者變價拍 賣,不過通常會拖到走到這步,因該多為經濟上弱勢,忽視自己的權益,不過至少大家的 權利相當,還是建議花錢找專業人士諮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99.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8788758.A.21F.html
文章代碼(AID): #1LmYoM8V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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